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約翰·格裡森姆 > 鵜鶘案卷 | 上頁 下頁


  「是啊,靠機器呼吸。他們得把氧氣泵進他的鼻子。」

  「那就行了,塞林傑先生。他是最後一位法學界的前輩大師,他還在呼吸。」

  「你最好打電話去問一聲,」塞林傑沒等他話音消散便搶著開口。他說得夠多了。不,他說得太多了。他低下頭,教授睜大眼睛盯著他。他簡直要躲到筆記簿底下去了,並且開始覺得奇怪,他幹嗎要說這些話。

  卡拉漢盯得他縮下身體,然後又踱起方步。昨晚的醉酒真難受。

  不管怎麼說,至少他看起來像個上了年紀的農家主人,頭戴草帽,身穿乾乾淨淨的帶前襟工裝褲,熨燙得筆挺的卡其勞動襯衫,腳登長筒皮靴。嘴裡嚼著煙草,朝碼頭下面黝黑的海面吐口水。他的輕型運貨車,雖然是最新的型號,卻已顯得久經風雨,渾身塵土。北卡羅來納州的車號牌。它就停放在百碼之外,碼頭另一端的沙地上面。

  星期一半夜,這是10月份的頭一個星期一,夜涼如水,一片漆黑,碼頭附近,行人絕跡,他得待在這兒等上半個鐘頭。他倚伏在欄杆上,細嚼煙草,心情凝重,眼觀海面,全神貫注。這兒就他一個人,他知道只會是他一個人在這兒。一切都是計劃好的。此刻的碼頭向來不會有人到來。偶爾有一輛汽車的頭燈閃爍著沿海岸線疾駛,但是在這個時辰頭燈絕不會停下。

  他觀看著離海岸線遠處的航道燈光,有紅有藍。他看了看手錶,頭也不動。天低雲厚,如果不是來到碼頭的近邊是看不見的。一切都是計劃好的。

  輕型運貨車不是北卡羅來納的車子,農戶主人也不是那兒人。車號牌是從達勒姆附近一個廢鋼鐵堆放場的破爛卡車上偷來的。輕型運貨車是在巴吞魯日偷來的。農戶主人的來歷不明,偷盜不是他的所為。他有他的本行,小偷小摸的髒活兒都有別人去幹。

  20分鐘過去了,一個黑影朝碼頭的方向浮來。輕輕的、掩抑的引擎聲變得響一點了。黑影顯得像是一條小船模樣,一個偽裝的黑影埋低了身體在摸弄馬達。農戶主人一動不動地迎候著。引擎聲響停歇,黑色的橡皮筏停在寧靜的水面,離碼頭30英尺。此時海岸上已不見汽車頭燈的亮光過往。

  農戶主人小心地拿一支香煙放在嘴唇間,把它點燃,連噴兩口,立即把它扔掉,落在與此筏之間的一半距離的水中。

  「什麼香煙?」水上的人朝上面問。他看得見欄杆上的農戶主人的輪廓,但是看不見他的臉面。

  「幸運牌,」農戶主人回答。這兩句接頭暗號真夠得上是蠢把戲。這麼一個時辰,恰好在這麼一個古舊碼頭上,能盼望到多少別的黑色筏子從大西洋上漂流進來?奇蠢無比,不過,噢,又是多麼重要。

  「盧克?」船上發出的聲音。

  「薩姆,」農夫說。來者真名叫卡邁爾,不是薩姆,再有五分鐘卡邁爾就可以停妥筏子。

  卡邁爾沒再答理,按照約定已經不需要了。他麻利地發動引擎,把筏子駕駛到通向海灘的碼頭邊上。盧克在上面看著跟著。他們來到輕便貨車上會合,連手都不握一下。卡邁爾把他的阿迪達斯運動包放在兩個人的座位中間,小貨車便沿著海岸線開走了。

  盧克開車,卡邁爾吸煙,二人互不理睬對方,配合默契得天衣無縫。他們連眼光都不敢對視。卡邁爾鬍鬚濃密,戴一副墨鏡,穿黑色的高領套衫,一臉凶相,卻又無從辯論。盧克根本不想看他。他在接受任務時就已聽到吩咐,除了迎接這位海上來的陌生人之外,還必須避免正眼看他,這還不容易。此人是九個國家懸賞緝拿的人。

