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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事已至此,別無良策,況且這點本來一開始就被提醒過。不過轉念一想,想問題應該往前想,往積極方面想。Power of positing?Sinking。如此積極想了5分鐘,腦海中倏然掠過一個念頭。實行起來可能順利也可能不順利,但總比在這聲音嘈雜、煙味兒嗆人的地方呆呆枯坐強似百倍。於是我叫雪在此稍候,轉身走到機場租借公司服務處,提出借小汽車一用。裡面的女士當即為我辦好手續,要借給的是輛皇冠牌車。我乘小型公交車,路上花5分鐘趕到出租車辦公處,領出皇冠的鑰匙。這是一輛裝有防滑輪胎的白色新車。我躬身進去,驅車返回機場。然後去咖啡店找到雪,提議用餘下的3個小時去附近兜風。

  「雪下成這模樣,兜風不是什麼也看不見?」她吃驚似的說,「再說到底去哪裡呢?」

  「哪裡也不去,開車跑路就是。」我說,「可以用大音量聽音樂,不是想聽音樂嗎?保准你聽個夠。一個勁兒聽單放機,要把耳朵聽壞的。」

  她歪著頭,似乎猶豫不決。我站起身,說聲「走吧」,她便也起身跟出。

  我扛起旅行箱,放到車後,隨即在雪花飄舞的路上漫無目的地緩緩驅車前行。雪從挎包裡取出磁帶,放進車內音響,按動開關。戴維·鮑伊唱的《中國少女》,其次是菲爾·科林斯、「星船」、托馬斯·德爾比、湯姆·彼特和傷心人、霍爾和奧茲、湯普森·茨茵茲、伊基·波普、香蕉女郎。一首接一首全是十幾歲女孩兒喜歡聽的音樂。「滾石」唱了《跳搖擺舞去》。「這支歌我知道。」我說,「過去由米拉庫爾茲唱來著,斯莫基·羅賓遜和米拉庫爾茲。那還是我十五六歲的時候。」

  「呃。」雪顯得興味索然。

  「走啊走啊去跳搖擺舞。」我隨聲唱道。

  接下去是麥卡特尼和邁克爾·傑克遜唱的《說喲說喲快說喲》,車刷吃力地把窗上的雪叭嗒叭嗒掃落下去。車內很暖和。勞庫勞爾聽起來蠻舒服,就連迪倫也令人心神蕩漾。我感到一陣身心舒展,不時地附和哼唱幾句,在筆直的路上驅車前往。雪看上去情緒也有所好轉。這盤90分鐘的磁帶聽完,她目光落在我從租車處借來的磁帶上:「那是什麼?」我答說是「老歌」裡的。在返回機場的路上用來聽著消磨時間。「想聽一下。」她說。

  「不知你中意不中意,全是舊曲子。」

  「無所謂,什麼都行。這十多天聽的全是同一盤帶。」

  於是我將磁帶塞進去。首先是薩姆·庫克的《美妙世界》——「管它什麼歷史,我幾乎一無所知……」這支歌不錯。薩姆,在我初中三年級時他遇槍擊而死。接下去是巴迪·霍裡的《男孩兒》,巴迪也死了,死於空難;波比·達林的《在海上》,波比也死了;「貓王」愛爾維斯的《獵狗》,愛爾維斯也死了,死於吸毒。都死了。再往下是查克。貝瑞唱的《甜蜜可愛的十六歲》,艾迪·克庫拉西的《夏令布魯斯》,埃瓦裡兄弟的《起來喲,思齊》。

  碰到我記得的部分,便隨之哼唱。

  「你還真記得不少。」雪欽佩似的說。

  「那當然。過去我也和他同樣喜歡聽流行音樂。整天抱著收音機不放,攢零花錢去買唱片。搖滾樂——當時以為天底下再沒有比它更美妙的東西了,一聽就忘乎所以。」

  「現在呢?」

  「現在也還聽,還是有我喜歡的,但不至於傾心到背得下歌詞的地步,不像過去那樣激動。」

  「為什麼?」

  「為什麼呢?」

  「告訴我。」雪說。

  「大概是因為好的不多吧。」我說,「真正好的少之又少。真正好的不多,流行音樂也是。聽一個小時收音機至多能聽到一支好的。其餘統統是大批量生產的垃圾。但過去可設想得這樣認真,聽什麼都覺得開心。年輕,時間多的是,又沒談戀愛。哪怕再無聊的東西,再細小的事體,都可以用來寄託自己顫抖的心靈和情思。我說的你可明白?」

  「多多少少。」

  迪爾·布易金茨的《跟我一起來》響起旋律,我跟著唱了一會。「挺無聊吧?」我問。

  「不,還可以。」她說。

  「還可以。」我重複道。

  「現在還沒談戀愛?」雪問。

  我認真思考片刻。「這問題很難回答。」我說,「你有喜歡的男孩子?」

  「沒有,」她說,「討厭的傢伙倒多得躲都躲不及。」

  「心情可以理解。」我說。

  「還是聽音樂開心。」

  「這心情也可理解。」

  「真的理解?」說著,雪眯縫起眼睛,懷疑地看著我。

  「真的理解。」我說,「人們稱之為逃避行為。那也無所謂,由人們說去好了。我的人生是我的,你的人生是你的。只要你清楚自己在尋求什麼,那就儘管按自己的意願去生活。別人怎麼說與你無關。那樣的傢伙乾脆喂大鱷魚去好了。過去在你這樣年紀的時候我就這樣想,現在也還是這樣認為,或許因為我作為一個人還沒有成熟,要不然就是我永遠正確。我弄不明白,百思不得其解。」

  基米·吉爾曼唱起《甜蜜蜜的小屋》。我從唇間吹著口哨,驅車前行。路的左側,雪白的原野橫無涯際。「小小木造咖啡屋,蒸餾咖啡香如故。」——一支好歌。1964年。

  「喔,」雪說,「你好像有點與眾不同,別人不這樣說?」

  「哪裡。」我否定道。

  「結婚了?」

  「一次。」

  「離了?」

  「嗯。」

  「為什麼?」

  「她離家跑了。」

  「真的,這?」

  「真的。看中了別的男人,就一起跑到別的地方去了。」

  「可憐。」她說。

  「謝謝。」

  「不過,你太太的心情似乎可以理解。」

  「怎麼個理解法兒?」我問。

  她聳聳肩,沒有回答。我其實也並非想聽。

  「嗯,吃口香糖?」雪問。

  「謝謝。可我不要。」

  我們關係稍有改善,一塊兒唱起「沙灘男孩」的《衝浪USA》。挑簡單的唱,如「inside-outside-U.S.A」等,但很愜意。還一起唱了《救救我,琳達》。我還不至於百無一能,不至於是斯克爾基老大爺。這時間裡,雪花漸漸由大變小。我開回機場,把車鑰匙還給租借服務處,然後把行李辦了托運,30分鐘後登上機艙。飛機總共晚了5個小時才起飛。起飛不久,雪便睡過去了。她的睡相十分姣好嫵媚,仿佛用現實中所沒有的材料製成的一座精美雕像,只消稍微用力一碰便會毀於瞬間——她屬￿這種類型的美。空姐來送飲料時,看見她這副睡相,露出似乎十分詫異的神色,並朝我莞爾一笑。我也笑了笑,要了一杯摻有汽水的杜松子酒,邊喝邊想喜喜,在腦海裡反反復複地推出她同五反田在床上擁抱的場面。攝影機來回推拉,喜喜置身其中。「你這是怎麼了?」她說。

  「你這是怎麼了?」——思考發出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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