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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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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週三前後的某一天,我到休息室去買一聽可樂。我剛要進門,就聽到斯圖爾特在說:「你們知道嗎?他是個同性戀者。」 「我想是的,」斯泰西說,「他從來都不主動搭理我。」 我走進休息室,斯圖爾特朝我咧嘴笑了笑。斯泰西、比爾和保羅都轉過頭去看著別處,表情有點兒尷尬,隨後便迅速離去了。 我立即意識到他們是在說我。 我感到一陣陣臉紅,我想我應該為他們偏執的言論而火冒三丈,應該用激烈的言詞來抨擊他們的狹隘思想。他們居然敢說我是個同性戀者,這使我感到無地自容,羞恥萬分,我脫口說道:「我不是同性戀者!」 斯圖爾特仍在咧著嘴笑,「你很想念戴維嗎?」 「狗雜種!」我忍無可忍了。 他的嘴咧得更大了,「你真想幹這事兒嗎?」 我非常明智地意識到,同時也感覺到,我們就像兩個初中生在校園裡互相對罵。我也是其中的一方,從感情上講,我感到自己就像一個瘦弱的孩子,在操場上受到蠻橫無理的大塊頭的侮辱。 我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努力使自己鎮靜下來,「你純粹是在故意搗亂,我要將你的所作所為向班克斯先生如實彙報。」 「喲呵!你要向班克斯先生告我的狀啊!」他誇張地帶著哭腔說道,隨即又換上一副強硬的口氣,「那好啊,我也會寫一份報告,說你不服從領導,並將你一腳踢出本部門,那速度保證快得讓你腦袋直發暈。」 「別指望我會在乎這個!」我說。 那幾位程序員誰都沒有正視我們,但也沒有離開的意思,顯然打算留在這裡靜觀事態的發展。他們全都躲到房間的另一個角落裡,或者假裝留意著自動售貨機裡的飲料品種,或者隨手翻閱著桌上的女性雜誌。 斯圖爾特沖著我笑,那是一種生硬而殘酷的笑,幸災樂禍的笑,「你已被解雇了,瓊斯,你已經成為了過去。」 我目送他離開了我,步出休息室,向大廳裡走去。走廊裡有很多其他部門的雇員,我突然發現,儘管他在跟每一個人點頭致意,但沒有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搭理他,既沒有人對他點頭、沖他微笑,也沒有人跟他打招呼。 我想,他終於回到了那間寂寞、冷清的辦公室裡,這正中我的下懷。 我驚喜地發現,他同樣也受到了冷落! 只有這樣解釋才說得通。他被人們注意的惟一理由就是他的部門負責人身份。是他的職位使他沒有完全陷入冷漠的世界之中。程序員和秘書們注意他是因為他們必須這樣做,那是他們工作的一部分,因為他是他們的上司。而班克斯先生注意他是因為班克斯先生必須對各部門總體負責,必須清楚每個人,尤其是部門負責人的行為。 除了他們以外,再沒有任何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也許這就是他不喜歡我的原因了。他在我身上看到了他自身所具有卻又最不願意看到的東西。問題在於他並不知道自己受到了冷落。在職務的掩護下,他可能根本就意識不到這一事實:本部門以外的任何人都不會對他有絲毫的注意。 我的腦海裡突然閃過了一個念頭:我即使殺了他,也不會有任何人注意到。 但是我立即打消了這一想法,儘量裝做壓根兒沒有這樣想過。但是已經不可能了,這個想法已經在我的腦海裡生了根,即使我竭力用別的事情進行干擾,也將它驅趕不走。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在向什麼人極力否認我的想法,也許是向我自己。也許是上帝,設想他或者她正在聆聽我的胡思亂想並用道德觀念對我進行控制。