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約翰·格裡森姆 > 鵜鶘案卷 | 上頁 下頁
三五


  「我和他在喬治城法學院是同學。」維爾希克從口袋裡抽出一張名片交給他,「我是加·維爾希克。」他看了一眼名片,客客氣氣地把它放在冰盂旁邊。

  「你認識一個叫達比·肖的學生嗎?」

  「不認得。我沒見過她,不過我知道她是誰。我想她是二年級生。」一陣長時間的停頓。「為什麼?」

  「我們要跟她談談。」這個「我們」就是聯邦調查局的意思,而不是加文·維爾希克他一個人。「我們」聽起來莊重得多。「她常上這兒來嗎?」

  「我見過她幾次。她可不會被人看不見。」

  加文從口袋裡抽出名片放在吧臺上。「我要在希爾頓待上幾天。如果你看見她,或者聽見了什麼,就請給一張。」

  「好的。昨晚有一個警察來過,來問話的。你不認為她和他的案子有牽連吧?」

  「不,毫無關係。我們只是需要跟她談談。」

  「我會隨時注意的。」

  維爾希克付掉啤酒錢,謝過了他,走到人行道上。他走了三個街區,來到「半個蚌殼酒吧」。差不多兩點鐘了。他累得要死,喝得半醉,踏進門去的時候樂隊聲響大作。店裡光線很暗,擠滿了人,頓時便有五十個男大學生和女大學生在桌子上跳舞。他穿過突然起舞的人叢來到後面吧台處。

  他看了看酒保們,都是年輕的學生。最年長的一個看來20幾歲,他在收款機上打出一張張發票,好像是在結帳。他的動作急急忙忙的,像是下班時間已到。加文仔細觀看他的一舉一動。

  他趕緊解下圍裙,扔到角落裡去,就走掉了。加文擠出人群,趕上了他,他已經準備好一張聯邦調查局的證件。「對不起,我在聯邦調查局工作。」他把證件伸到他面前。「你的名字是?」

  那孩子一下呆住了,大驚失色地看著維爾希克。「哎,方丹,傑夫·方丹。」

  「很好,傑大。你瞧,沒有什麼麻煩,只問你兩個問題。只要一秒鐘時間。」

  「好的,可以。什麼事啊?」

  「你是法學院學生,對嗎?」

  「是的。洛約拉大學。」

  洛約拉!什麼鬼地方!「是的,對了,我想就是那個大學。你聽說過圖蘭大學的卡拉漢教授,明天開追悼會?」

  「是的,報上全登了。我的大多數同學要去圖蘭大學。」

  「你知道那裡一個二年級學生名叫達比·肖的嗎?很漂亮的女生。」

  方丹笑了。「知道,去年她和我一個朋友約會過。她有時到這兒來。」

  「多久以前?」

  「有一兩月了,出什麼事了?」

  「我們需要找她談話。」他交給方丹名片。「請帶在身邊。我要在希爾頓飯店住上幾天。如果你碰到她,或者聽見了什麼,就給一張。」

  「當然。」他把名片塞進口袋。

  維爾希克今晚的最後一站是一家燈光不亮的小彈子房,此刻裡面人還不擠。他在吧臺上付掉啤酒錢,觀察了一下這個地方。一共有四張球桌。一個穿T恤衫的青年走到吧台要了一瓶啤酒。T恤衫是綠灰二色,胸前印了排字:圖蘭法學院,下面好像還有一個號碼。

