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我在黑手黨的秘密生涯 | 上頁 下頁
七七


  「那種槍還不錯。我們現在還不打算有什麼行動。我們只是觀望觀望,試試時間,瞭解一下聖皮特堡那裡街道的情況。如果一切工作都準備好了,我們下個星期回來就動手。」

  「試試時間」就是指在搶劫以前的偵查工作,從動手到撤退一共要花多少時間。

  這天晚上,我們坐在第一流網球俱樂部裡,大概待到了淩晨5點。大夥兒吹牛,說笑。我們談到了雇傭一名可靠的女招待多麼困難;談到了幾家主要銀行的貸款利率;還談到了教育的作用。

  吉米·萊格斯說:「我有一次為那個老人當警衛,到了加拿大。那時我手頭空閑時間很多。因此就決定在那裡的大學學習一些哲學方面的課程。」

  布比問羅西:他從孫尼的表親卡明那里弄到的那些偽珠寶,羅西是怎麼處理的。我們把這些偽貨展出後銷售。羅西說:有些價格不貴,銷售得還不錯;但是,有些貴重一點的銷路就不好。他賣給了一個女招待員一隻羅萊克斯手錶。羅西說:「這只表樣子很好看,但把她的胳膊都變青了。」

  勒菲蒂悄悄對我說:「多尼,這次幹的事我不能對你講,因為不是我的事。可是,我們一旦要動手幹的時候,我就讓你知道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可能要用你的寓所,弄到的東西藏在你那裡,可能要掩藏起來。」

  第二天早上,他們有4個人乘著租用的大車出發了。一支監察隊尾隨他們開往聖皮特堡一帶。可是,到了19號公路和四十九大街的附近就沒有跟上他們。

  那天晚上,我們7個人到了塔彭斯普林斯的一家希臘夜總會,他們在那裡有肚皮舞女。舞女們圍著我們的桌子跳舞,夥計們把5元或10元一張的鈔票塞到她們的胸罩裡或短褲裡。

  大夥兒在議論,誰長得最好看,舞女就會找他。布比往前額上啪嗒一聲貼了一張100美元的鈔票,票子就粘住了額頭。他說:「我就是最漂亮的漢子。」

  第二天,監察隊隨著他們待在平拉斯公園,就在聖皮特堡外附近。特工們觀察他們在蘭德馬克信託銀行一帶打量地形,那裡離警察局僅一街之隔。

  這天稍過一些時間,勒菲蒂說:他們不打算在那個地方動手,「因為情況有點不妙。」

  我和羅西身處幕後。作為隱蔽工作者,我們正要處理一個最令人頭疼的難題。我們得不到明確的指示:黨徒一旦真的要槍,我們還給不給他們。

  我們什麼事能幹,什麼事不能幹,常常很難從總部那裡得到及時的決策。

  在街道上,你要當場作出決定,常常是在和歹徒談話過程中就要採取決策。這是常有的事,是搞隱蔽工作中每天遇到的情況。但是,有些事我們要求總部在一天之內給我們答覆,可往往要拖到兩個星期。這裡的原因一部分是:你要求得到的授權帶有合法的意味,而那種地方還有潛在的不同意見,因為局勢不是很明朗。

  但是,對我們的破案工作,這些都是至關重要,常常面臨著生死相關的局面。在我全部的隱蔽工作期間,我自己以及我與其他隱蔽特工的交談中,最頭疼的是我們需要答覆的時候得不到答覆。

  你和黨徒在一起有個事要幹。你問總部:「這事我能幹嗎?」誰也不給明確的答覆,事情也就只好拖延,使你處在這樣一種位置:你要和黨徒們周旋,使他們不至於越軌。

  你想買什麼東西,可能要求他們給錢,或者要求他們批准。對於貨物你可以要求等一兩天,這倒沒有什麼大不了。但是你不能一拖就是一個月。如果你提出種種理由拖幾個星期,這就損害了你的信譽——特別是約期已到,你還幹不成買賣。如果你失信兩三回,這就混帳了。黨徒們會這麼想,這傢伙沒有什麼能力,同他打交道不值得。大街小巷人家議論你,說你是個吹牛大王,或許你是個暗探。

  早些時候,我和勒菲蒂在一起搞銀行本票的欺騙活動,得到一名美國律師的允許——只要我購貨有記錄,這樣案子結束的時候,可以回頭補上商家的損失,這樣幹就可以;後來,另一名美國律師接著管理這件案子,他說,如果他一開始就理這件案子,他會反對我這麼幹,說不定還因為我欺騙購貨而對我本人進行指控。

  正因為這個原因,一個隱蔽特工頭腦裡總是在考慮:即使我作了適當的記載,作了適當的彙報,按照批准的程序在工作,抓住黨徒不放,我自己會不會因為什麼事而受到指控呢?會不會因為我幹的工作而被別人指控呢?

  在這一件案子中,我和勒菲蒂、布比以及其他黨徒混在一起,涉及的是這些槍支。

  當孫尼或勒菲蒂問我的時候,我對他們說:我們的槍支藏在佛羅里達。我是聯絡人員,我自然可以拿到槍支。可是你不能帶著槍在身上,乘飛機到處跑,所以最方便的辦法是把槍藏在一個地方,需要的時候可以拿到。

  因此,當黨徒來偵察銀行地形的時候,布比問羅西有沒有合適的槍,羅西回答說:我們有槍。他這樣的回答完全正確。

  接著,羅西就和聯絡特工接觸,詢問:如果他們要槍,我們要不要給他們——給他們可以嗎?這個問題傳到了美國律師那裡。他:「當然可以,只要把槍弄出一些故障,他們就開不了火。」這沒有什麼大不了,很容易辦到。因此,到時候你不在現場,一旦有什麼情況黨徒要動槍,他們就打不響,誰也不會因為我們提供的槍而受到損害。

  接著把問題提到了總部。總部要花時間去問司法部門。意見不能統一,爭論了3天。而這時候勒菲蒂的人決定不對銀行採取行動,因此也就不需要槍支。這時候我們的司法部門又說不能搞。

  我們的那個美國律師,即負責我們的這件案子的律師,他說可以幹;而我們的聯邦調查局總部說不能幹。我為聯邦調查局工作,不是為美國律師工作。在通常情況下,聯邦調查局怎麼說,我就怎麼做。

  在此案中,我該幹些什麼呢?我要使槍支不靈,把這樣的槍支交給勒菲蒂一夥。儘管這樣,有些事還得由你自己作出決定。

  有消息說:聯邦調查局局長威廉·韋伯斯特對我們的工作很有印象,想見見我們——在佛羅里達從事「冷水工程」的隱蔽特工。不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要確保安全。

  一開始,我並不那麼熱心,這樣做對我們的行動可能會有這樣或那樣的危險。局長又不能到我們的俱樂部或寓所來看我們,這就要我們開車到什麼地方去。你根本想不到會有什麼人在什麼地方會看到我們;要麼無論是誰,看到我、羅西和舍農三個人在一起,都會感到奇怪:我們究竟在幹什麼。

  但是,既然作出安排的聯邦調查局官員願意讓我們會見,而要見的又是局長,我們決定執行。

  我們安排的時間是午夜,地點在坦帕的海港飯店,即喬治·斯坦布萊納的飯店。那兒離機場很近,很繁忙,我們偶爾也到那飯店去過。會見安排較近的地方比遠處要好,因為真在一個偏僻的地方相見,一旦被人盯住,那就更被人懷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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