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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這本《聖經》裡夾著一支鉛筆,」蘿莎說,「在裡面,是我把它夾在裡面的。」

  這支鉛筆就是約翰·德·維特借給他哥哥用過,後來忘了收回的那支。

  高乃裡於斯拿起鉛筆,在第二頁上(因為第一頁,我們一定還記得,已經撕掉了),跟他的教父一樣,在臨死前,用同樣堅定的手寫道:

  一六七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將要把我的無辜的靈魂在斷頭臺上交還上帝的時侯,我將我世間剩下的唯一財物贈給蘿莎·格裡弗斯,因為其餘的財物都已經充公了。我是說,我將三個球根贈給蘿莎·格裡弗斯。我深信這三個球根在明年五月會開出大黑鬱金香花,得到哈勒姆協會提出的十萬弗羅林獎金。我希望她做我唯一的繼承人,代我領取這十萬弗羅林;我只有一個條件,就是要她嫁一個年齡跟我相仿的、會愛她、她也會愛的年輕人,並且給這個成為新品種的黑鬱金香起名為Rosa Barleonsis,也就是說,把她和我兩人的名字合起來。

  願上帝賜我恩典,賜她健康!

  高乃裡於斯·望·拜爾勒

  然後,他把《聖經》還給蘿莎,說

  「看看。」

  「唉!」姑娘回答高乃裡於斯,「我已經跟你說過,我不識字。」

  高乃裡於斯於是把他剛寫的遺囑念給蘿莎聽。這個可憐的女孩子哭得更傷心了。

  「你接受我的條件嗎?」犯人帶著憂鬱的笑容問,同時吻了吻這個美麗的弗裡斯姑娘的發抖的指尖。

  「啊!我不能,先生,」她結結巴巴地說。

  「你不能,我的孩子,為什麼不能?」

  「因為其中有一個條件我不能遵守。」

  「哪一個?我還以為我們都已經講定了呢。」

  「你把這十萬弗羅林送給我做嫁妝嗎?」

  「對。」

  「而且要我嫁一個我會愛的人嗎?」

  「當然。」

  「好啦!先生,這錢不能歸我。我誰也不會愛,我不會嫁人。」

  蘿莎好不容易說出這兒句話之後,雙膝彎倒,差點兒暈過去。

  高乃裡於斯看見她臉色那麼蒼白,心裡那麼難過,嚇得連忙過去抱住她,這時候,在狗叫聲中,可以聽見樓梯上有急促的腳步聲,緊跟著又有其他不祥的聲音。

  「他們來帶你了!」蘿莎扭著雙手叫道,「上帝啊!上帝啊!你沒有別的話要跟我說了嗎?」

  她跪下來,雙手捂著臉,哭得上氣不接下氣。

  「我要對你說的是,把你的這三個球根仔細地收好,並且為了我的緣故,照我吩咐去種。永別了,蘿莎。」

  「啊!好,」她說,並沒有抬起頭來,「啊!好,你吩咐的,我都會照著做,除了嫁人,」她又低聲補了一句,「那,啊,我發誓,那在我是不可能的事。」

  她把高乃裡於斯的寶物揣在砰砰跳動的心口上。

  高乃裡於斯和蘿莎聽到的,正是書記官回來帶犯人的腳步聲。跟在他後面的有劊子手,將在斷頭臺周圍把守的士兵,和監獄裡跟來看熱鬧的人。

  高乃裡於斯既不軟弱,也不充好漢,寧可說是把他們當做朋友,而不是當做迫害者來接待。他聽任這些人擺佈,給了他們在執行職務上的一切方便。

  隨後,他從裝著鐵柵的小窗,朝廣場上望了一眼,他看到了斷頭臺,和離斷頭臺二十步遠的絞架。由於總督的命令,德·維特兄弟倆的被侮辱了的屍體已經從紋架上卸下來了。

  在應該跟在衛兵後面下樓的時候,高乃裡於斯用眼睛尋找蘿莎天使般的眼光;可是,他在劍和長戟後面看到的,只是一個倒在木凳邊的身體,和一張被長髮遮住一半的、蒼白的臉。

  蘿莎在昏倒的時候,還聽從她朋友的吩咐,把手護著她那天鵝絨的胸衣,甚至在不省人事以後,還本能地抓緊高乃裡於斯交給她保管的寶貝。

  年輕人離開牢房時,可以看到緊握在蘿莎手指間的那張從《聖經》上撕下來的、發黃的紙。當初高乃依·德·維特曾經那麼艱難,忍受了那麼大的痛楚,在上面寫過幾行字;如果高乃裡於斯看見這幾行字的話,無疑的,這幾行字一定會救了一個人的性命和一朵鬱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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