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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


  「我要求北方人壽互保公司的一位高級管理人員明天來這裡會晤。這個人必須能代表公司說話。」

  「他們很忙。」

  「大家都忙。說句不客氣的話,要是我們提出起訴,你們就麻煩了。」

  「你好像在威脅我。」

  「怎麼看都可以。」

  「明天什麼時候?」

  「下午4點。」

  「我們準時到這裡。」米姆斯說完,朝桑迪伸出了手。然後他帶著隨從匆匆離去。

  桑迪自己的部屬於下午三四點鐘到達。一位秘書接電話。此時每隔10分鐘電話鈴就會響。桑迪已和許多人通了電話:卡特、帕裡什、治安官斯威尼、邁阿密的馬克·伯克、比洛克西的幾個律師,以及密西西比州西區聯邦檢察官莫裡斯·馬斯特等。他還為個人私事打了三次電話。兩次打給妻子詢問家裡情況,一次打給正在讀初中三年級的兒子所在學校的校長。

  莫納克一西厄拉保險公司法律代表哈爾·萊德也來到卡米爾套房。這是他們第一次見面。在此之前,桑迪同他通過兩次電話。令桑迪驚訝的是,他沒有帶隨從。而保險公司的辯護律師往往是成群結隊的。他們無論事情大小,至少得去兩個人。兩個人都聽,都看,都發表意見,都做筆記,而且更重要的是,都為委託人擬寫同一內容的法律文件。

  萊德不到50歲,閱歷豐富,辦事穩重,論知名度,也並不需要另一位律師的協助。他有禮貌地要了一杯減肥可樂。在米姆斯先生坐過的位置上坐了下來。

  桑迪向他提出了同樣的問題。「你認識一個叫傑克·斯特凡諾的人嗎?」

  萊德說不認識。於是桑迪向他作簡短解釋,給他看帕特裡克的傷口的彩照。接著雙方談了一會兒。這些傷口不是聯邦調查局造成的,桑迪說。萊德悟出了話中的含義。他擔任保險公司的法律代表多年,早已知道那些人是什麼貨色。

  即便如此,他還是感到震驚。「假如你能證明這事,」萊德說,「我的委託人肯定希望私下解決。」

  「我們已經準備修正訴訟狀,不再以聯邦調查局為控告對象,而將你的委託人、北方人壽互保公司、阿曆西亞、斯特凡諾,以及其他一切與拷問有關的人,列為被告。他們蓄意傷害一個美國公民,得賠償巨額損失。我們將通過比洛克西法院解決這事。」

  但如果萊德能予以密切合作,也許能避免打官司。他同意馬上給莫納克一西厄姆保險公司打電話,要求該公司自身的首席律師放下手頭一切事情,乘飛機來比洛克西。似乎他對自己的委託人沒有披露為搜尋提供資金感到惱怒。「如果這是事實,」他說,「我再也不當他們的法律代表。」

  「相信我,這是事實。」

  天差不多黑了。保羅被蒙上眼睛,戴上手銬,領出了屋子。他們沒有用槍管頂著他的身子,也沒有威脅他。什麼話都沒有。他進了一輛小汽車,獨自坐在後排座位。車子開了一個小時左右。一路上,收音機裡播放著古典音樂。

  車停了,前後門都被推開。保羅從後門被扶了出來。「跟我走。」身旁一個人說。旋即一隻粗大的手攙住了他的胳膊肘。約莫走了100米,他們停了下來。

  同一個人說:「你現已站在離裡約熱內盧20公里的公路上。左側300米外有一幢農舍。你去那裡打電話求助。我手裡有槍。你要是回頭,我只有殺了你。」

  「我不會回頭。」保羅一面說,一面顫抖。

  「好。我先卸下你的手銬,再拿掉你的蒙眼布。」

  「我不會回頭。」保羅說。

  手銬被卸下了。「現在我拿掉你的蒙眼布。快步朝前走。」

  蒙眼布被猛地拉開。保羅低著頭,開始沿著公路朝前小跑。身後沒有任何動靜,但他不敢回頭。到了那幢農舍,他先打電話給警察局,再打電話給兒子。

  8點,兩位法庭記錄員準時到達。她們的名字很相近。一人叫琳達,另一人叫林達。兩人遞上自己的名片,跟著桑迪去了卡米爾套房居中的書房。那裡的家具已被移靠牆壁,並添了幾把椅子。他把琳達安排在房間的一端。那個座位緊靠著一扇這得嚴嚴實實的窗戶。林達被安排在另一端,旁邊是酒櫃,面對著當中的所有來客的座位。兩人都很想抽支煙。桑迪讓她們去了那間稍遠的臥室。

