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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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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會變成「剩女」,「剩女」會變成「老處女」,會有連篇累牘的笑話不停歇地以她們為取笑對象。如果翻開早年的《街頭快報》(Fliegenden Blätter),或者打開那個時代的其他諷刺刊物,每一期上都能找到最愚蠢的笑話殘忍地嘲笑老處女:她們的神經有些不對勁兒了,她們不會去掩蓋自然的愛情欲求。她們為了家庭和自己的好名聲不得不將天性的要求,對獲得愛情和成為母親的渴望壓抑下去,人們從這些犧牲者身上看不到人生的巨大悲劇,對她們根本沒有任何理解地去進行嘲笑,這種做法讓今天的我們感到噁心。一個以虛偽來摧殘天性的社會,對於那些洩露並公示這一秘密的人總是進行最殘忍無情的攻擊,絕不手軟。 當時的市民社會風尚竭力去維護這樣的虛設:一位「出身體面」的女子在結婚之前沒有,也不允許有任何性欲,否則就會成為一個「不道德的人」,成為「家醜」。但是,人們卻覺得有必要承認,在年輕男人身上有性欲衝動的存在。人們從經驗中得知,他們無法阻止已經長成的青年男子迸發他們的性活力。社會對這些年輕男人並沒有太多奢望,只希望他們在神聖的風化以外的世界裡來滿足自己這些不體面的享樂。這就好比一座城市,地面上是打掃得乾乾淨淨的大街、林立的奢華店鋪和優雅的林蔭大道,地下卻是藏汙納垢的陰溝。年輕人的全部性生活也應該在「社會」的道德表面之下來進行,至於這樣做的結果會置年輕人于怎樣的危險當中,會讓他們陷入怎樣的境地,社會都漠不關心。學校和家庭對此感到恐懼不安,避免在這方面給年輕男人進行啟蒙。 到了19世紀的最後幾年,才間或有些具有前瞻性的父親,或者用當時的話說是「思想開明」的父親,在兒子剛剛開始出現胡楂時便試圖幫助他們走上正途。家庭醫生會被請到家裡來,偶爾會把年輕人叫進一個房間裡,給他們解釋性病的危險,指點他們要適可而止,不要忽略某些注意事項。醫生們會慢條斯理地擦一會兒眼鏡才開口說這些內容,通常情況下這些內容在年輕人那裡早就無師自通了。還有一些父親用更為別致的方式:他們在家裡雇用一位漂亮女僕,她的任務便是教會年輕小夥子這方面的實用知識。在他們看來,年輕人在自己的家裡做了這些惱人的事情,向外還可以保持著應有的體面,同時也可以避免陷入鬼知道什麼「騙子」的手裡。不過,有種啟蒙方式被社會、家庭各方義無反顧地鄙視,那就是開誠佈公地談論「性」的問題。 那麼,市民階層的年輕人會有哪些可能性呢?在其他階層,所謂的「底層」,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在鄉下,一位十七歲的男傭工已經同女僕睡覺了;要是這層關係產生了後果,人們也不太在意,在我們的阿爾卑斯山的村莊裡,非婚生子女的數量要多於婚生子女的數量。在城市的無產者階層,男工人在結婚之前已經同女工以「野婚」的形式生活在一起。在那些生活在加利西亞的正統猶太教徒當中,一位幾乎剛剛算得上成年的十七歲小夥子就娶了親,四十歲時已經當上了爺爺。只有我們的市民社會才鄙視早婚這種克服性欲問題的辦法,因為沒有哪個父親願意將自己的女兒託付給一位二十一歲或者二十歲的年輕人,因為他們覺得這樣一個年輕人還不夠成熟。 這又暴露出來一種內在的不誠實,因為市民階層的社會時間表與自然時間表根本不一致。就自然天性而言,十六歲、十七歲已經是男人,而在社會當中,如果一位年輕男人要想獲得「社會位置」的話,在二十五六歲之前幾乎不可能。於是,在自然的男性性徵和社會認可的男性性徵之間出現了一個人為的空檔,這一時間空隙長達六年、八年甚至十年之久。在這期間,年輕男人得自己去想辦法,尋求解決性欲求的「機會」或者「冒險」。 不過,從前的時代並沒有給他們提供太多可能。只有為數很少的、非常富有的年輕人才能享受「包養」一位姘婦的奢侈,這是說,給她提供一套住房和生活費。