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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他們看著一個醉鬼從椅子上搖搖晃晃地起來,又跌倒在地上。

  布克看了一下手錶。這種會面總歸是極其簡短的。「沃伊爾斯先生準備如何行動?」

  「噢,他已經下決心。昨晚他已派去50個人,今天還要多派一些。他不肯讓人家殺掉他的人,特別是他認識的人。」

  「白宮方面怎麼樣?」

  「不打算告訴他們,他們可能也查不出來。他們知道些什麼?」

  「他們認得馬蒂斯。」

  特羅普對此露出微微一笑。「馬蒂斯人在哪兒?」

  「誰知道。過去三年間他在美國很少露面。他至少擁有六處住宅,分佈在幾乎同樣數目的國家裡面,他有噴氣飛機和快船,誰能知道他在什麼地方。」

  特羅普吃完小麵包,把包紙塞進早餐袋。「案情摘要把他揪住了,是不是?」

  「太漂亮了。如果他作冷處理的話,案情摘要也許引不起注意。可是他暴跳如雷,馬上動手殺人,他殺人越多,案情摘要就越值得相信。」

  特羅普看了一眼手錶。時間已經太長了,但是這樣的機會難得。「沃伊爾斯說也許需要請你們幫忙。」

  布克點頭。「行。不過這件事情恐怕非常困難。首先,可能充當殺手的人已經死了。其次,可能收受酬金的人非常狡猾。這個案件是經過精心策劃的,但是出謀劃策的人已經不在了。我們要設法找到馬蒂斯。」

  「還有那姑娘?」

  「是的,我們也要去找。」

  「她現在想些什麼呢?」

  「怎樣保住性命。」

  「你們能收容她嗎?」特羅普問道。

  「不行。我們不知道她在哪兒,她目前對任何人都信不過。」

  特羅普站起來,手裡拿著咖啡和紙袋。「我不能怪她。」他走了。

  格蘭瑟姆拿著一張從菲尼克斯發來的模模糊糊的傳真照片。她曾經是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三年級生,令人一見難忘的芳齡20的女大學生。學生名錄上說她原在丹佛主修生物學。他給丹佛市姓肖的人打了20次電話,都問不到,只得作罷。第二張傳真是新奧爾良的一位美聯社特約記者傳來的,是她在圖蘭大學的新生照片的複印件。照片上的姑娘頭髮更長些。特約記者還在大學年刊中找到一張達比·肖在法學院的一次野餐中喝一罐可口可樂的照片。她穿一件肥大的運動衫,下身是一條合身的褪色牛仔褲,這張照片顯然是一位拜倒在達比石榴裙下的君子刊登在年刊上的。這簡直是一張刊登在《時裝雜誌》上的美人照。也不知野餐中的什麼東西或什麼人使她笑不可支,她口露玉齒,面如春風。他把這張照片用圖釘釘在他辦公室旁邊的小佈告板上。

  還有一份傳真,是托馬斯·卡拉漢的照片,可供存檔。

  他把兩腳擱上辦公桌。星期二,將近9點半鐘。新聞室裡人聲鼎沸,震耳欲聾,頗像一次精心組織的動亂。在過去24小時內他撥了80次電話,除了四張照片和一摞競選財務表格,別無所獲。不過,說真的,何必擔心呢?她馬上就會說出一切。

  他匆匆看過《華盛頓郵報》的重要新聞,見到了一則關於加文·維

  爾希克和他慘死的報道。電話響起,正是達比打來的。

  「見到《郵報》了嗎?」

  「《郵報》的文章就是我寫的,別忘了。」

  她可沒有心思閒聊。「聯邦調查局的一個律師在新奧爾良被人殺死,你看見了嗎?」

  「我正在看呢,這跟你有關嗎?」

  「可以那麼說。你聽仔細,格蘭瑟姆。卡拉漢把案情摘要交給他最要好的朋友維爾希克。星期五,維爾希克來到新奧爾良參加葬禮。週末我在電話中跟他說過話。他要幫助我,但是我害怕。我們同意昨天中午會面。星期天夜裡11點鐘左右,維爾希克就在旅館房間裡被人殺掉了。你聽清楚了嗎?」

