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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他清清嗓子,把一個文件袋舉到眼前,但此時,他並沒有去看,而是盯著她的皮鞋。「當然,這套辦公室不算很大。你說你要用它幹什麼?」

  「做秘書工作,自由職業秘書工作。」她走到另一扇窗前,沒理會他,而他一步一趨地緊跟其後。

  「我明白了,你要租多長時間?」

  「六個月,一年也行。」

  「好的。六個月的話,月租350美元。」

  她既沒退縮,也沒從窗外收回目光。她從鞋裡抽出右腳,摩挲著左腿肚子,露出了那紅——色——的腳趾甲!接著她臀部往左側一扭,身子靠在窗臺上,看著他手裡抖動的文件袋。

  「我出250美元。」她堅決地說。

  他清了清喉嚨,大貪心是沒道理的。那兩個小房間原是塊廢地方,對別的任何人都毫無用處,好幾年都一直空在那兒。這幢樓也許需要住一個秘書。

  「300美元,不能再少。這幢樓很搶手,眼下,90%都租出去了。300美元一個月,這真是太低了,連管理費都不夠。」

  她驀地轉過身,哎喲,那對被開士米背心緊緊包裹著的大乳房仿佛在怒視著他。「廣告上不是說有配好了家具的辦公室嗎?」她說。

  「我們可以馬上配。」他說,一副急於合作的樣子。「你還需要什麼?」

  她環視了一下辦公室。「我想在這兒放張辦公桌,幾隻文件櫃,兩把給客人坐的椅子。華麗的東西一概不要。另一間就不必配什麼家具了,我要在裡面放台複印機。」

  「沒問題。」他笑著說。

  「配好了家具,我付你300美元一個月。」

  「好的。」他說著打開文件袋,抽出一張空白租約開始填寫。

  「你尊姓大名?」

  「多麗絲·格林伍德。」這是她母親的姓名。在嫁給亨普希爾(他後來合法地更名為埃爾維斯了)之前,她一直叫塔米·伊內茲·格林伍德。婚後的日子每況愈下。她母親住在伊利諾州的埃芬漢。

  「好的,多麗絲。」他極力討好地說,似乎他們一下子親密起來了,到了可以直呼其名的程度。「家庭住址?」

  「問這個幹什麼?」她氣衝衝地問。

  「聽我說,哎,只是表上有這一欄而已。」

  「這不關你的事。」

  「好,好,不問。」他故作姿態地從租約上把那一條劃掉了,猶豫了一下,說:「我們明確一下吧。從今天,3月2日開始,租期六個月,到9月2日。沒錯吧?」

  她點點頭,點了支煙。

  他接著說:「我們要預收300美元押金和第一個月的房租。」

  她從緊身黑皮裙口袋裡抽出一疊現鈔,數出六張一百的,放到桌子上。「請打張收條。」

  「那當然。」他接著寫了起來。

  「我們是在幾樓?」她問,又轉身看著窗外。

  「九樓。每個月超過15日不交租金我們加收10%滯延金。我們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房檢查。房內不可進行非法活動。水電費和保險費由我們付。街對面的停車場你有塊停車的地方。這是兩把鑰匙。有什麼問題嗎?」

  「有,我要是加班加點地工作,行嗎?我是說,通宵達旦地幹。」

  「沒問題,你可以來去自由。天黑以後,走沿河大街那扇門,門衛會讓你進出的。」

  塔米嘴上叼著香煙,走到桌前。她掃了租約一眼,猶豫了一下,簽上了多麗絲·格林伍德的名字。

  次日正午,那幾件不成套的家具搬進了格林伍德事務所。多麗絲·格林伍德把租來的打字機和電話安置在秘書桌上。她坐在打字機前,只要朝左邊的窗戶望出去,就能看到大街上的行人和車輛。桌子抽屜裡塞滿了打字紙、拍紙簿、鉛筆和一些零碎的玩意兒;文件櫃裡放滿了雜誌;兩把為主顧準備的椅子中間放了一張小桌子。

