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阿特伍德 > 別名格蕾絲 | 上頁 下頁
一五


  §7

  西蒙坐在寫字臺前,用嘴咬著鋼筆頭,看著窗外安大略湖裡灰色的、波濤洶湧的水。湖灣盡頭便是沃爾夫島,他猜想那島是用著名的將軍詩人的名字命名的。他不大喜歡這個景觀,因為它單調地呈水平形。但是,視覺上的單調有時有助於思考。

  一陣雨吹來打在窗玻璃上;低低的、被撕碎的雲在湖的上空一掠而過。那湖裡波浪起伏。浪頭被拉過來撞擊著湖岸,退下去,又被拉過來。下面的柳樹搖來搖去,像是許多長著綠頭髮的頭,時而低頭,時而猛搖。一個白色的東西被吹跑了,像是女人的白圍巾或面紗,但後來他看清那不過是只海鷗,在狂風中搏擊。這就是大自然的不用頭腦的混亂,他想;也就是丁尼生所稱的牙齒和爪子

  ①丁尼生對自然的描述,充分體現了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的文人對自然的態度,與浪漫派詩人筆下的自然形成鮮明對照。

  他不再感到自己信中所表述的得意和樂觀。相反,他感到不安,而且很有些沮喪。他待在這兒的原因似乎很不可靠;但這是他眼下最好的機會了。當他開始學醫時,是出於一個年輕人的任性。他的父親當時是個富有的紡織廠主,一心指望西蒙最終能繼承家業。西蒙自己也有同樣的期望。然而,他要先反叛一下。他要打破常規,旅行,學習,在世上檢驗自己,也要在科學和醫學的世界裡檢驗自己,他一直對這些科目感興趣。有了個業餘愛好的課題之後,他就可以回家,同時他也有了給人以安慰的保險,即他不必為生計而做研究。據他所知,大多數最好的科學家都有私人的經濟來源,這使得他們能夠從事與生計無關的研究。

  可他沒料到父親的去世和他的紡織廠的失敗——這兩件事哪件先發生他已記不清楚。所以,不是乘船順著平靜的小溪愉快地順流而下,而是海上的突發性災難把他的船弄沉。他現在只能緊緊抓住一根斷桅杆。換句話說,他到頭來一切只得靠自己——這正是他十幾歲時和父親吵架說他想要做的。

  紡織廠賣了。他童年時的大房子,包括一大批用人(侍女,廚房幫工,客廳女僕),還有一批不停更換的名叫艾麗絲或埃菲的總是微笑的女人(她們在他童年和少年時期既嬌慣又控制他)也好像與房子一道賣了。那些照顧他的女人身上的味道像草莓和鹽;她們的頭髮放下來時很長,還有波紋,好像埃菲就把頭髮放下過。至於他繼承的遺產,比他母親想的要少,而且從中抽出的收入多半給了她。她認為自己的生活境況變差了。如果考慮到他們過去的生活標準,事實確實如此。她認為她在為西蒙做犧牲,可他也不想向她挑明。他父親是白手起家的,但他母親是靠別人建造起來的,這樣的大樓向來是不牢靠的。

  因此,私營的精神病院是他目前可望不可及的。要為之籌款,他必須能夠在一個已經很擁擠而且很有爭議的領域裡有所創新,做出新發明或新療法。或許,一旦他出了名,就能賣出醫院的股份。但是,在不失去控制的情況下:他一定要自由。一旦他決定了自己的方法,就要絕對自由地使用它們。他將寫個醫院創建書:寬敞而又歡快的病房,很好的通風與排水設備,開闊的醫院大院,院內有條河從中流過,因為水的聲音能夠鎮定神經。但是,他要限制機器和時髦的器械的使用:不能有電器或帶磁的醫療器械。雖然美國人都過分地相信只要拉一下操縱杆或按一下按鈕就能治病,但是西蒙不信那些玩意兒的效力。儘管這些器械有誘惑力,但他不能因此危害自己的正直。

