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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尋衣獵犬

  證人證言副本 369B

  7

  他們說我會永遠帶著創傷,但我好像已經好點了;所以,是的,我認為我夠堅強,現在就可以做這件事了。你們希望我告訴你們我是如何捲進這整起事件的,那我就試著講清楚;雖然很難確定該從何說起。

  我決定從我生日前一天開始,或者該說我曾經以為的那個生日。尼爾和梅蘭妮在這件事上騙了我:他們有充分的理由那樣做,真的是出於好心,但當我第一次發現他們騙我時,我還是氣炸了。但要保持對他們的怒氣卻很難,因為那時候他們都已經死了。你可以對死人發火,但你永遠不能和他們交談,談談他們生前做了什麼,當然,你也可以單方面地自言自語。我不只是憤怒,還感到愧疚,因為他們是被殺害的,那時我相信他們的死要歸咎於我。

  據說我快十六歲了。我最期盼的是拿到駕照。我覺得十六歲還辦生日派對太孩子氣了,但梅蘭妮每年都會給我準備蛋糕和冰淇淋,還要唱「黛西,黛西,把正確答案告訴我」,那是我小時候很喜歡的老歌,但現在聽到會超尷尬的。後來我的確得到了蛋糕——巧克力蛋糕,香草冰淇淋,都是我最愛的——但那時我已吃不下了。那時,梅蘭妮已不在了。

  就在那年的生日,我發現自己從頭到尾都是騙人的。也許不該說騙人,好像蹩腳的魔法師那種騙法;而該說是個冒牌貨,像一件贗品古董。我是偽造出來的,被人故意造假。那時候我還很小——好像也就是一眨眼之前——但我現在不是小孩了。改頭換面真的不用很久:像雕刻木頭那樣重塑面容,塑出強硬堅定的線條。我不再是那個瞪大眼睛做白日夢的小孩了。我變得更犀利,更專注。我變得精幹了。

  尼爾和梅蘭妮是我的父母;他們經營了一家名叫「尋衣獵犬」的小店。賣的基本上都是二手衣物:梅蘭妮稱之為「喜歡過的舊東西」,因為她說「用過的」就意味著「被善加利用過了」。店外的招牌上畫著一隻笑眯眯的粉色貴賓犬,身上套著蓬蓬裙,頭頂一隻粉色蝴蝶結,手上還挽著購物袋。狗狗下面是斜體加引號的廣告語:「你絕對想不到!」這話的意思是,店裡的二手衣服質量很好,你絕對想不到是穿過的舊衣服,但這廣告完全不屬實,因為大部分衣服都很破舊。

  梅蘭妮說「尋衣獵犬」是從她外婆手裡繼承來的。她還說,她知道招牌過時了,但大家都看慣了,現在換掉好像不太有人情味兒。

  我們家的小店在皇后西街,梅蘭妮說,這兒好幾條街上都曾是這類店鋪——賣布料的,賣紐扣和花邊的,賣平價亞麻布的,還有好多一元店。但現在這一帶變高級了:進駐了幾家崇尚公平貿易的有機咖啡館,幾家大品牌連鎖店,小眾精品店。為了順應潮流,梅蘭妮在窗口掛了一塊牌子,寫著:穿戴藝術。其實呢,你決不會把店裡塞滿的各式衣服稱為可穿戴的藝術品。是有一個角落展示類似設計師款的東西,但事實上任何值錢的尖貨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在「尋衣獵犬」店內。除此之外全是大路貨。進進出出的客人五花八門:年輕的,年老的,想撿便宜的,想淘寶貝的,也有隨便看看的。還有來賣衣服的:就連流浪漢都想拿他們從垃圾箱裡撿來的T恤換幾塊錢。

  梅蘭妮在店裡工作。她喜歡穿亮麗的顏色,像是橘色或豔粉色,因為她說這類顏色能帶動出積極的、有活力的氛圍,反正,她打骨子裡就有一點吉卜賽人的性格。她總是微笑著,動作輕快,其實那是為了眼觀六路,以免有人順手牽羊。結束營業後,她會給衣服分類、打包:這包是當慈善品免費贈送的,那包當抹布,這些都留下來作為穿戴藝術品。分揀衣物的時候,她會哼唱音樂劇裡的曲子——都是很久以前的老歌。她最喜歡的一首唱道「哦!多麼美好的早晨」,還有一首是「當你走在暴風雨中」。她一唱老歌我就煩;現在我覺得很對不起她。

