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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顯然她已經瘋了。

  於是斯達克又揪住她的頭髮,把她的頭向後拉,直到她盯著屋頂,沖著屋頂尖叫,然後割她的喉嚨。

  屋裡一片寂靜。

  「好啦,小妞兒。」他溫柔地說,把剃刀折起來放回口袋,然後伸出血淋淋的左手,闔上她的眼睛。他襯衫袖口立即浸滿熱乎乎的鮮血,因為她頸靜脈仍在噴血,但該做的事還是要做。當對方是一個女人時,你就闔上她的眼睛,這和她有多壞無關,你總是闔上女人的眼睛。

  她只是其中一個小角色,裡克·考利就不同。

  還有為雜誌寫文章的那個人。

  還有拍照的那個婊子,特別是她拍了那張墓碑的照片。一個婊子,對,是一個婊子,但他也將闔上她的眼睛。

  等他們都被解決了之後,就輪到和泰德本人談了。不需要中介,面對面談,讓泰德明白理由。在他解決了這些人之後,他希望泰德已經明白了理由。如果他沒有,有辦法讓他明白理由的。

  畢竟,他是一個有妻子的男人,有一個非常漂亮的妻子,皇后般的美麗。

  而且他還有孩子。

  他把手指伸進米麗艾姆熱乎乎的血中,開始在牆上飛快地寫起來。他不得不走回去蘸了兩次,但寫得並不長,剛好在女人聳拉在沙發背上的頭的上方。如果她睜開眼的話,她可以顛倒著讀它們。

  當然,那是假定她還活著的話。

  他俯身過去親親米麗艾姆的兩頰。「晚安,小妞兒。」他說,離開了公寓。

  對面走廊的男人又從他的門向外張望。

  當他看到高大、滿身血污的金髮男人從米麗艾姆的公寓出現時,他砰地關上門並鎖上它。

  很聰明,喬治·斯達克想,穿過走廊走向電梯,他媽的非常聰明。

  他必須走得快一點兒,他沒有時間磨蹭。

  今天晚上還有一件事要解決。

  第十三章 恐懼

  一

  泰德是如此慌張,以致於他真的動彈不了了,這究竟持續了多長時間,他根本不知道。他還能呼吸,這真是令人驚訝。後來,他認為這種感覺只在十歲時體驗過,那次他和兩個朋友在五月中旬決定去游泳,這比他們以往游泳至少要早三個星期,但這似乎仍然是好主意。五月的新澤西晴朗炎熱,氣溫高達八十度。他們三人走到戴維斯湖,這是他們給離泰德家一裡的一個小池塘起的諷刺性名稱。他第一個脫掉衣服換上游泳褲,因此也是第一個下水的。他從岸上一頭跳下水中,差點兒死掉,那天的空氣感覺像仲夏,但水卻像初凍結冰前的最後一天,他的神經系統一瞬間短路了。他的呼吸停在他的肺中,心臟停止了跳動,等他浮出水面時,他就像一輛電池用光的汽車,非常需要儘快充電,但不知道怎麼辦。他記得陽光是那麼燦爛,在藍黑色的水面照射出成千金黃色的亮點,他記得哈利·布萊克和蘭迪·韋斯特站在岸上,哈利正把他褪色的游泳褲往他的大屁股上拉,蘭迪手拿游泳褲赤身裸體站在那裡喊道:水怎麼樣,泰德?那時他剛浮上水面,他所能想的是:我要死了,就在陽光燦爛的這裡,當著我兩個最好朋友的面,放學了,我沒有家庭作業,媽媽說我可以邊看電視邊吃飯,但我看不到了,因為我要死了。幾秒鐘前,呼吸還是件容易的,毫不複雜的事,現在卻卡在他喉嚨中,他既呼不出又吸不進。他的心臟躺在胸中像一小塊冷磚,然後它爆開了,他大大的吸了一口氣,他的身上長出十幾億個雞皮疙瘩,他不假思索的以小孩才有的那種惡意的快樂告訴蘭迪:水很好!不太冷!跳吧!幾年後他才意識他可能殺了他倆,就像差點兒殺了他自己一樣。

  現在就像那時一樣,他全身處在同樣的凍結狀態。他作在椅子上,不是裡而是上,身體前傾,電話筒仍在手裡,凝視著電視上的天線。他知道麗茲走進來,她先問他是誰打來得電話,然後問出了什麼事,就像那天在戴維斯湖一樣,他的呼吸像一隻髒襪子一樣堵在他的喉頭,既不能進又不能出,大腦和心臟之間的聯繫突然中斷,我們對這次突然的停頓表示歉意,交通將儘快繼續,或永遠停下,但不管怎麼樣,請你安享在美麗的安德斯韋爾的停留,一切鐵路在此終止。

  然後它突然爆開,就像那次一樣,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心臟在他胸中狂跳了兩下,然後繼續以它平日的節奏跳動……雖然它仍然跳得很快,太快了。

  那尖叫聲,天哪,那尖叫。

  麗茲現在跑過房間,當他看到她沖話筒一次次喊哈嘍和誰啊時,他才意識到她從他手裡奪過了電話筒。這時她聽到斷線的聲音,把它放回原處。

  「米麗艾姆,」麗茲轉身看著他,他最後終於說話了,「是米麗艾姆,她在尖叫。」

  「

  除了在書中,我從沒殺過任何人。

  麻雀又飛起。

  這兒我們稱之為廢物。

  這兒我們稱之為安德斯韋爾。

  回到北方,夥計。你要為我做不在現場的偽證,因為我要去北方。

  「米麗艾姆?米麗艾姆·考利?泰德,怎麼啦?」

  「是他,」泰德說,「我知道是,我認為我從一開始就知道,今天……今天下午……我又有一次。」

  「又有一次什麼?」她的手指壓著她頸脖的一側,使勁按摩,「又一次失去知覺?又一次恍惚?」

  「都是,」他說,「先是麻雀,我恍惚中在一張紙上寫了許多亂七八糟的東西。我把它扔了,但她的名字在紙上,麗茲,米麗艾姆的名字是我這次恍惚中所寫的一部分……而且……」

  他停下來,他的眼睛睜得很大很大。

  「什麼?泰德,寫的是什麼?」他抓住她的一隻手使勁搖,「寫的是什麼?」

  「她客廳有一張廣告畫,」他說,他聽著自己的聲音就像它是別人的——來自遙遠地方的聲音,也許是從對講機上傳來的,「一幅百老匯音樂歌劇的廣告畫。貓。我上次在那兒時看到過它。貓,現在和永遠。我把那也寫下了,我寫它是因為在那兒,所以我在那兒,我的一部分通過他的眼睛看到……」

  他看著她,眼睛睜得大大的看著她。

  「這不是腫瘤,麗茲,至少在我體內的不是腫瘤。」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麗茲幾乎是喊叫。

  「我必須給裡克打電話。」他低聲說。他心靈的一部分似乎飄起來四處移動,同時以清晰的形象和符號和它自己交談,他寫作的時候有時就是這種狀態,但這是他在現實生活中第一次記住這種狀態——寫作是一種真實生活嗎?他突然想問。他不認為寫作是真實生活,它更像是真實生活的中斷。

  「求求你泰德!」

  「我必須警告裡克,他可能處在危險中。」

  「泰德,你在胡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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