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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紅寶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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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有一位鄉下打扮的英俊後生,身旁坐著位如花似玉嬌小玲瓏的姑娘,她那處女含情脈脈的嬌羞正在化為年輕妻子愛意濃濃的紅暈。她芳名漢娜,丈夫叫馬修。名字雖質樸無華,對一雙單純的小夫小妻倒十分合適。在這群被大紅寶石弄得神魂顛倒的人們中間,他倆似乎很不相稱。 同一座陋棚之中,同一堆火光映照之下,坐著這些形形色色的冒險者,全都專注於一個目標。不管誰先開口,最後總會說到大紅寶石上來。有幾位談到把他們帶到這兒來的詳情。一位在自己遙遠的國家聽一個旅人談到這顆神奇的寶石,立刻產生了親眼一睹的渴望,非紅寶石耀眼的光芒才能解除心頭之癢。另一位則早在聲名赫赫的史密斯船長①航行到達這一帶海域時,就在迢迢的海上領略過它的輝煌。結果這麼多年都心神不安,乾脆投入找它的冒險。第三位說道,有一回他出門打獵,在距白山以南四十哩的地方宿營,夜半醒來,只見大紅寶石光芒四射,宛若流星,連樹影都直往後退。大家談到為尋找紅寶石藏身處的無數次嘗試,還有迄今為止使所有冒險者敗下陣來的厄運,雖說追蹤比月亮更亮,簡直亮似太陽的寶石光輝似乎易如反掌。看得出來,每個人都在嘲笑別人自以為會比前人運道好的狂妄,卻又同時遮掩不住以為自己一定走運的想法。為了減少大家過分樂觀的希望,眾人又重提那個印第安傳說。說是有位神明在護著寶石,專門跟找寶者搗亂。不是把寶石從這座高山之巔移到那座高山之巔,就是在懸著紅寶石的富於魔法的湖上喚起一層迷霧。不過這類說法均不足信。大家都認為,前人之所以失敗,是由於不夠精明或缺乏毅力,抑或迷宮般的森林、峽谷、崇山峻嶺之中,有其它原因自然而然地阻擋了他們奔向某處的去路。 -------- ①約翰·史密斯(JohnSmith,1580~1637):英國航海家。1607年到達北美洲大陸的詹姆斯敦(美國弗吉尼亞州東部歷史遺跡,英格蘭人在北美最早的殖民地),並成為這塊殖民地的首腦。 談話中斷時,戴大眼鏡的傢伙環顧眾人,以他永不消逝的冷笑,把大家挨個兒變成嘲諷的對象。 「好啦,朝拜寶石的同伴們,」他說,「咱們來啦,七個男人外加一位漂亮姑娘——毫無疑問,她跟咱們當中任何一位白鬍子老頭都一樣聰明。是啊,咱們來啦,為了一項共同的大事業。依我看,咱們現在倒可以都來說說,要是自己交好運,找到了紅寶石,會拿它怎麼辦。披熊皮的朋友,你先說,打算如何消受一直在追求的這個寶貝呀,好夥計?天曉得你在這水晶山中已找了多久。」 「如何消受?」上年紀的尋寶者苦澀地叫道,「我可沒指望從中得到什麼快樂,這號傻念頭早過去啦!我一直在找這塊混蛋石頭,只因為年輕時傻乎乎的野心到老成了命定,只有找它我才有力量——它是我靈魂的動力——血中的暖流——骨中的精髓!我要是掉轉頭不去找它,就會一頭栽倒在這諾奇山坡上死掉。這兒是通往這一帶山區的門戶啊。可要是我浪費了一輩子的光陰還能倒流,我還是不會放棄找到大紅寶石的希望!一旦找到它,我要把它帶到一個我知道的山洞裡去,緊緊抱著它,躺下來等死,把它和我永遠埋在一起。」 「啊,壞蛋,就不為科學的利益想想!」