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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


  第六章

  抵達瓜達的那天晚上,我既高興又好奇,簡直到了忘形的地步。繼後的一個星期裡,更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對於美國精神分析學的最新發展,我確實各方面都得學習;無論是開大會,還是與同行的交談,都富有教益。可我也渴望見見紐約城,然而他們卻拼命阻撓,讓人心頭好不難過。他們整天悶在暖氣過熱的賓館、配有空調的餐廳、莊嚴的辦公室和豪華的套間裡,要擺脫他們,談何容易。每天晚飯後,每當他們把我送回賓館,我便匆匆穿過大廳,從另一扇門溜出去;我每天天一亮就起床,在上午開會之前外出漫步一番。可在這偷偷外出的自由時光裡,我沒有多大收穫。我意識到在美國,孤獨感也無法排遣。為此,離開紐約時,我感到惴惴不安。芝加哥、聖路易、新奧爾良、費城,然後又回到紐約,再去波士頓、蒙特利爾:一次美妙的旅行。可是他們還得為我想方設法,使我不虛此行,有所收益。同行們確也給我提供了一些當地人的地址,這些人都會很高興向我展示他們的城市。可盡是些醫生、教授、作家,我表示懷疑。

  無論怎麼說,芝加哥這一站一開始就砸了。我在那兒只呆了兩天,兩位年邁的太太早早地在機場等候著我,然後她們領我去和另一些老太婆們吃午餐,整個白天裡緊緊纏著我不放。作完報告後,我又由兩位呆板的先生一左一右陪著吃螫蝦。這種煩惱是如此折騰人,以致我一回到旅館,便徑直上樓睡覺了。

  翌日清晨,我被氣醒了。「不能這樣下去了。」我暗自拿定了主意。我拿起電話:「我心裡過意不去,請原諒,可我患了感冒,不得不臥床。」緊接著,我歡天喜地地跳下床。可到了街上,我馬上失望了。天氣酷冷,腳邊是有軌電車的鐵軌,頭上是架空鐵道,我感到徹底迷失了方向,即使再走幾個小時也是白搭。我茫無目標,沒有任何去處。我打開了記事本:劉易斯·布洛甘,作家。也許總比一無所依強。我又撥通了電話。我對這個布洛甘說我是本森夫婦的朋友,他們肯定已經寫信告訴他我來訪的消息。好,他說要在下午2時到達我所在的旅館的大廳。「還是我去接您吧。」我說,然後放下電話。我討厭我住的這家旅館,討厭它的去污粉味和美元味,能乘出租汽車去一個明確的地方,去看看某個人,我感到高興。

  出租汽車越過了一座座橋樑、一道道鐵軌,穿過了一個個貨棧,駛過了一條條盡是意大利商店的街道,最後停在一條小徑的一角。小徑散發著焚燒的紙味,彌漫著濕潤的泥土芬芳,也透溢著一股貧窮的氣味。司機指了指一堵架著個木陽臺的磚牆:「就在這兒。」我沿著一排柵欄走去。左側有一家小酒館,掛著燈火熄滅的紅字招牌:斯希爾茨;右側貼著一張碩大的廣告畫,畫上畫著一個理想的美國家庭,合家笑盈盈地嗅著一盤麥片粥。一座木樓梯下,放著一個垃圾桶,正冒著熱氣。我登上樓梯。在陽臺上,我發現了一扇玻璃門,遮著一塊黃顏色的簾子:肯定就在裡邊。可突然間,我感到惶恐不安。富有總是包含公開的成分,然而一種貧困的生活,卻是隱秘的。我感到去敲這扇玻璃門似乎有失禮貌。我一時拿不定主意,望著這一堵堵磚牆,靠牆搭著千篇一律的樓梯和灰不溜秋的陽臺;透過層頂,我瞥見了一個巨大的圓柱形的東西,呈紅、白顏色:原來是只大儲氣罐;腳下有一塊四方形的土地,光禿禿的,中間長著一棵黑黝黝的樹,還有一架藍色風翼的小風車。一列火車在遠處駛過,陽臺直晃。我叩響了門,看見走出一位相當年輕、高大的男子,他上身穿著一件皮夾克,繃得直挺挺的,他驚奇地打量了我一番。

