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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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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我不告訴麗茲,他想。決不告訴她。也不只是因為我害怕……雖然我的確害怕。這很簡單——不是所有的秘密都是不好的秘密,有些是好秘密,有些是不得不保守的秘密,這個秘密兩者都是。 他不知道這是不是真的,但他發現自己如釋重負,他再不在乎了,他非常厭倦絞盡腦汁而仍不明白,他也厭倦了被恐嚇,就像一個走進百靈鳥洞的人,現在開始懷疑他的迷失。 「完全不想了,這就是解決方法。」 他懷疑自己是否真的不在乎了,不知道是否真能做到這一點……但他準備盡力去做。他慢慢的伸出手,兩手抓住訂單,開始把它撕成長條,上面亂七八糟的字開始消失,他又把這些長條橫過來撕,然後把碎片扔進廢紙簍中。他盯著碎片十分鐘之久,半心半意地盼著它們又合攏來回到他桌上,就像倒著放的電影中的東西一樣。 最後,他拎起廢紙簍,把它拿到電梯邊牆上一個不銹鋼小門旁,下面寫著「焚化爐」。 他打開小門,把垃圾倒進黑色的槽中。 「到那兒去吧!」他對著寂靜的英文——數學大樓說,「去吧。」 「在這兒我們稱之為傻瓜。」 「在這兒我們稱之為狗屁。」他低聲說,手裡拎著空廢紙簍回到辦公室。 它消失了,順著槽消失的無影無蹤。在他的結果從醫院出來之前——或另一次眩暈,或恍惚,或隨便什麼之前——他不願再說什麼,什麼都不說。寫在紙上的東西更可能完全出自他的心靈,就像夢見斯達克和空房子一樣,與豪默或克勞森的被殺毫無聯繫。 就在安德斯韋爾這兒,鐵路不通。 「它什麼意義都沒有。」泰德強調說……但那天他離開大學時,幾乎像在逃跑。 第十二章 公寓施暴 她把鑰匙插向公寓門的鎖孔,它沒有插進鎖孔發出一系列熟悉的滴答聲,相反,它卻把門推開了,這時,她知道出事了。她沒有這樣想:米麗艾姆,你多麼愚蠢,上班時忘了鎖門,為什麼不在門上貼一張字條,上面寫著:「喂強盜,我在廚房櫃子上放著現金!」 她沒有這麼想,是因為一旦你在紐約住了六個月,甚至四個月,就不會忘記鎖門。如果你住在偏僻地區,也許只有在外出度假時你才鎖門;如果你住在一個小城市,也許你上班時會忘記鎖門;但你在紐約住過一陣兒後,即便你去隔壁拿一杯糖,你也會鎖門。忘記鎖門就好像呼出氣後忘記吸氣一樣不可能。城裡到處是博物館和美術館,但城裡也到處是吸毒者和心理變態者,你不會冒險的除非你天生是個傻瓜,米麗艾姆並不是天生的傻瓜,也許有點兒苯,但不傻。 所以她知道出事了,米麗艾姆確信小偷已經進了她的公寓,他們可能在三、四個小時前帶著東西走了,但也可能仍在裡面。這個假設就像孩子們學槍時的假設一樣,當他們拿到第一支真槍時,他們被告知要假設槍總是裝著子彈的,即使你剛把它從生產廠的盒子裡拿出,也要假設槍是裝著子彈的。 甚至在門停止向裡轉動之前,她就極為迅速的向門邊一閃,但已經太晚了。黑暗中一隻手像子彈一樣從門和門櫃之間兩寸的空隙中射出,緊緊抓住她的手,她的鑰匙落在走廊地毯上。 米麗艾姆·考利張開嘴要喊。高大的金髮男人就站在門後,耐心地等了四個多小時,沒喝咖啡,沒抽煙。他很想抽煙,這事一結束他馬上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煙味會使她警覺——紐約人就像矮樹叢中警覺的小動物,即使在尋歡作樂時也會察覺到危險。 