卡卡福代爾博士嚷起來,滿腔哲學家的憤怒。「你壓根兒不配看到它的光輝,連遠遠地看都不配。它是大自然這個實驗室製造出來的最最珍貴的寶石。至於我的目的,不過是一個有頭腦的人想得到它的唯一目的。一得到它——我有種預感,諸位,這寶貝是特地留給我的,好使我在科學研究上的榮譽登峰造極——我要回歐洲去,把自己的餘生都用來將它還原為最初的元素,還要把一部分寶石研成極細的粉末,把另一部分溶解於酸,或別的任何能溶解這麼美妙的合成體的溶劑。剩下的,我打算給它放進坩鍋熔化,或用吹管使它燃燒。採用這種種方法,我將得到一份精確的分析,最終將我的研究成果寫成一本巨著,獻給全世界。」 「妙極了!」大眼鏡贊道,「博學的先生,您也用不著為破壞這顆寶石有無必要而拿不定主意啦。反正只要仔細看看您的大書,咱們人人都能造出一顆寶石來。」 「可老實說,」伊卡博德·皮戈諾斯特老闆開了口,「我反對造出這種假貨,因為這麼幹勢必降低真寶石的市價,直說了吧,先生們,保住它的價格對我至關重要。我撂下日常的生意,把倉庫交給夥計照料,在拿自己的信譽冒風險。再說,還有生命危險呐,說不定就給那些該死的異教徒野蠻人逮住——代價這麼大,我卻不敢請求教友們為我禱告一聲,因為人家都認為,尋找大紅寶石就跟與魔鬼做交易差不多。現在你們想想,我會這麼委屈我的靈魂,我的肉體,我的名譽和財產,而連從中獲利的一個合理機會都沒有麼?」 「是啊,虔誠的皮戈諾斯特老闆,」大眼鏡表示同意,「我絕不會以為你有那麼傻。」 「沒錯兒,但願不會。」商人道,「這顆大紅寶石,老實說,我連一眼都沒見過。它只要有人們傳說的百分之一那麼亮,就肯定比莫臥兒大帝①視為無價之寶的那顆鑽石還要值錢。所以,我打算把它帶上船,航行去英格蘭、法蘭西、西班牙、意大利,或者只要是上帝的旨意,還可以去異教徒的國家。一句話,把這顆寶石賣給人間肯出最高價的帝王,讓他把它鑲在自己的王冠上。你們誰要是還有比這更明智的辦法也請說說看。」 「我有!你這利慾薰心之徒!」詩人叫道,「你難道以為世上再沒比黃金更明亮的東西麼,就打算把這顆寶石非凡的光芒也變成你已經在裡頭打滾的銅臭麼?要是我,就把寶石藏進我斗篷下面,趕緊回到倫敦那條黑胡同裡我的小閣樓間去。在那兒,日日夜夜,我要凝視著它,讓我的靈魂汲取它的光彩。這光彩會浸透我的全部智力,在我寫下的每一行詩中閃耀光芒。於是,我死後多年,大紅寶石的燦爛光華仍會照耀著我的名字!」 「說得好,大詩人!」大眼鏡又開腔,「把它藏在你斗篷下面,你是說?嗨,它會從你斗篷的破洞裡透出光來,讓你像盞南瓜燈籠的!」 「想想看!」維爾勳爵突然發話,不像對同伴倒像對自己,大約認為他們當中最出色的也完全不配跟他交談——「想想看,一個披一領爛斗篷的傢伙,竟敢說要把大紅寶石弄到格拉布街②的破閣樓上去!我不是早就主意已定,世上再沒比大紅寶石更適合裝點我祖傳城堡的門廳的麼?它將在那兒世世代代放射光芒,使午夜亮如白晝,照耀著懸掛四壁的鎧甲、旗幟和盾徽,使英雄們萬古流芳。所以,其他人統統白費力氣,不正是為了讓我贏得它,把它做為我們崇高家族榮耀的象徵麼?再說啦,白山頂上的這塊紅寶石,還從沒有過比維爾家大廳為它保留著的位置那麼體面的地位呐!」 -------- ①莫臥兒大帝(theGreatMogul):16世紀征服並統治印度的君主。 ②格拉布街(GrubStreet):17世紀英國倫敦窮文人和雇傭文人集居的街道,即當今的彌爾頓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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