  「您真找到我的住處了?」

  「我看是的。」

  黃顏色的廚房裡,正中擺著一隻黑爐子,正呼呼地在燒;鋪著地漆布的地面上堆滿了舊報紙。我發現裡邊沒有冰箱。布洛甘茫然地招了招手,指著那堆紙張說:「我正在整理。」

  「我希望沒有打擾您。」

  「噢,不。」他一副尷尬的神態,筆直地站立在我的面前,「您為什麼不願讓我去旅館接您呢?」

  「那是個可怖的地方。」

  布洛甘的嘴上終於顯出了微笑:「那可是芝加哥最美的旅館。」

  「問題就在這裡。地毯、鮮花、旅客、音樂,一切都太過分了。」

  布洛甘唇邊的微笑悄悄爬上了他的雙眸:

  「請往這邊走。」

  首先映入我眼簾的是墨西哥毯子和一幅梵·高的《椅子》,然後是書、電唱機和打字機。這間房子不像是冒牌藝術家的寓所,也不像是美國人理想的典型住家。生活在此,該很愜意吧。我激動地說:

  「在您這裡感到挺舒服的。」

  「您覺得?」布洛甘用目光掃視著四壁。「這兒不大。」又是一陣沉默,接著他急促地說:「您不願意把大衣脫了嗎?來杯咖啡怎麼樣?我有些法國唱片,您喜歡聽嗎?聽夏爾·特萊納的?」

  無疑是因為那只呼呼在燒的大爐子或因為被2月冰冷的太陽染成金色的布簾上那棵瑟瑟戰慄的黑樹的影子,我遂起了一個念頭:「要是坐在墨西哥毯子上度過這個白天倒是挺美妙的。」可是我給布洛甘打電話是為了參觀芝加哥。我狠了狠心說:

  「我想看看芝加哥城,我明天早上就要走了。」

  「芝加哥大著呢。」

  「領我看看其中的一角吧。」

  他摸了摸皮夾克,聲音不安地說:「我有必要換一下裝嗎?」

  「想到哪裡去了!我就討厭穿得筆挺筆挺的!」

  他激烈地辯解道:

  「我這一輩子從未穿過硬領的衣服……」

  我們的微笑第一次相遇了,可他似乎還沒有放下心來:

  「您不想看看屠宰場吧?」

  「不。咱們到街上去隨便走走。」

  街巷很多,一條條都很相似,兩旁盡是破舊的木屋和一塊塊極力想模仿郊區小園子的空地。我們也遊覽了幾條大街,街道筆直,死氣沉沉,到處都是冷颼颼的。布洛甘不安地觸摸著雙耳:「這耳朵已經硬邦邦的了,就要凍成兩截了。」

  我對他頓起憐憫之心。「我們到哪家酒吧去暖暖身子吧。」

  我們倆走進了一家酒吧。布洛甘要了薑汁酒,我點了美國威士忌。當我們走出門外時,天還是那麼冷。我們又進了另一家酒吧,開始閒聊起來。他曾在登陸戰後在阿登省的一個軍營裡呆過幾個月,於是就法國、戰爭、佔領時期和巴黎向我問了一大堆問題。我也向他提問。他對有人聽他說話似乎感到十分幸福,可要講述自己的情況卻又感到不好意思。開始時,他遲疑不決地一句句往外掏,可很快滔滔不絕地向我道來,話中傾注著幾分熱情,我每聽到一句話就仿佛感到領受了一份禮物。他出生在芝加哥城南一家食品雜貨店主的家庭,父親是個普普通通的芬蘭人,母親是個匈牙利的猶太人。在大危機時期,他正好二十歲,經常躲進貨車的車廂在美國到處闖蕩。他當過小販,洗過餐具,做過跑堂,還幹過按摩,當過挖土工、泥瓦匠、售貨員,迫不得已時也幹過偷雞摸狗的事。在亞利桑那州那家他洗過餐具的偏僻的驛站裡,他寫了一個短篇小說,被一家左派雜誌發表了。於是他又寫了另一些小說。自他第一部長篇小說成功之後,他一直靠一家出版商給他發的一筆年金維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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