  「是的,全聽見了。」

  「維爾希克不曾前來會面。他當然是在那以前就已經死了。我嚇壞了,逃離了那個城市。到了紐約。」

  「好得很。」格蘭瑟姆寫得飛快。「誰殺了維爾希克?」

  「我不知道。還有很多情況新聞報道沒有說出來。我把《華盛頓郵報》和《紐約時報》都從頭到尾看完了,我找不到一句話提及新奧爾良的另一起殺人事件。我跟這個死者說過話,我還以為他就是維爾希克。說來話長。」

  「確是這樣。我什麼時候聽得到全部情況呢?」

  「你什麼時候能到紐約來?」

  「中午可以到達。」

  「那倒是快了一點。我明天這個時候給你電話,告訴你怎麼辦。你可要千萬小心,格蘭瑟姆。」

  他對鐵木板上的牛仔褲和笑臉不勝傾倒。「叫我格雷,好嗎?別叫格蘭瑟姆。」

  「隨你的便。有一些權勢很大的人害怕我所知道的事情。如果我告訴了你,就會送掉你的命。我親眼看見過死人,明白嗎,格雷?我聽見過炸彈和槍聲。昨天我看見一個人的腦漿,他是誰,他為何被殺,我都毫無所知,我只知道他是曉得鵜鶘案情摘要的。我以為他是我的朋友。我把自己的性命都託付給他了,可是就在五六十人眼前他的腦袋中了一槍。我看著他死去,這時候我感到他也許是我的朋友。今天早上我看了報紙,才發覺他肯定不是我的朋友。」

  「誰殺了他?」

  「等你到了這兒我們再談這個。」

  「好的,達比。」

  「有一個細節,我要請你秘而不宣。我可以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告訴你,但是你絕對不可以說出我的名字。我所寫的東西至少已經使三個人送掉性命,我也很有把握,接下來就是我本人。但是我不想再有三長兩短。我必須永遠隱姓埋名,同意嗎,格雷?」

  「一言為定。」

  「我對你寄予很大的信任,我也說不準是什麼原因。如果我對你產生一點疑心,我就馬上銷聲匿跡。」

  「我向你保證,達比。我發誓。」

  「我想你作了一個錯誤判斷。這件事情並不是你通常所做的普通的調查採訪,它會使你送掉性命。」

  「死在殺掉羅森堡和詹森的那批人的手中?」

  「正是。」

  「你知道誰殺死了羅森堡和詹森?」

  「我知道誰為殺人出錢。我知道他的名字。我知道他的買賣。我知道他的政治。」

  「你明天會告訴我嗎?」

  「只要我還活著。」兩個人都想要說點適當的話,以致好久說不出話來。

  「也許我們應該立即面談。」他說道。

  「也許。不過我明天早上會給你電話。」

  格蘭瑟姆放下電話,看著這張略顯模糊的照片,禁個住一陣讚歎,這般美貌的法學院的學生,她深信不疑自己馬上會死。一瞬間他內心充滿了見義勇為、拔刀相助的念頭。她不過20出頭,從蔔拉漢的照片看來,她歡喜比她年紀大的男人,她一下子就委身於他一人而置所有的人於不顧。他也要如法炮製。他要保護她。

  汽車隊悄然無聲,駛離繁華市區。他一小時後要在學院公園發表演講,他在他的豪華汽車裡脫掉了上衣悠閒自在一下,閱讀馬布裡起草的講稿。他搖搖頭,在頁邊空白上寫字。在通常的日子,這是一次快樂逍遙的驅車出城,前往景色如畫的校園,作一次輕鬆愉快的講話,可是今天辦不到。科爾就坐在他身旁的座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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