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簡·奧斯汀 > 傲慢與偏見 | 上頁 下頁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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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求你別叫麗萃想起了他這種無禮的舉動又生起氣來;他是那麼討厭的一個人,被他看上了才叫倒黴呢。郎格太太告訴我說,昨兒晚上他坐在她身邊有半個鐘頭,可是始終不開口。」 「你的話靠得住嗎,媽媽?……一點兒沒說錯嗎?」吉英說。「我清清楚楚看到達西先生跟她說話的。」 「嘿……那是後來她問起他喜歡不喜歡尼日斐花園,他才不得不已敷衍了她一下;可是據她說,他似乎非常生氣,好象怪她不該跟她說話似的。」 「彬格萊小姐告訴我,」吉英說,「他從來不愛多說話,除非跟知已的朋友們談談。他對待知已朋友非常和藹可親。」 「我跟本不相信這種話,要是他果真和藹可親,就該跟郎格太太說話啦。可是這裡面的奧妙是可想而知的,大家都說他非常驕傲,他所以沒跟郎格太太說話,或許是因為聽到朗格太太連馬車也沒有一部,臨時雇了車子來參加跳舞會吧。」 「他沒跟郎格太太說話,我倒不計較,」盧卡斯小姐說,「我只怪他當時沒跟伊麗莎跳舞。」 「麗萃,假如我是你,」她母親說,「我下次偏不跟他跳舞。」 「媽媽,我相信我可以萬無一失地向你保證,我怎麼也不跟他跳舞呢。」 「他雖然驕傲,」盧卡斯小姐說,「可不象一般人的驕傲那樣使我生氣,因為他的驕傲還勉強說得過去。這麼優秀的一個青年,門第好,又有錢,樣樣都比人家強,也難怪他要自以為了不起,照我的說法,他有權利驕傲。」 「這倒是真話,」伊麗莎白回答道,「要是他沒有觸犯我的驕傲,我也很容易原諒他的驕傲。」 「我以為驕傲是一般人的通病,」曼麗說。她覺得自己的見解很高明,因此提高了談話的興致。「從我所讀過的許多書看來,我相信那的確是非常普遍的一種通病,人性特別容易趨向於這方面,簡直誰都不免因為自己具有了某種品質而自命不凡。虛榮與驕傲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儘管字面上常常當作同義詞用,一個人可以驕傲而不虛榮。驕傲多半不外乎我們對我們自己的估價,虛榮卻牽涉到我們希望別人對我們的看法。」盧家一個小哥兒(他是跟他姐姐們一起來的)忽然說道:「要是我也像達西先生那麼有錢,我真不知道會驕傲到什麼地步呢。我要養一群獵狗,還要每天喝一瓶酒。」班納特太太說:「那你就喝得太過分啦,要量給我看見了,我就馬上奪掉你的酒瓶。」那孩子抗議道,她不應該那樣做;她接著又宣佈了一遍,說她一定要那樣,一場辯論直到客人告別時方才結束。 第六章 浪博恩小姐們不久就去拜訪尼是斐花園的小姐們了。人家了照例來回拜了她們。班納特那種討人喜愛的舉止,使赫斯脫太太和彬格萊小姐對她愈來愈有好感。儘管班家老太太叫人不可容忍,幾個小妹妹也不值得攀談,可是兩位彬格萊小姐卻是願意跟年紀大的兩位班小姐作進一步深交,吉英極其喜悅地領受了這份盛意;可是伊麗莎白看出她們對待任何人仍然很高傲,甚至對待吉英也幾乎沒有兩樣,因此頗不喜歡她們;不過,她們所以待吉英好,看來多半還是由於她們兄弟愛慕她的緣故。只要你看見他們倆在一起,你就看得出他兄弟確是愛慕她的。伊麗莎白又很清楚地看出吉英一開頭就看中了彬格萊先生,不由自主地向他屈服了,而且也可以說是對他喜愛極了。可是她高興地想道,吉英雖說感情豐富,好在性格很鎮定,外表上仍然保持著正常的和顏悅色,那就不會引起那些鹵莽人的懷疑,因此他倆的心意也就不會給人察覺了。伊麗莎白曾經跟自己的朋友盧卡斯小姐談到過這一點。 夏綠蒂當時說道:「這種事想瞞過大家,也許是怪有意思的,不過,這樣提心吊膽,有時候反而不妙。要是一個女人在她自己心愛的人面前,也用這種技巧遮遮掩掩,不讓他知道她對他有意思,那她就可能沒有機會博得他的歡心;那麼,就是把天下人都蒙在鼓裡,也無補於事。男女戀愛大都免不了要借重於雙方的感恩圖報之心和虛榮自負之感,聽其自然是很難成其好事的。戀愛的開頭都是隨隨便便……某人對某人發生點兒好感,本是極其自然的一回事;只可惜沒有對方和鼓勵而自己就肯沒頭沒腦去鍾情的人,簡直太少了。女人家十有八九都是心裡有一分愛表面上就露出兩分。毫無問題,彬格萊喜歡你姐姐;可是你姐姐如果不幫他一把勁,他也許喜歡喜歡她就算了。」 「不過她已經盡心竭力在幫他的忙了。要是我都能看出她對他的好感,而他卻看不出,那他未免太蠢了。」 「伊麗莎,你得記住,他可不象你那麼懂得吉英的性格。」 「假如一個女人愛上了一個男人,只要女方不故意瞞住男方,男方一定會看得出的。」 「要是男方和女方見面的機會很多,或許他總會看得出。雖然彬格萊和吉英見面的次數相當多,卻從來沒有在一起接連待上幾個鐘頭,何況他們見起面來,總是跟一些雜七雜八的人在一起,不可能讓他們倆暢談。因此吉英就得時時刻刻留神,一看到有機會可以逗引他,千萬不要借過。等到能把他抓到手,再從從容容儘量去談戀愛還來得及。」 伊麗莎白回答道:「倘使只求嫁一個有錢的男人,你這個辦法妙極了,我如果決心找個闊丈夫,或者乾脆只要隨便找個丈夫就算數,我或許會照你的辦法去做。可惜吉英不是這樣想法的;她為人處世,就是不願意使心眼兒。而且,她自己也還拿不准她究竟對她鍾情到什麼地步,鍾情得是否得體。她認識他才不過兩個星期。她在麥裡屯跟他跳了四次舞;有天上午她在他家裡跟他見過一次面,此後又跟他吃過四次晚飯,可是總有別人在一起。就這麼點兒來往,叫她怎麼能瞭解他的性格呢。」 「事情並不是你所說的那樣。要是她只跟他吃吃晚飯,那她或許只看得出他的飯量好不好;可是你得記住,他們既在一起吃過四頓飯也就是在一起盤恒了四個晚上呀……四個晚上的作用可大著呢。」 「是的;這四個晚上叫他們彼此摸透了一樣性格,那就是他們倆都喜歡玩二十一點,不喜歡玩『康梅司』;講到別的重要的特點,我看他們彼此之間還瞭解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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