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茨威格 > 巧識新藝 | 上頁 下頁


  我能整個小時地看著築路工用風鎬把一塊塊瀝青掘起來,僅是這樣的觀看就能使我如此強烈地感受著他的工作,以致他的肩膀的每一下顫動都不由地傳給了我;我能無休止地站在別人家的窗戶前,想像著住在裡面或可能住在裡面的一個陌生人的命運;我能整小時整小時地盯住一個行人。出於無聊的磁石般的好奇心跟蹤著他。而與此同時我清楚地意識到,我的行為會使任何一個偶然注意到我的人覺得是不可理解的和愚蠢的,但這種幻想和樂趣對我的吸引力比任何劇院的演出或任何書中所寫的驚險故事都要強烈。也許,這種超等的刺激,這種神經質的洞察力,同地點的突然變換有著最自然的聯繫,是空氣壓力的改變以及由此而來的血液成分的變化所引起的結果;不過,我從未試圖弄清造成這種神秘的精神亢奮狀態的原因。可是,每次當它在我身上出現的時候,我往常的生活就像逝去的蒼白的薄暮,平庸的日子空洞無聊。只有在這樣的時刻,我才對自己本身的存在和光怪陸離的生活有充分的感受。

  就在那個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裡,我在這樣一種自我膨脹的狀態中,緊張而快意地坐在人流的河岸邊的扶手椅上,等待著,可自己並不知道在等待著什麼。但是,我帶著釣魚者的顫抖,雖則是輕微的、但令人感到寒意的一種顫抖在期待那魚漂的抖動。我本能地知道,我今天一定會碰到一件什麼事,或者一定會遇到一個什麼人,因為我是那樣眩暈地、迷惘地渴求著某種使我的好奇心的樂趣得到慰藉的東西。但是,大街並未提供給我什麼,半小時後我的眼睛便疲倦了,懶得再看過往的人群,而且我沒有什麼東西能分辨清楚了。在林蔭大道上熙來攘往的人群對我來說,業已不存在了。他們成了一片洶湧起伏的波浪,黃色的、咖啡色的、黑色的、灰色的禮帽、風帽和鴨舌帽匯成了這一切,還有那一張張塗著脂粉和末塗脂粉的面孔,他們成了一片令人作嘔的由人流匯成的污水,向前流動,顏色越來越單調,越來越灰白,我越看越疲倦。我像是看了一場拷貝複製得晃來晃去、模糊不清的電影,感到疲憊不堪。我想站起身來,繼續走。就在這時……就在這時,我終於,終於看到他了。

  起初,這個陌生人引起我的注意,是因為他一次又一次落入了我的視野。在這半個小時從我面前擁來擠去的其他成千上萬的人,仿佛被一些無形的繩索曳著那樣四散而去,他們只是匆匆地顯示一下他們的側面,他們的影子,他們的輪廓,於是就被那洪流永遠地裹挾而去。

  只有這一個人老是一再地在一個地方浮現出來,因此我就發現了他。宛如拍岸浪頭有時以一種不可理喻的頑強勁兒老是把同樣的、肮髒的水草沖到岸上,用自己濕流灌的舌頭舔著它們,接著馬上又把它們拋起來再拖回去似的,這個人也是這樣:他老在人流的漩渦中浮現,幾乎每次都間隔一定的、差不多同樣長的時間,而且總在一個地方;他的目光總是同樣的低垂,令人驚奇的陰暗。除此而外,他身上再沒有什麼值得注意的東西了。餓得乾瘦的身體,穿著一件亮金色的夏外衣;這身外衣顯然是別人的,因為衣袖長得連手都露不出來;他穿著它過於寬大,長得與他的身材毫不相稱,而且式樣早就過時了;那張尖尖的老鼠臉上有兩片慘白的、仿佛褪了色的嘴唇,嘴唇上黃色小毛刷一樣的鬍子畏息地顫動著。這個可憐蟲的身材長得不合佈局,奇形怪狀:一個肩膀比另一個高,兩條馬戲團小丑式的腿,面部的表情惶惶不安。