  這時,有人敲門。「誰呀?」她問。

  「送複印機的。」

  塔米開了鎖,拉開門。一個名叫戈蒂的矮個頭男人走了進來,粗聲粗氣地說:「要放在哪裡?」

  「放在那兒。」塔米指指空蕩蕩的里間說。有兩名身穿藍工作服的工人推了一部放著複印機的手推車進來。

  戈蒂把文件放在塔米的辦公桌上,說:「這台複印機自動進紙,自動整理,一分鐘能複印90份,還不妨礙你聊天。」

  「在哪兒簽名?」她沒理會他的閒談。

  戈蒂用鋼筆指了指。「6個月,月租240美元,包括修理、保養費和頭兩個月的500張紙錢。你是要大號紙還是小號的?」

  「大號的。」

  「每個月10號付帳。操作手冊在架子上。有什麼問題隨時給我打電話。」他說著撕下黃色租約存根聯,遞給塔米。「多謝租用。」

  他們走後,塔米隨即鎖好門,走到窗邊朝北望去,沿河大街盡收眼底。對面兩個街區以外,本迪尼大廈的四樓和五樓清晰可見。

  米奇埋頭于書本和文件堆裡,除了拉馬爾,不與任何人來往。他很清楚,自己的落伍並不是沒有引起別人的注意。於是,他更加玩命地工作。如果他一天能開出20小時的賬單,他們也許就不會起疑心了。錢也許能把他與外界隔離起來。

  午飯後,尼娜收工時留下一盒冰涼的烤餡餅。米奇邊吃邊整理著桌子。他給艾比打了電話,說他要去看看雷,星期天晚些時候再回孟菲斯。打完電話,他輕手輕腳出了側門,到了停車場。

  米奇沿著40號州際公路,疾駛了三個半鐘頭,眼睛一刻都沒離開過後視鏡。他什麼也沒發現,未曾看見有人跟蹤。也許他們就在前面,在什麼地方等著他。到了納什維爾,他驀地駛進鬧市區。憑著他事先畫好的地圖,他忽而沖進忽而沖出疾行的車流。到了城南,他匆忙拐進一個大型公寓區內。這兒可真不錯啊。他把車停到停車場,打公用電話要一輛出租車,在兩個街區以外等他,他跑到指定地點時,出租車也同時到達。「灰狗長途車站。」他對司機說,「開快點,只剩10分鐘了。」

  「放心,老弟,只有6個街區遠。」

  7分鐘後,車到了車站門口。米奇扔下兩張五美元鈔票,飛速沖進了車站大廳,買了一張4點30分開往亞特蘭大的單程票。此時,牆上的鐘指向4點31分。售票員指著旋轉門那邊說:「454次客車,馬上就要開了。」

  司機用力關上行李箱,接過車票,跟在米奇身後上了車。前三排坐滿了上了年歲的黑人,還有十幾名乘客零零落落地坐在後面。米奇在過道上慢慢走動著,注視著一張張臉,沒有一個是他要見的人。他在倒數第四排的窗邊坐下,戴上一副墨鏡,掃了一眼身後。沒有他要見的人。見鬼!莫非是上錯了車?汽車急速地行駛著。下一站是諾克斯維爾,也許接頭人在那兒等他?

  車子開上了州際公路時,一個身穿藍色牛仔褲的男人溜到米奇身旁坐了下來。此人正是塔蘭斯。米奇松了一口氣。

  「你藏在什麼地方了?」他問。

  「洗手間。甩掉他們了?」塔蘭斯一邊低聲說,一邊細看著乘客們的後腦勺,確信沒人在聽,也沒人能聽見。

  「我沒看見他們,塔蘭斯,因此,也就談不上是不是甩掉了他們。不過我想,這一回要想跟上我,他們非得有三頭六臂才行。」

  「你有車站見到我們的人了?」

  「嗯,在電話亭旁邊戴紅帽的那位黑皮膚東部佬。」

  「就是他。要是有人跟蹤你,他會打暗號通知的。」

  「他示意我朝前走。」

  塔蘭斯戴著反光墨鏡和一頂綠色棒球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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