  駛過曼托大橋,盧克又點燃一支幸運牌,此時他可以肯定先前與此君見過一面。就他記憶所及,五六年前,在羅馬機場曾經有過一次短暫而時間精確的晤面。沒有任何介紹。地點是在廁所裡。盧克當時穿一身精緻的美國經理套裝,把一隻鰻魚皮的公文包挨著洗臉盆的牆邊放下,他慢騰騰把手浸入水中,一眨眼間皮包就不見了。他在鏡子裡看見一個人晃了一下——就是這個卡邁爾。就在那一天,30分鐘過後,那只公文包便在英國駐尼日利亞大使的兩腿之間爆炸。

  盧克常常聽到他的黑道兄弟在小心翼翼的耳語中說起這個卡邁爾。他有許多名字,許多相貌和許多種語言,一個出手快速、來無影去無蹤的刺客,一個四海為家、無跡可尋的登峰造極的殺手。他們在夜幕下向北疾馳,盧克低低地仰靠在車座上,草帽的寬簷快要遮住鼻子,手腕在方向盤上蠕動,他想起聽到過的關於他身邊這位乘客的令人拍案驚奇的恐怖傑作。1990年17名以色列士兵被伏擊已經算在卡邁爾的帳上。在1985年的一件汽車炸彈謀殺案中,一位巨富的德國銀行家全家遇害,卡邁爾是唯一的嫌疑人,傳聞那一次行動的收費為三百萬現鈔。大多數內行人士都相信1981年謀刺羅馬教皇的行動是他主謀的。不過,話得說回來,幾乎每一件偵破不了的恐怖襲擊和暗殺事件都歸罪於卡邁爾。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沒有人確實知道他是何方神聖。

  盧克覺得激動。卡邁爾行將在美國大地上有所行動。盧克不知道目標是誰,但是噴灑鮮血的人不會是尋常之輩。

  拂曉時分,被偷的農場貨車停靠在喬治城31街和M街的路口。卡邁爾抓起他的運動包,口也不開一聲,便跳上了人行道。他向東走過幾個街口,來到四季旅館,在大廳裡買了一份《華盛頓郵報》,若無其事地乘電梯上到七樓。7點15分,他準時輕叩走廊盡頭的一個房門。「是誰?」門內有人問道,聲音透出惶恐不安。

  「我找斯內勒先生,」卡邁爾說道,口音是無懈可擊的全國通用的美國話,同時用拇指摁住了門上的窺視孔。

  「斯內勒先生?」

  「是的,埃德溫·F·斯內勒。」

  門把手沒有轉動,也沒有響,門也不開。幾秒鐘後,門底下塞出來一個白信封。卡邁爾把它拾起。「行啦,」他說得夠響的,好讓斯內勒聽得見。

  「隔壁房間,」斯內勒說道,「我等你的電話。」他說話像是美國人。他跟盧克不同,從未見到過卡邁爾,說真的,也不想見到他。盧克已經見到過他兩次了,算他運氣好,居然還活著。

  卡邁爾的房間有兩張床,靠窗口一張小桌。窗簾拉得緊緊的,透不進一絲陽光。他把運動包放在一張床上,緊挨著兩個厚實的公文包。他走到窗口向外窺視一下,然後走向電話。

  「是我,」他告訴斯內勒,「告訴我車子。」

  「車停在街上。純白的福特,康涅狄格州的車號牌。鑰匙在桌上。」斯內勒說得很慢。

  「偷來的嗎?」

  「當然,不過消過毒了。它是清清白白的。」

  「我把它留在杜勒斯機場,午夜過後不久。我要求把它毀掉,行嗎?」十足地道的英語。

  「我接受的命令就是這樣。是的。」斯內勒既恭敬又幹練。

  「這一點非常重要,知道嗎?我想把槍留在車上。槍都會留下子彈,汽車都會有人看見,因此把汽車和車上的一切都毀滅乾淨,這是非常重要的。懂嗎?」

  「給我的命令就是這些,」斯內勒重複一遍。他不欣賞這一套說教。他不是頭一回幹這種殺人把戲。

  卡邁爾坐在床沿。「400萬已在一星期前收到,晚了一天,我得告訴你。我現在已經到了首都,我要求拿到另外300萬。」

  「中午以前匯到。這是協議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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