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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七


  我曾告訴過溫米克,有一次我們在賈格斯先生家吃晚餐,他把她的手腕按在桌子上給我們看過。

  「於是,先生!」溫米克又繼續說下去,「正巧,可不是,你看不是正巧嗎?就從她被逮捕的那一天開始,茉莉便在她的衣服上大用其功,不僅花樣翻新,而且看上去比本來的樣子苗條多了;特別是她的衣服袖管剪裁得那麼精巧,看上去她的兩條臂膀纖細得弱不禁風一樣,直到今天人們都還記著這點呢。她身上有一兩處傷痕,但這點傷痕對於一個浪蕩女人來說又算得什麼;不過她的手背上被什麼弄破了,所以問題是手背上的傷口是否是被指甲劃破的呢?而賈格斯先生告訴大家,她的手是在經過一大片叢密的荊棘地時被荊棘刺破的,荊棘長得不算太高,所以沒有刺傷她的臉,但也不算太矮,所以她的手無法避免受到傷害,後來在她的皮膚上又確實發現了荊棘的小刺,這就是證據。後來他們又到荊棘地作現場調查,發現那片荊棘地的確被人踏得亂七八糟,還在幾處地方發現從她衣服上扯下的小碎片,和刺破她的肉留下的血跡。但是,他最大膽的論點卻是下面這件事。當時法庭提出要證明她妒忌成性的心理,她還有一項很重要的嫌疑。那就是在謀殺案發生的同時,她為了向那個浪蕩男人報復,就親手殺害了她和他所生的一個孩子,當時也才只有三歲。賈格斯先生是用下面的話為她辯護的:『我們判定她的這些傷痕不是被指甲抓破的,而是被荊棘劃破的,我們也到荊棘地作了調查,證明了這一點。可是你們偏說這是被指甲抓傷的,還提出了新的假設,咬定她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孩子。那麼你們一定得承認由這個假設導出的一切推論。那就是說,她親手殺害她的孩子時,因為孩子緊緊抓住她,從而抓傷了她的雙手。然後又怎麼樣呢?你們不是在審判她的謀殺親子罪,那麼,為什麼你們不審一下呢?至於這個案件,你們如此抓住這些傷痕不放,我們可以認為,你們的目的是要找到一些解釋,以證明這些傷痕不是你們捏造出來的,不是這樣嗎?』簡單地說吧,老弟,」溫米克繼續說道,「賈格斯先生的言辭說得陪審團啞口無言,只有屈服認輸。」

  「那以後她就在他家中當傭人了嗎?」

  「是這樣,不過不僅僅如此,」溫米克說道,「事實上她剛一無罪釋放,就到了他家中,而且就像現在一樣的馴服了。她該盡的職責倒是一件一件地後來學會的,但她從一開始就被馴服了。」

  「她的那個孩子是男還是女呢?」

  「據說是一個女孩。」

  「今晚你沒有更多的東西要告訴我嗎?」

  「沒有了。我接到你的信,讀完後便毀掉了。其他就沒有什麼了。」

  我們交換了一個親切的晚安後,我便向回家的路上走去。舊的憂思尚未消去,新的愁慮又上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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