  接著傑恩斯帶著一大幫人來了,其中有司機;一位上了年紀的特工,他身兼保縹、觀察員、聽差數職;卡特和卡特的頂頭上司。此外,傑恩斯還從司法部請來了斯普羅林。他是個經驗豐富的談判老手,黑眼睛,目光敏銳,話不多,有很強的記憶力。這六個人或穿黑色西裝,或穿藍色制服。他們均遞上了名片,桑迪的助理將名片·一收下。他的秘書被吩咐去沏咖啡。與此同時,一群人慢慢穿過小客廳,進了書房。

  再接著,密西西比西區聯邦檢察官莫裡斯·馬斯特到了。他輕裝上陣,只帶了一個助理。繼他們之後到達的是帕裡什。他沒有帶隨從。會談即將開始。

  不等吩咐,傑恩斯的司機和馬斯特的助理自動留在客廳裡。那裡有一盤炸面圈和報紙。

  桑迪關上門,熱情地道了聲「早安」,感謝他們光臨。他們坐在房間四周,臉上沒有笑容。其實他們並非不樂意來這裡。這次會談還是頗具吸引力的。

  桑迪介紹了兩位法庭記錄員,並解釋說,這次會談的兩份記錄將由他保存,決不向外透露。對此,他們似乎沒有異議。眼下他還不能確定談什麼。

  桑迪手執拍紙簿,上面有他精心準備的筆記。筆記長達十幾頁,這不啻是向一個陪審團作辯護發言。

  首先,他轉達了他的委託人帕特裡克·拉尼根對各位的問候,說他的傷口正在痊癒。接著,他扼要敘述了帕特裡克受到的起訴。密西西比州控告他犯有一級謀殺罪;聯邦控告他犯有盜竊罪、騙匯罪、脫逃罪。

  一級謀殺罪意味著判死刑。其他各項罪加起來也夠判30年。

  「聯邦控告的罪名是很嚴重的,」他神色嚴肅地說,「但比起一級謀殺罪還顯得遜色。我們想擺脫聯邦的指控,以便集中精力對付一級謀殺罪的起訴。」

  「你們有這方面的計劃?」傑恩斯問。

  「我們有一個要約。」

  「其中包括了那筆鉅款?」

  「確實如此。」

  「我們並沒有對那筆鉅款提出要求。它並不是從聯邦政府竊走的。」

  「情況恰恰相反。」

  斯普羅林感到骨額在喉,不得不發。「你們真的以為可以花錢買自由嗎?」這與其說是詢問,不如說是挑戰。他的嗓音低沉、沙啞,但言辭十分犀利。

  面對這樣的挑戰,桑迪已經胸有成竹。「請大家等一等。」他說,「只要你們聽完我的敘述,就會明白我們為什麼有此意向了。想必大家對1991年阿曆西亞先生宣稱原雇主違反了虛報款項條例一事都很熟悉吧。該案是由比洛克西的博根法律事務所承辦的。

  當時該事務所包括一位新接納的合夥人,即帕特裡克·拉尼根。阿曆西亞先生的密報完全是騙局。我的委託人發現了此事的真相,後來又獲悉該法律事務所打算將他除名。這時司法部已經對密報認可,但獎勵的那筆鉅款尚未下達。一連數月,我的委託人悄悄地收集證據。這些證據十分清楚地顯示了阿曆西亞先生和他的律師密謀騙取政府的9000萬美元的經過。至於證據的形式,它們是書面材料和錄音磁帶。」

  「這些證據在哪裡?」傑恩斯問。

  「由我的委託人掌握著。」

  「要知道,我們可以直接把它們拿過來。我們可以隨時簽發搜查令把它們拿過來。」

  「如果我的委託人拒絕搜查,怎麼辦?如果他銷毀證據,或者乾脆將它們轉移,怎麼辦?到那時,你們採取什麼措施?把他關起來?指控他犯有其他什麼罪?說實話,對你,對你的搜查令,他根本無所畏懼。」

  「那麼你呢?」傑恩斯問,「如果證據在你手裡,我們可以為你簽發一個搜查令。」

  「這是不可能的。我有權拒絕將委託人的任何東西向外洩露,這點你不是不知道吧。別忘了,阿曆西亞先生已經對我的委託人提出了訴訟。我手中的一切材料都受到法律保護。在任何情況下我都不會交出去,除非委託人吩咐我這樣做。」

  「假如我們下達一項法院指令,那將怎樣?」斯普羅林問。

  「我會不予理睬,然後上訴。在這方面,你是贏不了我的。先生。」至此,他們似乎接受了自己的失敗。

  無人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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