他右手抓住她的右手腕,使她措手不及。現在他左手掌固定住門,右手猛地使勁把女人向前一拉。門看上去像木頭的,但其實是鐵的,紐約所有不錯的公寓都安著鐵門。她的臉咚的一聲撞在門邊上,兩顆牙齒從牙齦上折斷,割破了她的嘴巴,緊繃繃的嘴唇被撞松了,血從下嘴唇流出,濺在門上。她的鸛骨像嫩枝一樣發出斷裂聲。 她半昏迷地倒下。金髮男人放開她,她癱倒在走廊地毯上。動作必須迅速。據說,紐約人事不管己高高掛起,一個心理變態者可以中午在第七街一家大理髮店前對一個婦女捅二十或四十刀,沒有人會干涉的,金髮男人知道這種傳說是假的。對於被尋獵的小動物來將,這固然不錯,但一個沒有好奇心的小動物很快就會死掉。因此,速度是基本的。 他打開門,抓住米麗艾姆的頭髮,把她拖了進來。 片刻後,他聽到走廊另一邊的門栓響,接著是開門聲。他不用探頭就可以看到那張臉,一張沒有毛的兔臉從另一個公寓的門探出來,鼻子抽動著。 「你沒有打破它吧,米麗艾姆?」他低聲問,然後他提高了一個聲域,兩手在離嘴兩寸處彎成杯形,成為一個揚聲器,發出一個婦女的聲音,「我想沒有,你能幫我撿起它嗎?」他放下手,又回到他正常的聲音,「當然,等一下。」 他關上門,從窺視鏡向外看。這鏡是魚眼形的,可以看到整個走廊,雖然有點兒變形。他看到了和他的想像完全一樣的景象:在走廊的另一頭,一張白臉從一個門邊向外窺視,就像一個兔子從它的洞口向外窺視一樣。 臉撤回去了。 門關上了。 它不是撞上的,而是慢慢關上的。愚蠢的米麗艾姆掉了什麼東西,和她一起的男人——可能是男朋友,也可能是她的前夫——在幫她撿起,沒什麼可擔心的。平安無事,兔子們。 米麗艾姆呻吟著醒過來。 金髮男人把手伸進口袋,掏出一折疊剃刀,把它打開,刀刃在昏暗的燈光閃爍,燈光來自客廳中唯一亮著的一盞檯燈。 她的眼睛睜開了,抬頭看著他,他也正俯身看著她,她的嘴巴塗得紅紅的,好像剛吃過草莓。 他給她看剃刀,她朦朧的眼睛突然警覺地睜大,又濕又紅的嘴巴也張開了。 「你要是敢叫,我就割了你,小妞兒。」他說,她的嘴巴閉上了。 他一隻手纏住她的頭髮,把她拖到客廳。她的裙子在光滑的木頭地板上沙沙作響,她的屁股絆住了一塊地毯,她痛得哼了起來。 「別作聲,」他說,「我告訴過你。」 他們進入客廳。它很小,但很舒適,牆上掛著法國印象主義畫家的畫,一張廣告畫嵌在鏡框中,上面寫道:貓,現在和永遠。花瓶裡是乾枯的花朵。一個小的組合沙發,上面套著小麥色的布。一個書櫥,在書櫥中,他可以看到波蒙特的兩本書在一排,斯達克的四本書在另一排,波蒙特的在上一排。這麼排放是錯誤的,但這個婊子根本不懂什麼好壞,所以不必認真。 他放開她的頭髮:「坐在沙發上,小妞兒。那一頭。」他指指靠近茶几的一頭,那上面放著電話和留言機。 「求求你,」她低聲說,沒有站起來。她的嘴巴和兩頰開始腫起來,說話無力,「隨便你拿什麼東西,錢在櫃子上。」 「坐到沙發上,那一頭。」這次他一隻手指著沙發,一隻手用剃刀指著她的臉。 她爬上沙發,使勁靠著墊子,黑眼睛睜得很大。她用手擦擦嘴巴,難以置信地看著手掌中的血,然後抬頭看著他。 「你要什麼?」聽起來就像一個滿口食物的人在說話。 「我要你打個電話,小妞兒,如此而已。」他拿起電話,用握著剃刀的手按了一下電話回答機上的「開」鍵,然後,把電話筒給她。它是那種老式話筒,像一個稍微變形的啞鈴,比一般的話筒沉。他知道這一點,並從他給她話筒時她身體的移動看出她也知道這一點。一絲微笑出現在金髮男人的嘴唇上,微笑中毫無暖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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