  有時候,她實在沒轍了:衣物太多了,簡直像汪洋,波濤般地湧進來,眼看著就要把她淹沒了。開司米羊絨!誰會買三十年前的羊絨衫穿?羊絨不會越老越好,她會說——又不像她。

  尼爾留的鬍子開始變白了,也不經常修剪,其實他的毛髮不算多。他看起來不像做生意的,但他處理的是他們稱之為「款項」的那些事:開發票,做帳目,繳稅。他在二樓有自己的辦公室,要走一段橡膠踏板的樓梯上去。他有一台電腦,一隻文件櫃,一個保險箱,但撇開這些東西不談的話,那個房間並不像辦公室:和店鋪一樣擁擠不堪,東西堆得滿坑滿谷,因為尼爾喜歡收藏小玩意兒。上發條的音樂盒:他有好多個。時鐘:他有很多不同樣式的。帶手柄的老式加法機。能在地板上行走或蹦躂的塑料玩具:有玩具熊,玩具青蛙,還有幾套玩具假牙。一台幻燈機:現如今沒人有那種彩色幻燈片了。照相機:他喜歡的是最古老的那些。他說,和現如今的那些機器相比,有些老相機能拍出更好的照片。他有一整個架子專門用來放相機。

  有一次,他忘了鎖保險箱,我就朝裡面看。我還以為裡面會藏著幾卷鈔票,結果根本沒有錢,只有一隻很小很小、用金屬和玻璃做成的東西,我心想,那肯定也是某種玩具,類似會蹦躂的假牙。但我看不出來發條在哪兒,也不敢去碰它,因為它很老舊。

  「我可以玩那個嗎?」我問尼爾。

  「玩什麼?」

  「保險箱裡的那個玩具。」

  「今天不行,」他笑著說道,「等你再大點興許可以。」說完他把保險箱門關死了,我也就把那個奇怪的小玩具拋到了腦後,直到後來我才想起它,明白了它是什麼東西。

  尼爾會試著修理各種老古董,但時常修不好,因為他找不到零件。於是,那些東西就攤在那兒,用梅蘭妮的話來說就是「吃灰」。尼爾討厭把任何東西扔掉。

  他還在牆上貼了一些老海報:口風不緊戰艦沉——這句話來自很久以前的一場大戰;穿工裝褲的女人曲起上臂展示鼓起的肱二頭肌,表明女性也能造炸彈——同樣源自那場很久以前的大戰;還有一張是紅黑兩色的,上面有一個人和一面旗,尼爾說那是俄羅斯成為俄羅斯之前的海報。那些海報以前都屬￿他住在溫尼伯的曾祖父。我對溫尼伯一無所知,只知道那兒很冷。

  我小時候超愛「尋衣獵犬」的:那兒就像堆滿財寶的山洞。照理說,我不可以獨自去尼爾的辦公室,因為我可能「毛手毛腳」,然後就會把東西弄壞。但有大人看著的時候,我可以玩發條玩具、音樂盒和加法機。但不能玩老相機,因為尼爾說它們太珍貴了,況且裡面也沒有膠捲,能玩出什麼花樣呢?

  我們不住在店裡。我們家離店鋪挺遠的,家所在的那個社區裡有些很老的獨棟平房,還有些新蓋的大房子,是把老平房推倒後重建的。我們住的不是獨棟平房——通常都有二層樓,臥室都在二樓——但也不是新蓋的大房子。我們家只是用黃磚壘的小屋,非常普通。沒有任何特殊之處會讓你多看一眼。回頭去想,我猜那正是他們的意圖所在。

  8

  週六和周日我總在「尋衣獵犬」店裡待很久,因為梅蘭妮不希望我單獨留在家裡。為什麼不行?我十二歲時開始發問。因為,梅蘭妮回答,萬一著火了怎麼辦?無論如何,把一個孩子單獨留在家裡是違法行為。我就會爭辯,說自己不是孩子了,她就會歎氣,說我根本不知道怎樣算孩子,怎樣不算孩子,還說孩子意味著重大的責任,又說我以後會明白的。她會說我讓她頭痛,我們就會鑽進她的車裡,開去商店。

  我可以在店裡幫忙——按照尺碼把T恤分類,貼標價,把需要清洗或丟棄的衣服挑出來。我喜歡做這些事:坐在櫃檯後面角落裡的小桌邊,籠罩在淡淡的樟腦丸氣味裡,有人進來時觀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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