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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四、一五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①晚上

  我們的讀者一定沒有忘記,在前一章裡曾經提到亨利·德·納瓦拉在迫不及待地等著一個叫拉莫爾的紳士。正象海軍元帥宣佈的那樣,這個年輕紳士在一五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天快黑的時候,從聖瑪賽爾門進了巴黎城。在他左右兩邊出現許多客棧旅店,懸掛著的招牌都畫得十分漂亮,但是他都輕蔑地望望,騎著他那匹渾身冒汗的馬一直深入到了市中心。從那裡他穿過其貝爾廣場、小橋、聖母橋,又沿著河堤走去,最後在佈雷塞克街口停住。這條街後來我們叫做枯樹街,為了使我們的讀者盡可能感到方便,我們以後在書裡就使用它現在的這個名字。

  毫無疑問,他一定是喜歡這個街名,因為他拐進了這條街。在他左面有一塊華麗的鐵皮招牌懸掛在掛鉤上吱嘎吱嘎地響著,招牌上還掛著一個個小鈴鐺。這塊招牌引起他的注意,他第二次停下,念了一遍「吉星」這兩個字。這兩個字是作為題詞寫在一幅對饑餓的旅客最富有吸引力的圖畫下面。這幅圖畫畫的是黑暗的天空上有一隻正烤著的母雞,一個穿紅披風的男人,向這顆新品種的星星伸出了他的雙臂和錢袋,發出了他的祝願。

  「瞧,」這個紳士自言自語說,「這兒是一家給人帶來好運氣的旅店,開這家旅店的老闆准是個機靈的傢伙。我一直聽人說起枯樹街座落在盧佛宮區。這家客店要是名副其實,跟招牌上說的一樣,那我住在這兒一定會非常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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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八月二十四日是天主教的聖巴托羅繆節,在這天夜裡發生了屠殺胡格諾派的慘案,死兩千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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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新來的人正自言自語地跟自己念叨,另外一個騎士,從街的另一頭過來,也就是說從聖奧諾雷街過來,也在吉星旅店的招牌前面停住,望著招牌出了神。

  在這兩個人中間,我們至少知道他的大名的那一位,騎著一匹西班牙種的自馬,穿一件用煤玉作裝飾的黑緊身短襖。他的披風是深紫色天鵝絨的,腳上登一雙黑皮靴子,帶一把鏤花鐵柄的劍和一把同樣鐵柄的匕首。現在,我們看過他的衣著,再看看他的相貌,就會說這是一個二十四五歲的人,面色曬得黝黑,長著一雙藍眼腈,蓄著漂亮的小鬍子,牙齒潔白光亮。他的嘴外形優美而且極其高貴,張開嘴微微一笑,笑得那麼甜蜜、那麼憂鬱,露出兩排牙齒,把整個臉都照亮了。

  至於第二個旅人,他的外表跟頭一個來到的人形成強烈的對比。在帽邊朝上卷起的帽子下面,露出一頭濃密鬈曲的頭髮,頭髮與其說是金黃色,不如說是紅棕色。在頭髮下面是一雙灰色的眼腈,稍有什麼不順心的事就會火光直冒,亮閃閃的,會讓人覺得眼睛是黑色的。

  臉的其餘部分:面色是粉紅的,嘴唇很薄,蓄著淺黃褐色的小鬍子,牙齒要多好看有多好看。總而言之,這個白皮膚、高個子、寬肩膀的人,就騎士這兩個宇的通常意義來說,算得上是一個十分英俊的人。一個小時以來,他一直在尋找招牌的藉口下,抬頭望著所有的窗子。婦女們盯住他看。至於男人,他們也許是看見他那件太窄的披風、太瘦的褲子和古式的靴子,不由得想笑。在笑以前他們還十分文雅地先說上一聲「天主保佑您。」可是等他們仔細端詳他,發現他臉上一分鐘裡會有十種不同的表情,然而就是沒有一個局促不安的外省人臉上總少不了的那種和藹可親的表情,他們就再也笑不出來了。

  是他先開口跟我們剛才談到的那個正望著吉星旅店的紳士搭訕。

  「見鬼!先生!」他說,帶著很重的山區人的口音,一開口就能讓人從一百個陌生人中間分辨出這是一個皮埃蒙特人。「這兒不是離盧佛宮很近嗎?不管怎麼說,我看您跟我的口味一樣,這個地方很合本老爺的意。」

