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托馬斯·哈代 > 還鄉 | 上頁 下頁


  這片昏暗的荒棄之地,在所謂的《末日裁判書》〔注:即征服者威廉一世對英格蘭所進行的調查的原始記錄或提要。〕中也得到過描述。它的情景跟書中記載的所謂「布露阿雷阿」〔注:即一片長滿石南之地。 〕完全吻合,莽莽野地荊棘叢生,石南荊豆遍地漫生。那時實行的是以裡格〔注:舊時的長度單位,一裡格約為三英哩。〕來測量長度和寬度,儘管無法斷定這種遠古測量單位是否就那麼精確,但從現今埃頓荒原的地域面積看來倒也相差無幾。開採泥煤的權力——也即書中所記的「特巴雷阿布露阿雷阿」——在書中有關這地區的特許權中得到肯定。利蘭 〔注:一五〇六~一五五二,英國考古學家〕在談到整個這片黑黝黝的莽蒼地帶時說,它「長滿了石南和苔蘚」。

  至少來說,這些對地域景致的描寫是真切可信的——充分而深刻的證據,令人得到真正的滿意。現在的埃頓荒原跟以前一樣,依然是那麼桀驁不馴,一副遭人遺棄的樣子。文明進化是它的敵人;從這片土地開始有植物生長之時起,它就總是披著那身陳舊的黃褐色外衣,一件自然

  而一成不變的獨特長袍。它就以這麼一件年代經久的上衣,表露出對人類對衣著的虛榮追求不屑一顧的哂笑。一個身著時髦服飾、光彩煥發的人來到荒原上,總或多或少顯得古怪,有不倫不類之感。大地是如此原始,似乎讓人覺得人的穿著也越古遠越素樸才好。

  從下午到晚上這段時間裡——就像現在這個時刻——一個人斜倚在埃頓荒原中心山谷的一蓬灌木叢上,放眼四望,整個世界除了滿披石南的山頂和山腰外,什麼也看不到,於是他便知道,四周和底下的一切,從史前到現今一直沒發生過變化,猶如蒼穹中的繁星一樣,這一來,因世事變遷而產生的心神不寧、被新事物的發展而攪得心煩意亂的心緒便頓時會變得平穩沉靜下來。這個偉大的未受侵擾的地方具有一種亙古的恒久性,連大海也不具備的恒久性。誰能說某一片大海真有那麼年代久遠?太陽將海水蒸發,月光將海水輕撫。每年,每天,甚至每個小時,它都在變化不停。大海在變,大地在變,還有那河流、村莊,以及人都在變,唯獨埃頓荒原依然故我。它的地形既不是陡峭得要經受風雨的侵蝕,也不是平坦得可以聽憑洪水沖刷、淤泥堆積。只有一條年代久遠的古道和一座即將要提及的更為古老的古塚——它們本身幾乎可稱得上是漫漫歲月中自然產物的結晶——除外,而就是這條古道和這座古丘的些微不規則的變化也不是因為鶴嘴鋤、農耕和鍬鏟的挖掘所造成,而是因最近的地理變化的輕微觸摸所造成。

  上文提及的這條古道在石南荒原的低地部分穿過,從地平線的這一端一直通到那一端。這條古道有許多部分幾乎就與相鄰的另一條古道相重合,這後一條古道發源於羅馬人的偉大的西行之路,即稱為愛西尼亞路或是愛克尼爾德大道的那條古道。這天傍晚時分,儘管沉沉夜色已將荒原上的細小景物遮蒙成混沌一片,但凝神細望,這條灰白色的古道幾乎依然清晰可辨。

  【第二章 人物和愁煩攜手相伴出現在荒原上】

  一個老人走在這條古道上,他滿頭銀髮如同雪山。雙肩傴僂,臉容憔悴,身形衰老。他頭戴一頂上過漿的帽子,穿一件式樣很老的船員大氅和一雙鞋子;衣服的銅扣子上都刻有一個錨。他手執一根鑲銀頭手杖,完全將它當作自己的第三條腿,每走過幾英吋他就鍥而不捨地用手杖頭拄一下地。人家准會說,想當年,他一準是個海軍軍官,或是幹的這類差使。

  在他眼前綿延前伸的便是這條漫長的、走起來十分費勁的古道,空曠寂寥,又幹又白。路的兩邊一無遮攔,可以一覽無遺地看遍荒原,它就像一個長滿烏髮的腦袋上分出的一道縫兒,將這片黑沉沉的荒原一分為二,蜿蜒而去,直至最終消失在地平線的最遠程。

  老人時不時抬眼向眼前的這條路上凝神眺望。他終於看出,在他前面很遠處,有一個移動的東西,看樣子是一輛大車,從它移動的方向看,跟他走的是同一個方向。這也是這片莽莽荒原上唯一一個會活動的小東西。它的存在只不過更表明這片廣漠是多麼孤寂冷落。車行得非常緩慢,老人顯然在一點點靠近它。

  等走近時,他便看出那是一輛裝有彈簧的大篷貨車,車外形跟一般馬車沒什麼兩樣,但車身的顏色很特別,一色的血紅。趕車人走在車的一側,跟他的大篷貨車一樣,他渾身上下也是一片紅。他的衣服、頭上戴的帽子、腳下的靴子,還有他的臉和雙手全給這種顏色染得通紅。他並不是暫時地給染紅了,這種顏色已經滲透了他的全身。

  老人一看便知道了這是怎麼回事。這個趕著車的旅人是個賣紅土的小販,從事這種職業的小販將紅土賣給農夫用來染紅他們的羊。從上個世紀以來,從事這一行業的人已在韋塞克斯郡 〔注:英格蘭西南部一地區。〕迅速消亡,現今也只能在農村裡見到,就像動物世界中日益稀絕的渡渡鳥〔注:一種稀有鳥類,十七世紀絕種。〕。這是一種稀罕、有趣、幾近絕跡的行業,是一個將已經消亡的過去和蓬勃興起的生活方式加以連系的環節。

  這位日漸衰老的海軍軍官走近去,來到了他的同行者身邊,並向他問了聲晚上好。紅土販子轉過頭,用悲傷的聲調心不在焉地回了一聲好。這是個年輕人,他的臉蛋即使不算相當英俊,但也相去不遠,沒人能否認,如果讓這張臉還其本色,應該說還是十分受看的。他的兩眼,在四周都給染紅的臉龐中怪怪地向外注視著,自有其吸引人之處:如猛禽般敏銳,如秋天的霧靄般澄藍。他沒留頰須也沒留唇須,這就讓人一眼可見他下半部臉的柔和輪廓。他的雙唇很薄,儘管讓人看出他正在沉思,但時不時的,嘴唇會抽動一下,很讓人動心。他穿一身緊身的燈心絨衣褲,質地講究,還不算舊,就他從事的職業來說,這種料子的衣服算是選對了;不過,他的工作又使這身衣服的本色蕩然無存。這身衣服恰到好處地顯出了他健美的體形。他周身有一種富足的氣質,讓人知道,就他的職業而言,他過得還算不壞。看到他的人很自然地便會生出這麼一個疑問:這麼一個大有前途的青年為什麼竟這樣埋沒了自己討人喜歡的外貌,挑上了這麼一種少有的職業?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