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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特雷維爾先生的候見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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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達尼昂前來拜見特雷維爾那天,院子裡人數眾多,在一個初來乍到的外省人眼裡,可謂氣象森嚴,儘管這個外省人是加斯科尼人,而在那個時代,達達尼昂的同鄉人以無所畏懼而著稱。事實上,一跨進釘滿方頭長釘的厚實大門,就撞上了一群軍人,他們散開在院子裡,大呼小叫,你爭我吵,相互打鬧。要想從這批像翻滾的旋渦般的人之間走過去,除非你是當官的,是貴族老爺或漂亮女人。 我們的年輕人正是從這群亂紛紛、吵嚷嚷的人中間穿過去,心怦怦直跳,一隻手握住貼在瘦腿上的長劍,另一隻手抓住帽檐,臉上微露笑容,恰如一個發窘的鄉下人,儘量保持泰然自若的樣子。越過幾個呆在一起的人之後,他感到呼吸自由了些,不過他知道人家都在回頭打量他。直到這天為止,達達尼昂一直覺得自己不錯,這時他卻有生以來頭一回感到自己顯得可笑。 到了臺階跟前,情況更糟:在最下面的幾級石階上,有四個火槍手正在輪流鬥劍鬧著玩,而他們的十一二個同伴在臺階頂上等候輪到自己。 四個人之中,有一個搶佔了上面一級石階,手裡握著出鞘的劍,攔住或試圖攔住其他三個人,不讓他們往上跑。 下面的三個人靈活地揮劍攻擊。達達尼昂起初以為他們使用的是練習用的花劍,即劍尖是一個花式圓球,但不久他發現鬥劍者身上劃出了口子,這才明白他們所使用的都是鋒利的真傢伙。每當有人身上劃出一道傷口,不僅旁觀者,連幾個擊劍手也都狂笑不止。 佔據上一級石階的那個人身手不凡,使三個對手不敢輕易往上攻。大家圍著觀看。這種比劍的條件規定,凡是被刺中了的人,立刻出局,並且失去了謁見隊長的機會,而讓擊中他的人去。交鋒才五分鐘,另外三個人就都被劃破了皮,一個是手腕子,另一個是下巴,還有一個是耳朵,都是上面那個人刺傷的,而他自己一根毫毛也沒傷著,因為他挺靈巧。按照事先商定的規則,他得到優待,可以再比試三輪。 上面那個人並非與其他三個人不友好,只不過他想要大家嘆服他的技藝。這種消遣方式令我們的年輕遊子不勝驚訝。在他那個省份,人們的頭腦都容易發熱,近乎決鬥的場面司空見慣。可是,這四個鬧著玩的人這種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真是難得見到,就是在加斯科尼,也算頂了不起的。他以為自己到了著名的巨人國,即格列佛①曾經遊歷並被嚇得要死的那個國度。然而,達達尼昂不能到此止步,他還要登上臺階,進入候見室。 -------- ①格列佛為英國十六世紀作家斯威夫特所著諷刺小說《格列佛遊記》中的主角。 石階頂上沒有人鬥劍,大家都在談論女人的趣聞,候見室裡的人則大談宮廷軼事。達達尼昂經過石階頂上時,不由得臉發紅,進到候見室裡則止不住哆嗦起來。他是一個想像力非常活躍而又荒誕不經的人。在加斯科尼,這種想像力使得年輕的女傭人們,甚至使得一些年輕的主婦,見到他就未免提心吊膽。可是,現在聽到的這些情場奇聞和風流豪興,不僅與最著名的大人物有關,而且講述得淋漓盡致,毫不掩飾,因而無比刺激,他即使在夢囈當中,也想像不到一半,尤其那些風流豪興,連四分之一都想像不到。在臺階頂上,他對淳樸風俗的崇尚受到了傷害;進到候見室裡,他對紅衣主教的景仰受到了嘲諷。在候見室裡,達達尼昂聽到有人大聲抨擊紅衣主教使歐洲為之發抖的政策以及他的私生活,不禁大驚失色,因為許多很有地位和勢力的貴族,曾經試圖深究這些問題而受到了懲罰。紅衣主教是一個大人物,深受達達尼昂老爹崇敬,現在卻成了特雷維爾的火槍手們嘲笑的對象。他們嘲笑他的羅圈腿和駝背,一些人按《聖誕歌》的調子唱他的情婦埃吉翁夫人和他的侄女孔巴雷夫人,另一些人則異口同聲攻擊他的侍從和衛士。達達尼昂聽到這一切,認為全是聳人聽聞,決不可能真有其事。 然而,在滿屋子的人七嘴八舌譏諷紅衣主教的過程中,當偶爾有人出其不意提到國王的名字時,大家立刻噤若寒蟬,嘴巴像被木塞堵住了似的,個個現出猶疑的神情,看看周圍,仿佛擔心話會透過牆壁,傳到特雷維爾的耳朵裡。但片刻又有人一語雙關把話引到紅衣主教閣下頭上,於是大家更肆無忌憚地高聲談論起來,把他的所作所為揭露無餘。 「這些人肯定要被關進巴士底獄,活活給絞死的。」達達尼昂心驚膽戰地想道,「我無疑也會和他們落得同樣的下場,因為我不僅聽他們瞎說,而且聽見了他們所說的話,准會被當成同謀犯。家父一再囑咐我要尊敬紅衣主教,他要是知道我與這批異端分子為伍,會怎麼說呢?」 所以,不消說誰都料得到,達達尼昂不敢參與談話,而是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警覺地集中全部注意力,不漏掉一句話。儘管他相信父親的囑咐是對的,但興趣和本能使得他對這兒發生的聞所未聞的事情,不僅不想指責,反而暗暗讚賞。 他與這批趨奉特雷維爾先生的人完全陌生,而且是頭一回在這個地方露面,所以這時有人走過來向他詢問來意。達達尼昂連忙謙遜地報了姓名,強調他是特雷維爾先生的同鄉,請前來詢問的跟班求特雷維爾先生接見他。那位跟班答應立刻進去通報。 初進來時的驚異略定之後,達達尼昂現在能夠從容地觀察這些人的服飾和相貌了。 在最後活躍的那幾個人中間,坐著一個身材高大的火槍手。此人神態高傲,衣著古怪,引起了所有人注意。他沒有穿作為隊服的外套——在那個不大講究自由卻更講究獨立的時代,隊服並不是非穿不可的——,而是穿了一件天藍色的齊膝緊身上衣,已經有點褪色和磨損,上面佩戴一條金絲刺繡的華麗肩帶,像陽光下的粼粼水波一樣耀眼;肩上瀟灑地披著一件深紅色天鵝絨長斗篷,僅僅前面露出那條光彩奪目的肩帶及其下端所掛的長劍。 那位火槍手剛剛下崗,一個勁抱怨受了風寒,不時故意咳嗽兩聲。他對周圍的人說,正因為這樣他才披了斗篷。他說話時昂著頭,露出不可一世的樣子卷著髭須,而聽他說話的人都興致勃勃地欣賞他那條繡花肩帶,其中最欣賞的要算達達尼昂。 「諸位想教我怎樣說呢?」那位火槍手說道,「這是時尚所致啊。我也知道,這玩意兒意思不大,可眼下時興嘛。再說,手裡捏著繼承來的錢,總得買點什麼呀。」 「哈!波托斯!」在場的一個人嚷起來,「別想叫我們相信這條肩帶是令尊大人慷慨留給你的。它肯定是那個蒙面紗的貴夫人送給你的。就是有個星期天我在聖奧諾雷門碰見和你在一起的那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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