  「先生,」另一位回答他。他的普羅旺斯口音,比起他的夥伴的皮埃蒙特口音好不了多少。「我確實相信這家旅店離盧佛官不遠。不過,我心裡正在琢磨我是不是有這個榮幸同意您的意見。我考慮考慮。」

  「您還沒有拿定主意嗎,先生?不過,這家客店委叫人喜歡。再說,也許是您在這兒把我吸引來了。您總該承認這幅畫挺漂亮吧?」

  「啊!當然;不過,正是這一點叫我對真實情況有所懷疑。有人告訴我,巴黎這地方盡是騙子,他們跟用別的東西騙人一樣,也會用招牌來騙人。」

  「見鬼!先生,」皮埃蒙特人又說,「我倒不擔心他們騙人。旅店老闆給我一隻母雞,如果烤得不如招牌上的那只,我就把他本人串在鐵釺上烤,不把他烤得焦黃焦黃的我就不放開他。我們進去吧,先生。」

  「您總算叫我拿定主意了,」普羅旺斯人笑著說,「請在前面帶路,先生,請。」

  「啊!先生,我可以發誓,我決不會幹這種事,因為我,阿尼巴爾·德·柯柯納伯爵,是您謙卑的僕人。」

  「我哩,先生,我只不過是約瑟夫亞森特-博尼法斯-德·勒拉克-德·拉莫爾伯爵,願為您效勞。」

  「既然如此,先生,讓我們手挽手一塊兒進去吧。」

  作為這個妥協性建議的結果是,兩個年輕人都從馬上下來,把韁繩扔到一個馬夫手裡,互相挽著胳膊,一邊把他們的劍扶扶正,一邊朝旅店大門走去。旅店老板正站在門檻上,不過,這個可敬的店主人,一反他這種人平時的習慣,對他們完全沒有注意,專心地在跟一個傢伙談話。這個傢伙又高又瘦,黃皮膚,裹著一件火絨色的披風,活象一隻羽毛蔽體的貓頭鷹。

  兩個紳士走到正在談話的旅店老闆和那個穿火絨色披風的人跟前,離得已經那麼近,柯柯納看到別人對他和他的同伴太不重視,感到不耐煩,拉了拉旅店老闆的衣袖。

  旅店老闆這時候才似乎猛然驚醒過來,把他的交談者打發走:「再見。馬上就來呀,特別要把時間告訴我們呀。」

  「啊!您這位怪先生!」柯柯納說,「您沒有看見我們要找您嗎?」

  「啊!請原諒,先生們,」老闆說,「我沒有看見你們。」

  「啊!見鬼!您應該看見我們;既然現在您已經看見我們,請您別簡單地叫『先生』,要叫『伯爵先生』」

  拉莫爾站在後面,讓看上去準備把麻煩攬到自己身上的柯柯納去談話。

  不過,從他緊皺眉頭的樣子一看就知道,他已經準備好了,需要行動的時候,他立刻會出來幫忙。

  「好吧!您要幹什麼,伯爵先生?」老闆問道,口氣十分安詳。

  「好……這已經好得多了,是不是?」柯柯納轉過身來對拉莫爾說,拉莫爾點了點頭。「伯爵先生和我,給您的招牌吸引住了,我們要在您的旅店吃晚飯,過夜。」

  「先生們,」老闆說,「我非常抱歉,只剩下一個房間了,我怕對你們不合適。」

  「好吧!那真是好極了,」拉莫爾說,「我們到別處去住吧。」

  「啊!不行,不行,」柯柯納說。「我留下來,我的馬疲憊不堪了。既然您不要,那我就要這個房間吧。」

  「啊!那是另外一同事了,」老闆回答,他一直是那麼冷冰冰的,很不客氣。「如果只有您一個人,我完全不能讓您住。」

  「見鬼!」柯柯納大聲嚷了起來,「我可以發誓!這真是一個愛逗樂的傢伙!剛才說兩個人太多,現在又說一個人太少。難道您不願意讓我們住,混帳傢伙?」

  「噯呀!先生們,既然你們是這種態度,那我也就直截了當回答你們。」

  「那就回答,趕快回答。」

  「好吧!我寧願沒有讓你們住在這兒的榮幸。」

  「為什麼,……」柯柯納說,他氣得臉都發了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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