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黑色警局 | 上頁 下頁


  「售貨員這工作幹了多久?」

  「大約六個月。」她說。「在那以前,我是家庭婦女。」她停下咳起嗽來,想掩蓋她的不安。局裡大多數警官都有大學文憑,雷切爾卻中學都未能畢業。雖然她學習成績很好但她總沒能夠積攢足夠的錢來付學費。「我丈夫是園藝設計建築師。」她補充說,希望能夠彌補自己的不足。「我不僅僅於家務活,還幫他整理所有的書籍,替他安排約會什麼的,我是他事業上的夥伴。」

  阿特沃特繞到了律師座位前面,然後朝證人席走去。「你為什麼決定要進入執法機構?」

  雷切爾眨了幾下眼睛。她的眼瞼呈粉紅色,其中一片眼瞼上長著一顆似星狀的痣,正好在眉毛下面。「我丈夫三年前去世。我有兩個孩子。眼下這工作待遇不低,福利也不錯,我想利用零星時間再幹點事可以補貼一些撫養孩子的費用。」

  阿特沃特猛地將袖口一拉,他的肌肉經常會這樣突然抽搐一下。「所以說你的決定完全是出於經濟考慮,對不對?」

  雷切爾的眼睛死死盯著他。他到底希望她說些什麼呢?他們在自助餐廳那天甚至還沒有親熱地聊上一會兒。這個地方檢察官提出的每一個問題都該有個什麼目的。「我決定當一名警官並不完全出於經濟原因。」她說著下巴往前一撅。「我很誠實。幹活很賣力。從來也沒有犯過什麼法。我想,自己也許能力社區做點好事。」

  阿特沃特詭譎地笑了一下,露出的牙齒一瞬間又被蓋住了。他以腳跟為中心旋轉過身體,又大步回到了律師席。「在你成為警官以前,有沒有遭到暴力的侵害?」雷切爾驚愕地搖了搖頭。律師正在觸及一項正式的法庭紀錄,這是她私下裡告訴他的秘密。局裡沒有任何人知道她孩提時發生了什麼。她不願意那些警官同事們把她看做是受害者。「我……我被綁架過,那是在我從雜貨店回家的路上。」她敘述說。「我那時十歲。」那天的回憶又迅速地斷斷續續地在她腦海裡閃現。她看到那個男人的手在她赤裸的身上摸索著。她聽到了照相機的快門哢嚓一響,肌肉頓時抽搐起來。她將兩隻手緊緊捏成拳頭擋在頭上太陽穴處,竭力想驅走那痛苦的回憶。

  「請繼續說下去,西蒙斯警官。」阿特沃特無視她的痛苦對她說道。「告訴審判員你是怎麼從綁架者手裡被救出來的。」

  「反對。」辯護律師喊道。「這與本案無關,閣下。」

  「阿特沃特先生,你專門詢問她這個問題有何理由嗎?」法官問道。「是的,閣下。」他說。「我在力圖建立大家對我證人的信任。她過去的受害歷史使她能夠對於超出她現在這個職業範圍的事情作出有分量的評價。」

  「反對無效。」法官不耐煩他說。「請闡明你的觀點,律師。我們沒有一整天時間泡在這兒。」「西蒙斯警官,」阿特沃特繼續往下說,「請告知本法庭你是如何從綁架人那兒跑出來的,好嗎?」「有個婦女記下了這個男人駕駛的汽車執照牌。」雷切爾說。「聖迭戈警察局的一位警官在附近汽車旅館的停車場找到了這輛汽車。他們派去了一夥很高明的警察,其中有一名好槍手開槍擊中了他。」她的眼皮顫動起來,就像機關槍的掃射在她腦袋裡發出了陣陣響聲。那一刻有多少次在她腦海中重新閃現?那個男人猛地撲倒在地,鮮血四濺,腦袋的一側開了花。「一名警官後來救了你的命。」阿特沃特說著朝陪審員的方向瞟了一眼。「西蒙斯警官,那個人在綁架你之前是否因綁架和強姦另一個女孩而坐過牢?」「是的。」雷切爾說。「他只被判了七年徒刑。第一次犯罪那陣子他是個醫生,所以我猜想假釋裁決委員會考慮到了這一點。」「如果警察沒及時趕來救你,這個人是不是也會強姦你?」「很有可能。」她回答。

  「這樁事是否成了你尋求警官職業的潛在動機?」「多少是這樣。」她回答時,雙手交疊放在腿上。「這次綁架以後你發生了什麼事?」「我不能肯定我知道你所說的是指什麼。」雷切爾回答說,她感到喉頭肌肉緊緊繃著。她抬起眼睛看了看法官,小聲說:「請給我一杯水好嗎?」

  法警將紙杯盛了水送到了證人席上,此時整個審判廳鴉雀無聲。她喝光後,將它放在腿上。「你能接著往下談嗎?」

  雷切爾點了點頭。「你是不是得了一種害怕出門的恐懼症?」阿特沃特問道,他的聲音在大廳裡發出低沉的回音。「你被綁架以後幾乎有一年時間都說不出話來,你得了一場癔病性失聲症,這是真的嗎?」

  「是的。」她回答。「當你又能開口時,你說話的第一個人是誰?」

  她的臉變得柔和了。「拉裡·迪安警官。」「他就是將你從綁架者手中救出來的那一個人,是嗎?」

  「是的。」雷切爾答道。

  被告聲稱本來只該是按常規將酒後駕駛者逮捕起來,但警察卻濫用了職權。阿特沃特認為雷切爾·西蒙斯是這個案子最好的見證人——她那謙遜的態度、顯然的真誠以及她從前對穿制服的人就像對英雄一樣抱有的崇敬。他的眼光又移向一排排坐著的陪審員們。他們是普通的工人階級。那些富有而老練的人是極少願意當陪審員的。陪審團很容易倒向努力養家糊口的年輕的寡婦。特別是像雷切爾·西蒙斯這樣的理想主義的人。她的那段遭受淩辱的歷史更增加了人們對她的信任感。「你被派去巡邏了,對不對?」

  「對的。」雷切爾說。她松了一口氣,因為阿特沃特不再糾纏綁架這件事了。

  「4月20日這天晚上,大約是淩晨3點鐘光景你在值勤嗎?」

  「是的,我在值勤。」「你能解釋一下為什麼上前阻止本案被告嗎?」「我注意到他的車開得搖搖晃晃。」她說道。「我跟著那輛車開了幾英里路,親眼看見車輪有四次開出了黃線。」「所以你就命令那輛車停下,認為這個人是酒後開車,對嗎?」

  「對的。」雷切爾回答。阿特沃特告訴過她回答問題時不要帶任何修飾。她不明白作證為什麼要花這麼長時間。她講的都是實話。不管律師們向她詢問多少問題,也不管他們如何巧妙地提出問題,事實始終是事實。她為什麼不能把發生的事情敘述一遍然後就退場?她已經兩天多沒有睡覺了。這麼久沒有合眼,她感到像是在水底游泳似的。

  「請告訴我們當被告的車停下後發生了什麼?」

  「我要被告出示汽車執照和牌照。」雷切爾說,聲音比先前聽上去響亮了一些。「他把這些證件交給我,我就開始查核他有沒有犯罪紀錄,有沒有給他發過上法庭的傳票。調度員告訴我布倫特伍德先生曾被法庭因酒後驅車而傳訊過,但他始終沒有露面,這時我要求再派一輛救援車來。」

  「這是照慣例要辦的程序,對嗎?」

  「對。」她回答。

  「你有沒有接著進行現場酒精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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