  維爾希克不假思索地問他。「你是法學院的學生?」

  年輕人從牛仔褲口袋取錢的時候朝他看了一眼。「恐怕是的。」

  「你認識托馬斯·卡拉漢嗎?」

  「你是誰?」

  「聯邦調查局的,卡拉漢是我的朋友。」

  學生喝著啤酒,覺得可疑。「我上他的憲法課。」

  妙啊!他一定認識達比,維爾希克表面上裝作無所謂的樣子。「你認識達比·肖嗎?」

  「你為什麼要知道?」

  「我們需要跟她談話,就是為了這個。」

  「誰是我們?」學生更加覺得可疑了。他向加文走近一步,好像要得到確實的回答。

  「聯邦調查局。」維爾希克從容作答。

  「你有證件什麼的嗎?」

  「當然。」他邊說邊從口袋裡拿出一張名片。學生仔細地看了名片,然後交還給他。「你是律師,不是探員。」

  這是要害的一點,律師知道,如果他的上司曉得他在外面找人問話,並且冒充探員,他就要失去他的職業。「是的,我是律師。卡拉漢和我是法學院的同學。」

  「那你為什麼要見達比·肖?」

  酒保也挨近他們,正在旁聽。

  「你認識她嗎?」

  「我不知道,」學生說道,事實上他顯然認識她,只是不肯多說。「她出來了嗎?」

  「沒有。你認識她,是不是?」

  「也許,也許不。」

  「給我看證件,我就告訴你名字。」

  加文從瓶子裡喝一大口啤酒,笑著對酒保說。「我需要見到她,可以吧。非常重要。我要在希爾頓飯店住上幾天。如果你見到她,請她給我電話。」他遞一張名片給學生,學生看了看,走開了。

  加西亞打來最後一次電話。格蘭瑟姆在星期六天亮以前接到電話,也就是他們預定首次會面的兩個小時之前。他不幹了,他說。不是時候。如果消息公開出去,一些很有勢力的律師和他們的巨富顧客要跌得很慘,這些人都是不甘心跌交的,他們還要拖人下水,加西亞難免要遭殃。他有妻子和一個小女兒。他有一個工作,這個工作他還甘心忍受下去,因為收入很高。幹嗎要冒險呢?他沒有做過虧心事,他的良心是清白的。

  「那麼你為什麼老是給我打電話呢?」格蘭瑟姆問他。

  「我認為我知道他們為什麼被殺。我不是很有把握,但是我有一個很合理的想法。我看見了一些東西,好了嗎?」

  「我們這樣交談已經一個星期了,加西亞。你見到過一些東西,或者是你有一些東西。如果你不讓我看一下,你說的東西就一無用處。」格蘭瑟姆翻開一個文件夾,拿出七張通電話的那個人的五乘七英寸的照片。「你是受到一種道德感的驅使,加西亞,那就是你要找我談的原因。」

  「是啊,但是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他們知道我已經知道了他們的秘密。他們對我的態度很滑稽,似乎要問我有沒有看見過,但是他們又不能問我,因為他們確定不了。」

  「這些傢伙都是你公司的人嗎?」

  「是的。不,等一下。你怎麼知道我在公司裡,我沒告訴過你這個。」

  「這很容易。你上班的時間很早,不會是政府的律師。你是在一家有兩百個律師的公司裡工作,這一類公司都要求合夥的律師和低級的合作律師每週工作一百小時。你第一次打電話給我就說過是在上班的路上,那時候是早晨5點鐘左右。」

  「很好,很好,你還知道什麼別的?」

  「不多。我們是在玩遊戲,加西亞。如果你不情願談,那就把電話掛掉,別來找我。我還得睡覺。」

  「祝你美夢。」加西亞掛掉電話。格蘭瑟姆看著聽筒。

  過去八年中他三次不讓電話號碼刊登在電話簿上。他靠電話生活,他的大新聞都是憑空從電話中得知。但是在一次大新聞之後,或者在一次大新聞的期間,也有過上千次無足輕重的電話,打電話的人都是那些感到非要在晚間把他們滾燙的小新聞告訴他不可的人。人們知道他是一個寧死也不會吐露新聞來源的記者,所以他們就不斷給他電話,等到他覺得不能忍受了,他便裝了一個號碼不上電話簿的電話,於是便有一段來源枯竭的日子,然後他又得趕快讓電話號碼上電話簿。

  現在電話簿裡有他的名字:格雷·S·格蘭瑟姆。整本電話簿裡僅此一人。他們可以在每天十二小時的工作時間裡找到他,但是打電話到他家裡去,那就有秘而不宣和私下交往的色彩。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