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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04

  即便是坐在被告席上,聽見大家談論自己也總是很有意思的。在檢察官和我的律師進行辯論的時候,我可以說,大家對我的談論是很多的,也許談我比談我的罪行還要多。不過,這些辯護詞果真有那麼大的區別嗎?律師舉起胳膊,說我有罪,但有可以寬恕的地方。檢察官伸出雙手,宣告我的罪行,沒有可以寬恕的地方。但是,有一件事使我模模糊糊地感到尷尬。儘管我心裡不安,但有時我很想參加進去說幾句,但這時我的律師就對我說:「別說話,這對您更有利。」可以這麼說,他們好像在處理這宗案子時把我撇在一邊。一切都在沒有我的干預下進行著。我的命運被決定,而根本不徵求我的意見。我不時地真想打斷他們,對他們說:「可說來說去,究竟誰是被告?被告也是很重要的。我也有話要說呀。」但是三思之後,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再說,我應該承認,一個人對別人所感到的興趣持續的時間並不長。例如,檢察官的控訴很快就使我厭煩了。只有那些和全域無關的片言隻語,幾個手勢,或連珠炮般說出來的大段議論,還使我感到驚奇,或引起我的興趣。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他的思想實質是我殺人是有預謀的。至少,他試圖證明這一點。正如他自己所說:「先生們,我將提出證據,我將提出雙重的證據。首先是光天化日之下的犯罪事實,然後是這個罪惡靈魂的心理向我提供的晦暗的啟示。」他概述了媽媽死後的一系列事實。他提出我的冷漠,不知道媽媽的歲數,第二天跟一個女人去游泳,看電影,還是費南代爾的片子,最後同瑪麗一起回去。那個時候,我是花了很長時間才明白他的話的,因為他說什麼「他的情婦」,而對我來說,情婦原來就是瑪麗。接著,他又談到了萊蒙的事情。我發現他觀察事物的方式倒不乏其清晰正確。他說的話還是可以接受的。我和萊蒙合謀寫信把他的情婦引出來,然後讓這個「道德可疑」的人去羞辱她。我在海灘上向萊蒙的仇人進行挑釁。萊蒙受了傷。我向他要來了手槍。我為了使用武器又一個人回去。我預謀打死阿拉伯人。我又等了一會兒。「為了保證事情幹得徹底」,我又沉著地、穩妥地、在某種程度上是經過深思熟慮地開了四槍。

  「事情就是這樣,先生們,」檢察官說,「我把這一系列事情的線索給你們勾畫出來,說明這個人如何在神志完全清醒的情況下殺了人。我強調這一點。因為這不是一宗普通的殺人案,不是一個未經思考的,你們可能認為可以用當時的情況加以減輕的行動。這個人,先生們,這個人是很聰明的。你們都聽過他說話,不是嗎?他知道如何回答問題。他熟悉用詞的分量。人們不能說他行動時不知道自己於的是什麼。」

  我聽著,我聽見他們認為我聰明。但我不太明白,平常人身上的優點到了罪犯的身上,怎麼就能變成沉重的罪名。至少,這使我感到驚訝,我不再聽檢察官說話了,直到我又聽見他說:「難道他曾表示過悔恨麼?從來沒有,先生們。在整個預審的過程中,這個人從來沒有一次對他這個卑劣的罪行表示過激動。」這時,他朝我轉過身來,用指頭指著我,繼續對我橫加責難,但事實上,我並不知道這是為什麼。當然,我也不能不承認他說得有道理。對我的行動我並不怎麼悔恨。但是他這樣激烈卻使我吃驚。我真想親切地、甚至友愛地試著向他解釋清楚,我從來不會對某件事真正感到悔恨。我總是為將要發生的事,為今天或明天操心。但是,當然(口羅),在我目前所處的境況中,我是不能以這種口吻向任何人說話的。我沒有權利對人表示親熱,也沒有權利有善良的願望。我試圖再聽聽,因為檢察官說起我的靈魂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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