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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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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靈魂如星而降 我常常感到布萊克自然流露出的構思非常奇特,但同時又有一種與之不相矛盾的親切感。我有時拿自己和兒子之間的生活瑣事與布萊克的思想相對照,在形式上有許多相同之處,其中之一體現在彌爾頓偉大事業的出發點上。預言詩《彌爾頓》中已仙逝的詩人彌爾頓降臨到墮落的世界上,經歷艱苦修行,從而實現拯救妻子、女兒及所有的人類的偉大事業。 「人在做夢的時候,不會想到肉體在睡眠/否則,他就是醒了——覺得似乎跳進自己影子裡似的」,從這句詩開始,第一次談到彌爾頓來到世上。彌爾頓的靈魂進入現實世界中布萊克的肉體裡,兩者合為一體,歷盡千辛萬苦,布萊克首先吟到,靈魂像火焰一樣到來。今年春天,我在漢堡開始重讀布萊克全集,終於明白了在平裝本的封皮上,即《彌爾頓》第三十號插圖上所畫著的快要倒下去的男人和他腳下的流星的含義。 「接下來,我開始看到彌爾頓的靈魂像星星一樣,從天上直落下來;像燕子或者雨燕一樣,倏地/落到我的跗骨處,然後從那裡鑽進去/可是從我的左腳湧蕩出烏雲,籠罩了歐洲。」 我不由得拿彌爾頓的靈魂從跗骨進入布萊克肉體的這種構思和兒子對我腳的偏愛——至少是不同尋常的關心,加以比較。因為當義么發覺和爸爸的關係不融洽時,總是想通過我的腳努力恢復溝通。 彌爾頓的靈魂像星星一樣落下來,接近布萊克,又從跗骨進入布萊克的內心。同樣,義么想通過我的腳與我進行溝通。我苦於每天開始發作的痛風,也許這就是我和年幼的兒子的力量對比好像發生逆轉的原因。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對義么來說,我想把腳歸結為形成痛風的根源。 可是,我果真能準確地感受到義么的內心活動嗎?我站在他旁邊,能給他的內心活動下一個定義嗎?我和義么之間產生了隔閡。對義么來說,他不願意看我的臉,特別是直視我的眼睛。為了擺脫窘境,義么儘量側著臉,好像沒注意到我的臉似的。看來,這很讓義么生氣。他沒有勇氣試圖對他所看到的父親的「中心」進行正面突破,甚至頭腦中根本就沒有出現過這種念頭。相反,義么想要從爸爸的腳入手,從人體邊緣部分的腳入手達到與我的溝通。人伸開腳平躺的時候,腳似乎被其擁有者——軀體拋棄了。 頭、臉、胸等這些部分好像構成人體的中心部分,直接與人的感覺相連,與此相反,腳卻在遠處,感覺不能迅速到達。正因為如此,腳反應遲鈍是顯而易見的。從外觀看,腳是獨立的可供把玩的東西。於是,義么就纏住具有這種特徵的腳。然而,腳畢竟是連著爸爸的內心,所以,通過觸摸腳,便可以達到和爸爸——腳的主人之間的溝通…… 人類文化學者Y先生曾經在國際範圍內提出過「中心」和「邊緣」的理論,作為我的朋友,他也是一位跟義么保持親近感情的人。義么也敏感地察覺到這些。像上面提到的那樣,Y先生的理論能適用於我和義么的關係,這是一個愉快的發現。由此,我想通過「邊緣」——腳,更進一步豐富跟義么溝通的含義,總結出兒子的思維方式的普遍性問題。一旦這麼想,接下來就要面對想像力這個問題。很明顯,這也是和布萊克有關的問題。接下來,我將要闡述這一主題。首先,我想回顧一下自己曾經描寫兒子的舊作和我理解布萊克思想的過程。 剛剛步入青年時代,我偶然被布萊克的長詩《四個動物》中的幾行詩深深地打動。不管是在學生時代,還是畢業以後,我都不知道那幾行詩就是布萊克寫的,只是從布萊克的短詩裡挑出具有強烈感召力的詩句,並以此為中心,寫出了小說。在沒有全面讀過布萊克的情況下,可以說我是恣意地把其中的一篇作品——或者是一部分引入小說裡。 現在回過頭來,發現有些地方應該說是錯誤的理解而又錯誤地引用了。即便是現在,我也是作為外行的自學者,走進預言詩錯綜複雜的象徵之林,甚至還會犯新的錯誤。當然,在重讀布萊克的時候,每次明白那些曾深深打動我、被我理解錯誤的地方,我就會對當時的自己有新的認識。現在,我感覺自己是一位畢生都在讀布萊克作品的詩人。也許由布萊克聯想到自己死前的情形。 我重讀自己小說中引用的布萊克的詩句,認識到翻譯上的錯誤,並因此而又一次被打動,這使我回憶起自己的年輕時代想像力的作用,正是自己作品中的布萊克使我產生把年輕時代的我和現在的我進行比較的想法。 我第一次在小說中引用布萊克是在先天殘疾的義么出生之後不久,實際上《個人的體驗》是基於自己的體驗而創作的。我從《天堂與地獄的婚姻》即《地獄的格言》中引入原文「Sooner murder an infant in it』s cradle than nurse unacteddesires」引文最後沒有打標點,讓人覺的後面好像省略了一段似的,因為我想說明我沒有直接讀過《天堂與地獄的婚姻》。而且,我還在文中寫道,是一位年輕的女性所譯,試圖推卸責任,同時又譯得適用於自己的小說,「還是把嬰兒扼殺在搖籃裡好,與其培養不切實際的欲望來」。 現在,我全面地重讀布萊克,發現不切實際的欲望是布萊克極力反對的人類應有狀態,所以這句話的重心在後一半,很顯然,布萊克強烈呼籲:與其培養不切實際的欲望,還不如把嬰兒殺死在搖籃裡。這的確是我的誤譯,可是即使到了現在,我也不明白是為了自己小說中主題的成立,通過文中的女性適當地歪曲翻譯布萊克的詩呢?還是因為受殘疾兒出生的體驗所影響自然而然讀成那樣的呢? 因殘疾兒的出生而受到打擊的男青年做出了逆天之事,作品中的女性給予他包括性欲方面無私寬厚的鼓勵。在《天堂與地獄的婚姻》之後,布萊克在《自由之歌》最後的讚美詩中寫到「淫蕩蒼白的宗教,懷有欲望卻不實行的人,不要再叫她處女了」,與此相反,我創造了一個過著開放生活的姑娘形象。同時,我把這節詩和我引用的「欲望」一詞聯繫起來,沒想過布萊克本人的「欲望」觀,而且也可能是按《個人的體驗》中所翻譯的那樣,理解《地獄的格言》。可是,如果沒有這種錯誤的理解的話,我可能會失掉創作《個人的體驗》的動機。奇妙的是到了現在,我認為正是由於這種誤解,才把我造就成一名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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