  這一切現在還都是幻想。但是他要拿出一定的方案來顯示給他的母親。不管她對他所做的事有多不贊成,他需要使她相信他在朝某個目標努力。當然咯,他總是可以像他母親一樣選擇個有錢的配偶。她曾用自己家族的姓名和社會關係換來一大堆造幣廠新造的錢幣。她也非常樂意為他安排這樣的婚事。破落的歐洲貴族和美國的新暴發戶百萬富翁之間在姻緣上的交易變得越來越常見了,這在馬薩諸塞州的路密斯維爾也不是毫無所聞,只是規模小得多。他想到菲斯·卡特賴特小姐那突出的前齒和鴨子般的脖子,不寒而慄。

  *

  他看看表:早飯又遲了。每天早飯是由多拉,他房東太太的雜務女僕,用一個木制的端盤送到房間,他就在房間裡吃。她把端盤咚的一聲放在起居室盡頭的小桌上。她走後,他就在那小桌上把早飯或早飯可吃的部分吞下。他已形成習慣:早飯前在那張更大的桌子上寫東西,這樣有人進來時就可看見他伏案工作,他也就不必看到多拉了。

  多拉很壯。長著一張布丁似的臉,一張小嘴向下撇,像是一個感到失望的嬰兒的嘴。一對又黑又大的眉毛在鼻子上面相交,使人感到她總是皺著眉,表示出不滿的憤怒。很顯然,她非常討厭做雜務女僕;可他想不出她可能喜歡做什麼。他曾把她想像成一個妓女——他時常悄悄地把他所遇見的女人設想為妓女——但他實在想不出哪個男人會花錢找她。那就像是花錢讓馬車把自己壓倒,給自己的健康帶來極大的威脅。多拉是個很壯實的人,她可用大腿把男人的脊椎骨一折兩段。西蒙可以想見她的大腿發灰,顏色像煮熟的香腸,短短的像是燒焦的火雞,每個大腿巨大得像頭小豬。

  多拉對他的不敬以牙還牙。她似乎感到他租下這些房間就是為了跟她作對。她把他的手絹疊成肉丁的形狀,把他的襯衣漿得過硬,並且弄掉襯衫上的扣子(毫無疑問她是把扣子拽下來的)。他甚至還懷疑她有意把他的麵包片烤焦,雞蛋做得過老。她把端盤嘭的一聲放下後,大聲吼道,「你的飯在這兒,」好像是在呼喚豬。然後便腳步很重地走出去,把門咚的一聲甩上。

  西蒙被歐洲的僕人慣壞了。那些僕人生來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可他還沒能習慣大洋這邊所流行的僕人為平等所表示出的不滿。當然南部除外,但他不去那兒。

  金斯頓有比這兒好的住處,但他不願意付那麼多錢。這裡對他短期的停留是很合適的。並且,沒有其他房客,他很珍視安靜的、有隱私權的環境。這有益於他思考。這房子是石頭的,陰涼潮濕。可是,從性情上來說(這一定是他內在的老派新英格蘭人的意識在起作用),西蒙蔑視沉溺於物質生活的自我陶醉。況且,作為醫學院的學生,他已適應了僧侶似的簡樸生活以及在困難條件下的長時間工作。

  *

  他回到書桌前。「最親愛的母親,」他開始寫道,「謝謝您的內容豐富的長信。我很好。我在這裡的罪犯中所做的神經及大腦疾病的研究進展順利。如果能找到治癒這類疾病的方法,就可向前邁進一大步,會對減輕……」

  他寫不下去了;他感到說謊說得太多了。可是,他必須寫些什麼,要不她就會認為他被淹死了,或突然死於肺病,或遭賊搶劫了。天氣總是個好話題;但是他沒法餓著肚子談天氣。

  *

  他從書桌的抽屜裡拿出謀殺發生前後發表的小冊子,這是維林格牧師寄給他的。那裡有格蕾絲·馬克斯和詹姆斯·麥克德莫特的供詞和審判報告的簡寫本。封皮上是格蕾絲的雕版像,很易冒充作感傷小說的女主人公。她當時剛十六歲,但是肖像裡的女人至少大五歲。她的肩膀用披肩裹著;帶簷女帽的邊像黑箍一樣把她的頭圈起來。鼻子很直,嘴巴小巧,面部表情具有傳統的深情——一種瑪格德林式的無生氣的沉思狀,大眼睛呆望著。

  ①《聖經》人物,在耶穌與她交朋友之前曾是妓女,後來成為虔誠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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