儘管這也許並不僅僅是胡思亂想。我努力不去想,結果卻越來越多地去想。我開始意識到,雖然我覺得這個想法有點兒可怕而且可憎,但是我確實想這麼做。 我也許可以在無人察覺的情況下殺了斯圖爾特。 我想起了那個在對便利店偷啤酒的人。 我確實可以在無人察覺的情況下殺了斯圖爾特。 我不是殺手,我沒有槍。殺人與我所受的教育以及我的信仰都背道而馳。 但是,要幹掉斯圖爾特的念頭卻無時不在吸引著我。當然,我決不會那樣做,那只是一個幻想,是白日夢——不,那不是個夢。 我決意要殺了他。 我開始理性地考慮這件事。斯圖爾特真的是個受到了冷落的人,還是一個不怎麼合群的無聊傢伙?我殺了他之後能確保自己平安無事嗎? 他是否受冷落這一點其實並不重要。我自己已然是個受冷落的人。人們即使注意到他死T,也不會想到是我幹的。我可以在他的辦公室裡幹掉他,然後渾身鮮血地走出大廳,乘電梯下樓,穿過門廊,絕對不會有人注意到我。 程序員們離開了,休息室裡只剩下我一個人。我站在房間中央,身旁只有嗡嗡作響的電冰箱和自動售貨機。事情發展得太快了。我通常不是這樣。我從來沒有過犯罪記錄。我從未殺人,我甚至連想都不應該想到去殺人。 可是我確實想要殺人了。 而且當我站在那裡的時候,我已經知道自己決意要動手了。 第20章 加入組織 在動手的那天,我穿了一身小丑的戲裝去上班。 我不知道是什麼力量促使我那樣做。在潛意識裡,我希望有人會發覺並阻止這件事的發生,或者有人來強迫我去做我應該做的事情。 但這一切都不會發生了。 準備工作比我預料的要少一些。隨著時間的推移,我決意殺死斯圖爾特的念頭越來越堅定,我開始做計劃。我想我首先必須瞭解這座樓裡的所有出入口,火警的位置,以及每層樓梯上保安人員換班的準確時間。結果我很快就發現,其實根本就沒有這麼複雜,我又不是搶劫銀行。實際上人們根本就不會注意到我,我只需要走進去,幹掉他,再走出來,便完事大吉。 惟一重要的問題在於斯圖爾特本人。他不會看不到我,不僅如此,他還比我強壯得多,他一隻手都能打過我。 如果他知道我是誰的話,他會反過來殺了我,扭頭便走,沒有人會知道,也沒有人關心這事。 我必須對他進行突然襲擊,使他大吃一驚。 我跟蹤了他好幾天,希望摸清楚他的生活規律和作息時間,從而確定最有效的襲擊地點和方式。因為沒有人注意我去哪兒。幹什麼,所以我能夠在軟件處的一角偷偷監視斯圖爾特的辦公室。找觀察了兩天,目睹著他出出進進,發現他的生活非常規律,每天的作息時間像板上釘釘一樣準確,這使我異常高興。之後我又隱藏在大堂裡繼續進行觀察,以便進一步瞭解他離開辦公室以後到底去了哪裡、幹些什麼。 他每天午飯以後,大約1點1刻去衛生間,在裡面呆整整10分鐘。 我知道,我可以在那兒幹掉他。 那是最適合於動手的地點。因為那時他毫無防備,我正好可以突然襲擊。如果能趁他脫下褲子的那一刻將一切搞走,那就更好了,他不能馬上跑掉。 就這麼辦。 一切似乎簡單到了極點。我知道會成功。 我將動手的日子定在1月30日。 星期四。 30日那天,我早早地起來,穿上我的小丑服裝。這身服裝是我在最後一分鐘才決定使用的。因為前一天晚上,我下班的時候路過戲服租賃商店,在那裡停留了一會兒,我想用它作為掩護。可是我知道這純粹是胡思亂想,小丑服裝在商業社會裡根本起不到有效掩護的作用,反而是大張旗鼓的宣傳。我終究用信用卡付了租金,在那裡記了賬,這將留下可查的記錄,以備日後作為證據使用。 我想,也許我在潛意識裡渴望自已被人抓到。 我用服裝租賃商店提供的油彩仔細地化裝了臉部。先用白色油彩塗滿整個面孔,再畫上嘴角微微翹起的大紅嘴唇,最後將鼻子安放在準確的位置。 我離開家的時候已經過了8點。 我身邊的座位上放著從廚房拿來的切肉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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