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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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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米·弗林特最後再翻了一遍簡令,然後叫手下的兩個人去睡一會兒。第二天將是漫長的一天。在他們離開客廳以後,弗林特又在壁爐前逗留了一個多小時,不時地向那堆發紅的灰燼戳幾下。難以入睡,並不是因為他憂心忡忡,而是因為他很興奮。這次任務會成功。他們一向做得很成功。弗林特相信他的小分隊戰績輝煌,是因為他遵循他在越南時學到的幾條基本規則。首先,一定要解釋清楚在一組命令背後的戰略意義;這能激發起可能為之獻身的士卒的勇氣。其次,不要過於拘泥于傳統戰法,行動的手段服從於行動的目的,這是最基本的作戰真理。第三,給你的敵人留下一條教育性的「留言」很有好處;在缺乏創造性或時間緊迫時,讓敵人缺胳膊斷腿或弄殘其生殖器不失為好方法。弗林特總是偏愛更嚇人的場面。把人釘在十字架上是他最喜歡的。

  在過去的三年中,弗林特的「南田納西民兵隊」執行過四次任務,每一次都因為其非同尋常的殘酷手段而受到全國上下的聲討。比如《孟菲斯信使》的自由派專欄作家就不是被簡單地暗殺掉的:他的屍體被創造性地掛在他前院的一棵樹上示眾。弗林特唯一的遺憾是媒體並沒有登出照片。好在他手下的人自己拍了照。印在傳單上是再好不過了。

  這次的主顧是一個月前從華盛頓來的,這一點兒也沒有讓弗林特吃驚。如果你有最棒的隊伍,你就能得到油水最多的工作。當然,人際關係也是很重要的。委派他這次行動的人,三十年前曾帶弗林特打過仗,是一個弗林特終身都將其看做是自己上司的人。在湄公河三角洲結下的盟約是能經受住考驗的。弗林特對自己的老司令一直忠心耿耿,即便戰後他們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也是如此。司令留在軍中並幾乎升到了最高的位置。弗林特則帶著仇恨轉而將矛頭指向使他戰敗的國家機器,他退避到南阿巴拉契亞邊遠的森林地帶,慢慢地拼湊起一張由守舊分子組成的軍事網絡,他們隨時準備為奪回政權而獻身。他並不贊成西部友軍的過於誇張的觀點;弗林特知道「猶太複國主義佔領政府」只不過是海市蜃樓罷了。但即使是這並不很真切的存在也足以為弗林特的個人戰爭找到根據:對於一個在國內壓制個人自由,在國外縱容恐怖主義國家的政府,須在各個層次上背叛它。弗林特仍忠於他的老上司,是因為他是在華盛頓的一個敢於對抗一切邪惡的人。

  第二天的行動是「南田納西民兵隊」所經歷的最重要的一次。事成之後,「南田隊」在開曼島①的銀行賬號上將塞滿鈔票,這是平時的武裝搶劫所比不上的,除此之外,這次任務是對敵人的一次直接打擊。弗林特十幾年一直注意著陸軍上將保羅·紐沃斯的升遷。對於弗林特而言,紐沃斯順著軍階向上爬,是通過一次次的出賣自己的國家而實現的。他討好參聯會主席雷諾茲及其他奉行綏靖政策的人,從而當上了握有實權的在佐治亞的美國大陸司令部的頭頭,而這只是他長長的一系列不可饒恕的罪行中最新的一件。對於一個控制著遍佈美國各軍事基地二十五萬部隊的將軍,用「叛徒」來形容他未免也太仁慈了。殺紐沃斯將是一大快事,即使弗林特接到從華盛頓來的命令時也接到了令他失望的警告:事後不得再渲染戰果。

  ① 開曼島:指的是加勒比海西北部的開曼群島。

  弗林特過了兩點鐘才睡著,但在拂曉以前就精神抖擻地起床了。這個星期六的早晨,24號州際公路上車輛很少,到六點時,弗林特的隊伍已駛過了田納西河,進入了查塔努加①。他們順著76號公路開進了斯摩基山區,周圍是湍急的河流,棕褐色的山上滿是光禿禿的樹。他們經過小城埃利耶,從那兒向南沿5號公路開了幾英里,然後拐到一條肮髒的路上。這兒的森林是稠密的松樹的海洋,一直擠到路上,遮住了陽光。又開了兩英里後隊伍停下來,把車停在路邊。從埃利耶到這兒的路上他們遇到過不少獵人,穿著橘色和紅色的醒目的衣服。現在他們也穿上類似的外套,背著火力強大的步槍向林中走去。他們能聽見遠處零散的槍聲。在獵鹿的季節裡像這樣的邊遠區域是個危險的地帶。

  ① 查塔努加:美國田納西州南部城市。

  有關組沃斯的行蹤的情報是從內部傳來的且和弗林特所希望的一樣準確。在狩獵季節的每星期五下午,紐沃斯都會和妻子從斯圖爾特堡驅車六小時來到賈斯用城外的斯摩基山區,在那兒他們有一座小屋。而每星期六早上十點左右,紐沃斯都會從小屋出來,花幾個小時去打獵。他打獵的癮並不大,只求安靜地在林子裡待上一會兒,放鬆放鬆。據說在前一年,紐沃斯帶了個少校一同去打獵。但其餘每次都是他一個人。

  弗林特及其手下在叢林裡走了十五分鐘,到九點時,他們到達了距紐沃斯的小屋一百碼遠的地方。他們用雙筒望遠鏡仔細地觀察屋子,等待著。十點一過,紐沃斯正如計劃的那樣帶著一杆步槍邁出小屋。他穿著軍裝,戴了一頂橘黃色的帽子。

  「來了一頭漂亮的公鹿。」弗林特嘲笑道。

  「那鹿角是不會讓人認錯的。」其他人中有一個說。

  當組沃斯朝他們的方向走來時,弗林特等人即向後撤去。一等他深入林區,他們就繞到他身後,在距他兩三百碼的地方尾隨著他。弗林特在他擬定的簡令中已強調過,這並不像射殺一隻火雞那麼簡單。必須在至少一百碼遠的地方一槍打死紐沃斯。只有這樣才會顯出他是被流彈偶然誤殺的。「每年到了這時候就事故不斷,」弗林特前一天晚上對他的人說,「特別是在月光下的鄉野,而沒有人站出來承認這種事也不少見。」

  紐沃斯輕快地走了半英里,偶爾停下來搜索周圍的地形,看看有沒有獵物。「我瞄準他了。」當紐沃斯第二次停下來時弗林特的一個手下宣佈道,同時看著槍上的瞄準鏡。「還沒到時候。」弗林特說。他想要在樹木更為稠密的地帶放倒紐沃斯。

  厚厚的雲層在早晨聚集過來,林子裡的光線變暗了。弗林特的隊伍跟著遠處那頂上下跳動的橘黃色帽子,又走了二十分鐘,紐沃斯終於在一小山脊的頂部停下,坐在了一塊石頭上。弗林特招手讓手下人在兩百碼開外停住腳步。他們在地上臥倒,來回傳遞著一副雙筒望遠鏡。紐沃斯拿出自己的望遠鏡,查看腳下的樹林。看來他打獵的方式是守株待兔。

  「他是我的。」弗林特輕聲道。他坐起來支起膝蓋,左臂抱膝架住步槍。他用瞄準鏡看著目標,把十字標線聚在紐沃斯後腦勺的頭髮與帽子相接處的一點上。他慢慢摳動了扳機。

  這是弗林特一生中第六十八個被證實殺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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