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約翰·格裡森姆 > 失控的陪審團 | 上頁 下頁


  尼可拉斯·伊斯特爾的面部,被一張放滿小型收音機的陳列架稍稍擋住,他的眼睛沒有直視那架隱蔽的相機,而是看著左側的一個地方。他也許是在瞧一位顧客,也許是在瞧擠在最新式的亞洲產電子遊戲機旁邊的那群半大不小的孩子,雖然偷拍的距離有40碼之遙,而且拍攝時又要避開在這購物中心裡來來往往走動的頗為擁擠的人群,但照片卻十分情晰,上面是一張梭角分明、鬍子刮得精光、有點孩子氣的漂漂亮亮的臉。

  伊斯特爾27歲,他們知道這是事實。他不獻眼鏡,不戴鼻圈,髮型也不稀奇古怪。那些每小時拿5個美元在計算機商店裡工作的蠢貨特有的穿著打扮,在他身上看不見一絲一毫。可是調查表上說的卻是:他在那兒已幹了4個月了,而且還說他是個半工半讀的大學生。但在方圓300英里之內的任何一所大學,都沒有找到他的入學記錄。他是在撒謊,這一點他們完全可以肯定他一定是撒了謊。他們的情報確鑿,他要真是個大學生,那他在何處就讀、讀了多久、讀的是什麼專業、成績有多好或者有多壞,他們准會瞭解到的,他們准會摸得一情二楚的。

  他是購物中心裡一家計算機商店的售貨員,如此而已。他或許打算進入某一所大學就讀;他或許已經退學,卻仍舊喜歡把白己當成一個半工半讀的大學生。大學生的身份可能會使他感到舒服一點,賦予他的生活一種目的感,而且說起來也好聽但他決不是大學生。不僅目前不是,而且在最近幾年當中的任何時刻都不是。那麼,他可以依賴嗎?在這個房間裡,這一問題已推敲過兩次,每當在陪審員候選人名單上讀到伊斯特爾的名字,他的面孔在屏幕上出現時,他們都要議論一番。這是一個無害的謊言,是他們得出的初步結論。

  他不吸煙。那家計算機商店有一條嚴禁吸煙的規定。但有人看見(但未用相機攝下)他和一位女同事在露天飲食店吃墨西哥玉米卷時,那位同事在喝下一瓶檸檬汽水的當兒連抽了兩支煙,而他並未有任何反感的表示。這說明,伊斯特爾至少不是反對吸煙的狂熱分子,照片上的伊斯特爾,面容清瘦,皮膚曬成了棕褐色,正閉緊雙唇微笑。他上身穿著一件紅色的商店工作外套,裡面的白襯衫領口的紐扣未扣,但系著的條子領帶卻十分雅致。他顯得整潔而又精神。偷拍了這張照片的那位仁兄,假裝要購買一件已被淘汰了的小玩意,曾親自和他講過話;據他報告說:伊斯特爾伶牙俐齒,樂於助人,見多識廣,是位挺討喜的年輕人。他胸前掛著的名卡上標出的職務是共同經理,可是在這家計算機商店裡,同時還有另外兩個人也掛著這一頭銜。

  在偷拍了這張照片的第二天,一個身穿牛仔服的年青漂亮女人,走進了這家商店。她在軟件附近轉悠的當兒,居然點燃了一支香煙。尼可拉斯·伊斯特爾碰巧是離她最近的一位售貨員或者共同經理或者隨便什麼角色。他彬彬有禮地走到這個女人面前,請她不要在此吸煙。她裝出一副不高興、甚至受了侮辱的模樣,竭力找他的碴兒,向他挑釁。他卻依然不動聲色,有理有節地向她解釋店裡有條嚴禁吸煙的規定。她在別的任何地方抽煙都行。

  「抽煙是不是讓你討厭了?」她抽了一口,問道。

  「那倒不一定。」他答道,「可是會讓本店老闆討厭的。」他接著又再次請她把煙熄掉。她確實想買一台新出的數字顯示式收音機,她解釋道,所以能不能請他拿一隻煙缸來。尼可拉斯從櫃檯底下拿出了一個軟飲料罐,二話沒說,從她手上奪過香煙就把它按滅。他們就各種各樣的收音機聊了20分鐘。