  他在人流的漩渦中忽而從左邊,忽而又從右邊浮現出來。不時顯得悄然若失地停下腳步,像一隻小兔子偷吃燕麥似的,膽怯地窺探著,隨後鑽入太浪中又不見了。此外,他還有一點引起了我的注意,這個衣衫襤褸的人不知怎麼使我想起了果戈裡作品中的官吏,他近視得很厲害,或者笨得出奇。我不是一次,而是有好幾次看見,那些匆忙地邁著堅定腳步的行人推撞著這個糊裡糊塗的傢伙,幾乎把他從人行道上擠了下去。但他對此滿不在乎;他順從地躲到一旁,鑽入人群,接著就又出現了。他又到這裡來了,我一次又一次地看見了他,大約半小時之內就看見他十到十二次之多。

  這引起了我的興趣,更確切地說,開頭時使我惱火。我惱恨自己,因為我今天雖然如此好奇,卻不能立刻清透這個人想在這裡幹什麼。我的努力越是毫無結果,我的好奇心也就愈加強烈。真見鬼,你這個傢伙,你到底要幹什麼?你在等什麼呢?或者是在等誰?不會,你不是乞丐。乞丐可不是傻瓜,不會站在最擁擠的地方,在這裡誰也沒工夫把手伸到口袋裡給你掏錢的。你也不是工人,一個工人是不會在上午十一點的時候悠然自得閒逛大街的。你更不會是在等一個姑娘,我親愛的,哪怕是一個老太婆,一個沒有姿色的女人也不會對你這樣的一個可憐的癟三鍾情的。那麼,請告訴我,你到底在這裡幹什麼?也許你是一個卑劣的旅遊嚮導,專幹那種勾當:碰一碰遊客的胳膊,從衣襟下拿出幾張壽宮照片,得到一定的酬金後,你就讓他享受一番索多姆和葛莫拉城的歡樂?不,也不像,因為你和誰都不說話,相反,你膽怯地給人們讓著路,低垂著一雙詭摘得出奇的眼睛。見你的鬼,你這鬼鬼祟祟的傢伙,到底是幹什麼的?你在我的領地內幹什麼呢?現在,我已經盯住他不放了;五分鐘之後,我就產生了激情,一種狂勁。我要弄清楚,這個穿亮金色外衣的傢伙為什麼要在林蔭大道上擠來擠去。突然、我猜到了:他是個偵探。

  是個偵探,是個換了裝的警察。我完全是本能地認出了這一點。從完全細微的特徵,從他打量每個行人對所用的那種斜視的—一眼神以及他那監視人的目光認出了這一點。這是不可能認不出來的,警察在學習幹他那一行的第一年就必須訓練眼睛。這可不那麼簡單:首先,他必須像用刮臉刀劃一條小縫那樣,迅速將目光從一個人身上一下子溜到他臉上,並在像鎂光燈閃亮似的一瞬間記住他的全部特徵,而另一方面,還要在心裡同警察局所要捕獲的罪犯的特徵加以比較。第二—一這一點更難——這種審視的目光一點也不能讓人發覺:不能讓你要尋找的人看出你是密探。我所注視的這個人擁熟地掌握了自己的行業。他像一個夢遊者一樣昏沉沉地、顯出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在人群中穿來穿去,任人們推搡,他毫不在意;可突然之間,他就以閃電般的速度——一仿佛照相機的快門咋噴一響似的——一將懶洋洋的眼皮一睜,那無比鋒利的目光就直向人刺去。顯然,除我之外,沒有一個人注意到這個正在履行職務的密探,而我要不是走運,也不會發現任何東西;如果不是在這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裡我的好奇心突發起來,如果我不是這樣長時間地和惱火地守候著,我怎麼會有這樣的好運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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