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費曼 > 別鬧了,費曼先生 | 上頁 下頁 |
一〇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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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酒吧的冤大頭 我常去那家夜總會,那裡的表演節目會逐日更換。演出者都是些跑碼頭的——他們的路線包括了像阿瑪瑞努(Amarillo)以及德州許多天曉得什麼的地點。夜總會本身也有一位長駐歌星,名字叫塔瑪拉。每次有新的團體來表演,塔瑪拉都介紹我跟團裡的一些女孩子認識。女孩會跑來跟我一起坐,我買酒請她們喝,一起聊天。當然我想的不只是聊天而已,但每次到最後都沒有發生什麼。因此,我老是不明白為什麼塔瑪拉要費那麼大的勁,介紹我認識這些好女孩;而儘管開始時一切很美滿,最後我只不過在買飲料、整晚談話。塔瑪拉沒替我那朋友介紹,但他的運氣也好不到哪裡去——我們都是冤大頭。 經過了幾個星期的不同表演以及不同的女孩,來了一個新樂隊。接照慣例,塔瑪拉又介紹我認識其中的一個女孩,我們又按照慣例買酒請她喝、聊天,她對我很好。中間她上臺表演,表演完畢她回到我的桌子——我覺得很不錯。其他人都在左顧右盼,心裡想:「他到底有什麼能耐,使這女孩老跑去找他?」 但晚上快結束時,她又說一些我已聽過很多次的話:「我很想請你到我那裡坐坐,但今晚我們有聚會,也許明天晚上……」我很清楚這「也許明天晚上」的意思:沒機會。 隔天,我注意到這個女孩——她叫葛瑞亞——跟節目主持人話蠻多的,不論在上節目或上化裝室的時間都如此。 有一次,當她在化粧室裡而主持人剛好走過我的桌子時,我隨口亂猜地說:「你太太是好女人。」他說:「是呀,謝謝你。」我們聊了一會兒。他以為她已告訴我了。等葛瑞亞回來時,她也以為他已經告訴我。於是他們一起跟我聊了一會兒,並且邀我在酒吧打烊後,到他們那兒坐坐。 淩晨兩點,我跟他們一起到他們住宿的旅館去。當然,他們沒什麼聚會。我們談了許久,看他們的相簿,裡面有葛瑞亞跟她丈夫在愛阿華州剛認識時拍的照片。那時她是個吃玉米長大、相當胖的女人;然後在後來拍的照片中她愈來愈瘦,現在她看來真漂亮呢!他教會她各種技藝,但自己卻不識字。這真是有趣,因為他的工作是當主持人,在夜總會舉辦業餘歌藝比賽時,必須讀出節目及表演者的名字;而我一直都沒發覺他怎樣「讀」那些東西!(第二天晚上我明白他們搞什麼了)當葛瑞亞帶領表演者上臺或下臺時,她瞄一下他手裡握著的紙條,在他身邊輕聲告訴他:下一個表演者的名字以及節目名稱是什麼。 他們是很有趣友善的一對,我們談了很多很有趣的東西。我提到我們剛認識的情形,問他們為什麼塔瑪拉總是介紹新來的女孩給我認識。 葛瑞亞回答:「塔瑪拉把我介紹給你認識之前說:」讓我介紹你認識這裡的大闊客!『」 我才明白我點那16元一瓶的香檳,以及那麼誇張和令人誤會的「沒關係啦!」居然是項很不錯的投資。看來我早已聲名在外,成了一個穿得並不怎麼體面,但永遠願意花大把鈔票在女孩身上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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