  她挑了又挑,揀了又揀,一邊肆無忌憚地挑逗他,而他也作出了熱情的反應。付過收音機的款子以後,她把電話號碼留給了他。他答應給她打電話。

  這段插曲前後持續了24分鐘,整個的對話全被藏在她坤包裡的微型錄音機一字不漏地錄下。就在伊斯特爾的面孔出現在屏幕上接受大律師和專家們審視的當兒,這段錄音帶已放過兩遍。她寫的書面報告也己經歸了檔。這份長達6頁的用打字機打出的報告,記錄了她對一切的一切所作的觀察結果,從他腳上的鞋子(舊耐克鞋)、呼出的氣味(桂皮口香糖)、所用的詞匯(大學水平)一直到他按熄香煙的方式。照她看來,他從未吸過煙;而在這一方面她可是個經驗豐富的老手。

  他們凝神傾聽著他那愉快的聲調,他推銷商品時的花言巧語,和他那富有魅力的閑侃。他們喜歡他,他很聰明,而且又不討厭煙草。他並不是他們心目中陪審員的樣板,可他確實值得他們關注。

  作為待定的第56號陪審員,伊斯特爾的問題是,他們對他的瞭解實在太少。他來到墨西哥灣區顯然還不到一年,而他來自何處,他們卻一無所知。他的過去完完全全是個謎。他在離比洛克西法院大樓8個街區的一幢公寓裡——他們已拍了那幢公寓的照片——租了一套一居室的房間;他起初在海邊一家賭場裡當跑堂,不久就爬到了21點發牌人的位置上,可是兩個月後卻又辭了職。賭博業在密西西比州合法化之後,灣區在一夜之間便冒出了許多家賭場,湧出了一股新的繁榮的浪潮。人們從四面八方趕來尋找職業,因而尼可拉斯·伊斯特爾來到比洛克西,是和其他成千上萬人一樣為了謀生,這樣假定完全合情合理。唯一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他幹嗎那麼迫不及待地辦理了選民登記手續?

  他開的是一輛1969年型大眾牌小汽車,這輛車的照片現在取代了他的面孔,正出現在屏幕上。真妙!一個27歲的光棍,一個自稱的半工半讀大學生,開這樣一部老爺車。和他的身份真是再相稱不過啦。保險杠上什麼也沒有貼。上面沒有一點兒跡象可以說明他的政治傾向、社會意識或者喜歡哪一個球隊。沒有在大學停車場上准許停車的標記。甚至連一張褪了色的汽車經紀人的貼花也沒有。對他們來說,這輛車毫無意義,只不過證明它的主人是個窮小子而已。

  那個一邊操縱投影儀一邊進行解說的男子,名叫卡爾·努斯曼。他是來自芝加哥的一位律師,但目前已不再從事律師業務,而是開了一家與陪審團有關的諮詢公司。只要你願意花上一大筆錢,他和他的公司就可以為你挑出一個包你滿意的陪審團。他們收集資料,偷拍照片,錄下談話,並且派遣穿著緊身牛仔服的金髮美人到需要她們去的地方。卡爾和他的助手們在法律和道德的邊緣走鋼絲,卻又不會被人逮住。拍幾張陪審員候選人的照片,畢竟不是什麼違法或者違犯職業道德的事。

  早在6個月以前,他們就已在哈裡森縣進行了一次徹底的調查,通過電話瞭解公眾對香煙糾紛的反應。兩個月以前。他們又做過一次電話調查。而且一個月以前又再做了一次,以便根據調查結果,構畫出一個十全十美的陪審員的模塑。所有陪審員候選人都已一個不漏地拍了照,有關他們的醜聞都已收集歸檔。卡爾他們為每一個候選人都建立了一份檔案。

  「那麼,56號候選人我們就只有這3張照片啦?」卡爾轉過身來,眼睛瞪著那個偷拍照片的人不快地說。

  偷拍照片的那位,是他手下不計其數的私人偵探之一。他剛才向卡爾解釋說他要是再多拍幾張56號的照片,他本人就非被人家逮住不可。他坐在靠著後牆的一張椅子上,面對著圍坐在長桌邊的眾多律師、律師幫辦和陪審團專家。他顯得百無聊賴,時刻準備拔腳走開。這一天是週末,已經是晚上7點了,可是出現在屏幕上的還只是56號,在他後面還有140個候選人呢,這個週末准是要泡湯——他真想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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