同樣,也只有少數幾個特別幸運者才能實現當時文學中的愛情理想,即與一位已婚婦女保持關係,這是唯一可以在文學中出現的羅曼司。剩下的人大多在與女店員或者酒吧女廝混,但是這又不能帶來很多內心的滿足。在婦女解放運動興起之前,女性還不能獨立加入公共生活,因而只有那些來自最貧窮的無產者階層的女孩兒才能一方面無所顧忌,另一方面做到保持暫時的性關係卻並無嚴肅的結婚意圖。這些姑娘衣著寒酸,在每天十二個小時薪酬低廉的艱苦勞作之後疲憊不堪,不修邊幅(在那個時代一間盥洗室還是富人家才有的特權),她們在一個狹小的生活圈子裡長大。 這些可憐的生靈與她們的情人在各方面差距巨大,很多人自慚形穢,根本不敢公開和情人一起出現在公眾視野當中。那些設想周到的社會規矩,也發明了處理這種尷尬境況的特殊手段:這就是所謂的「單間餐室」,年輕男人可以在那裡和一位姑娘共進晚餐而不會被人看見,剩下的事情就在偏僻小街上的小旅館裡解決,而這些旅館則是專門為此設立的。但是,所有這些相遇都是快速的,沒有什麼原本的「美」可言,更多的是性而不是情,因為做這些事情時總是匆匆忙忙、偷偷摸摸,像是在違禁。還有一種可能,便是與一個兩栖人物建立關係:這些人一腳門裡一腳門外地跨在市民社會的門檻上,她們是戲劇演員、舞蹈演員、藝術工作者,她們是那個時代唯一的「解放」女性。不過,從總體上說,當時在婚姻以外的基本色情生活還是娼妓。從某種意義上說,她們就是昏暗的地下室的拱頂,上面矗立的是市民社會這座門面耀眼無瑕的豪華建築。 今天的一代幾乎無法想像,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娼妓業在歐洲是如何遍地蔓延的。今天在大城市的街道上妓女已經不多見了,就如同馬拉的有軌車也不多見一樣,而當時滿大街到處都有賣淫的女人,想要避開她們比找到她們還難。除此以外,還有無數個「密閉場所」、夜店、歌舞場、有舞女和歌女的舞廳、有性感應召女郎的酒吧。在當時,女性商品以不同價位全天候敞開供應。一位男人不用花多少時間、費多少勁就可以買來一個女人的一刻鐘、一個小時或者一夜,就像買一包煙或者買一份報紙一樣。在我看來,當代生活方式和愛情方式更加真誠和自然,沒有什麼比這一點更能有力地解釋,為什麼今天的青少年有可能,幾乎是自然而然地遠離那些當時不可或缺的場所:並非警察和國家法律將賣淫從我們這個世界上剷除掉了,而是這個因為假道德而造成的悲劇性產品由於需求的減少而自行日漸消亡,只剩下了很少的一部分。 面對這種並不光彩的境地,國家及其道德在官方上的態度從來都十分尷尬。從社會道德的角度,誰也不敢公開承認女人有自我出賣的權利;從人的生理需求的角度看,人們又無法擺脫這種能夠疏導婚外性生活的方式。於是,當局採取一種具有雙重性的辦法來處理賣淫業:從業人員被劃分為兩類,一類是暗娼,國家權力將她們看成不道德的、危險的,從而要加以剷除;另外一類是獲得權力部門許可的娼妓,國家給她們頒發經營許可證並向她們徵稅。如果一位姑娘決定去當妓女,她可以從警察那裡得到一份特別許可和一份經營證書。只要她願意接受警察的查驗,並且每星期兩次在醫生那裡接受體檢,她就獲得了經營權,允許以自己認可的價格將身體租出去。 娼妓被當成眾多職業中的一種,但是又沒有得到完全的承認——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道德的邪惡馬腳。比如,一位妓女將她的商品即她的肉體出賣給一位男人,而事後這位男人拒絕支付商定好的價格,她卻不能對這個男人提起訴訟。在法律糾紛中,她的要求因為「有傷風化」而突然變成了不道德的行為,她也就無法獲得權力機構的保護。 這樣的一些細節已經讓人感覺到國家在對娼妓這一問題上的兩面性:一方面這些女人被納入國家許可的經營範圍內;另外一方面,她們作為個人卻被置於普通法律保護之外。這種虛偽體現在法律的執行當中,所有的這些限制都僅限於貧困階級。一位維也納的芭蕾舞女演員,可以以二百克朗的價碼隨時將自己賣給任何一位男人,這和一位街頭妓女以兩個克朗出賣自己的肉體沒有區別,但是前者當然用不著有任何經營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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