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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第04章 棒球場

  「差不多是五年前的事了,當時我住在棒球場旁邊,讀大學三年級。說是棒球場,其實沒那麼神乎其神,不過比荒草甸稍好一點罷了。大體有接手後方擋網,有投手投球踏板,一壘長凳旁邊有個記分牌,整個場地用鐵絲網圍了一圈。外場不是草坪,而是長著稀稀拉拉的雜草。廁所倒是有個小小的,更衣室和衣帽櫃之類就沒有了。球場的所有者是在這附近開一家大工廠的鋼鐵公司,門口掛著一塊寫有外來人員禁止入內字樣的牌子。每到星期六星期日,由鋼鐵公司員工組成的各個球隊便前來進行業餘棒球比賽。此外,這家公司還有一支正式的軟式棒球隊,那夥人平日也來此練習。所謂女子壘球隊也是有的。到底是一家喜歡棒球的公司。不過住在棒球場旁邊也不壞。我的宿舍緊挨在三壘長凳的後面。我住在二樓,開窗眼前就是鐵絲網。這樣,每當我無聊時——說起來白天差不多都夠無聊的——就呆呆地眼望業餘棒球比賽或正式棒球隊的練習打發時間。不過我住進這裡倒不是為了觀看棒球,這裡邊有個完全與此無關的緣由。」

  說到這裡,小夥子止住話頭,從上衣袋裡掏出香煙吸了一支。

  那天我同小夥子是初次見面。他寫一手別具一格的好字。我所以想見他,起初也是因為這手有魅力的字。不過他的字的魅力同世上常見的習字帖式的流麗是無緣的,相比之下,更屬￿樸拙的有個性的那一類。字乃「金釘流」,一個個字左搖右晃,裡倒外斜,不是這裡的筆劃太短就是那裡的線條過長。儘管如此,他的字還是有一種仿佛正在引吭高歌的雍容與大度。有生以來,我還從未見過如此漂亮和考究的字體。

  他用此字體寫了以原稿紙來說七十頁左右的小說,用包裹寄到我這裡。

  我這裡偶爾確有這樣的稿件寄來。有複印的,有手稿。本應該過一遍目再寫點感想什麼的,但我不大喜歡也不擅長這種方式——總之出於極端個人化的想法——所以總是裝上一封拒絕信寄還給本人。心裡固然感到歉然,可也不能從不對頭的井裡打水。

  但是這個小夥子寄來的七十頁小說我卻不能不讀。一個原因就是——如上面所說——字寫得實在極具魅力。我無論如何都要知道能寫這麼漂亮的字的人寫的是怎樣一部小說。另一個原因是文稿所附的信寫得彬彬有禮,簡潔而坦誠。給您添麻煩,深感過意不去。生來第一次寫篇小說,卻不知如何處理。自己想寫的題材和已寫成的作品之間有很大距離,自己不明白這對於作家究竟意味什麼。倘有幸得到哪怕極短的評語,也將大喜過望——信中這樣寫道。考究的信箋考究的信封,錯字也沒有。這麼著,我讀了他的小說。

  小說舞臺在新加坡海濱。主人公是二十五歲的獨身工薪族,同戀人一起來新加坡休假。海濱有家專門的蟹餐館。兩人都特別喜歡吃蟹,加上餐館面對本地人,價格也便宜,於是一到傍晚便去那裡邊喝新加坡啤酒邊放開肚皮吃蟹。新加坡蟹有幾十種,蟹的吃法達上百種之多。

  不料一天夜晚離開餐館返回賓館房間後,他肚裡極不好受,在衛生間吐了。胃裡全是白花花的蟹肉。定定地注視便盆裡漂浮的肉塊的時間裡,他發覺它們似乎在一點點蠕動。一開始以為是眼睛的錯覺,可是肉的確在動。肉的表層宛如皺紋聚攏,一顫一顫地抖動。是小白蟲!幾十條和蟹肉同樣顏色的細小的白色蟲子浮上肉塊表面。

  他再次吐了起來,胃裡的東西吐得渣都不剩。胃收縮成拳頭大小,連最後一滴綠色的苦胃液都吐了出來。這還不算完,他隨後「咕嘟咕嘟」喝的漱口水也盡皆吐出。但他沒有把蟲子的事告訴戀人。他問戀人有無嘔感,戀人說沒有。「你大概啤酒喝多了。」她說。「是啊。」他應道。然而那天傍晚兩人又在同一盤子裡吃同一東西。

  夜裡,男子望著沉沉酣睡的女子的身體,心想那裡邊恐怕也有無數條細小的蟲子在蠕動不已。

  就是這麼一篇小說。

  題材有趣,語言功底扎實,就生來第一篇小說來說甚是了得,何況畢竟字寫得漂亮。不過坦率地說,較之字的魅力,作為小說的魅力顯然等而下之。結構固然處理得不錯,但全然沒有小說應有的張弛起伏,完全平鋪直敘。

  當然,我不處於能夠就他人的小說創作做出決定性判斷的立場,可我也看得出,他的小說帶有的缺點屬￿相當宿命的那類缺點。總之是無法修改。小說裡只要有一處特別出色的地方,便有可能(在原理上)以此為制高點提升到小說水平。問題是他的小說裡沒有這個。拿任何一部分看都平板板一般化,缺乏撥動人心弦的地方,但這些又不宜向見都沒見過的人直言不諱。於是我寫了封短信連同原稿給他寄去,信裡大致是這樣說的:小說非常有趣。刪去多餘的說明性部分認真加工修整一下之後,我想應徵投給某家雜誌的新人獎是妥當的。更具體的評論則超出我的能力。

  一星期後他打來電話,說他雖然自知給我添麻煩,但還是希望一見。並說他二十五歲,在銀行工作。銀行附近有一家味道極美的鰻魚店,想在那裡請我一次,也算是對我寫評語的感謝。我決定前往。一來船已坐了上去,二來看稿給人招待鰻魚也讓我覺得稀奇。

  從字體和文章的感覺,我暗自料想他是個瘦削的青年。不料實際見面一看,卻胖得出乎一般標準。話雖這麼說,卻也並非肥胖,只是肉的附著約略過分那個程度。臉頰鼓鼓的,額頭很寬,蓬鬆松的頭髮從中間往兩側分開,架一副細邊圓眼鏡。整體上顯得整潔利落,富有教養,衣裝的情趣也無可挑剔。這方面不出所料。

  我們寒喧後在小單間相對落座,喝啤酒,吃鰻魚。這當中幾乎沒提小說。我誇他的字。一誇他的字,他顯得喜不自勝。他隨後講起銀行工作的內幕。他的話極為有趣,至少比讀他的小說有趣許多。

  「小說的事已經可以了。」交談告一段落時,他辯解似的說道,「說實話,您寄回原稿後我又慢慢重看了一遍,自己都覺得不怎麼樣。改一改或許局部上能稍微好些,但同我想達到的效果相比,簡直天上地下。本來不是那個樣子的。」

  「實有其事來著?」我愕然問他。

  「嗯,當然實有其事。去年夏天的事。」他一副理所當然的神色,「除了實有之事,別的我也寫不出。所以只寫實有之事。從頭至尾全是現實中發生的事。可是寫完一看,竟沒有現實感。問題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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