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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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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你正驅車穿過農場?」 「對。」 「那個餐館過去是個房舍?」 「是。」 「孩子們的秋千是白色的?」 「嗯,嗯。」 「好,那些農夫都手執長叉,你認為他們有害你之意?」 「對。」 「這夢可有深刻的心理學意義,」戈登說。他竭力保持嚴肅的表情卻不能夠。他咧開大嘴笑了,「它說明你是個同性戀者。」 布蘭德毛茸茸的黑鬍鬚猛地露出一彎雪白的牙齒,他大笑起來。他從卡車地板上撿起一個瓶蓋向戈登頭上扔去,戈登一縮脖,躲開了,瓶蓋嘩啦落到倉庫的水泥地板上,「你這免崽子,我怎麼糊塗到告訴你。」 「我實話實說。」 他們都邁出卡車回到倉庫。布蘭德抱起一箱百事可樂,搖著頭說,「但它實在是把我嚇了個靈魂出竅,我當時確實以為那是真的。」 雨近傍晚時分下起來,使得布蘭德的卡車在裡姆路上幾乎無法前行,除了有三個輪胎已磨得平平的,稍微濕一點就會使車輪打滑外,卡車的離合器也出了毛病——布蘭德常念叨著修卻從沒動手幹過。他們將半箱百事可樂送到威婁河邊的小店,然後決定調頭回城。 他們返回蘭多的路上,戈登默默地坐在車裡,聽著廣播中微弱的威利·尼爾遜的吉它亂音,不時看看路旁的景色。雨很密,像冬天的雨,只有緊鄰公路的樹依稀可辨,其它的都消失在灰暗的雨幕之中。他坐在那兒向窗外看時能看到自己映在玻璃上的影子,對於車外的人,他想,他看上去鞏怕像是陷入了沉思,正在苦思冥想著什麼深奧的問題。但他自己心裡清楚他什麼也沒想,只是想著自己在想,不過如此。 五年前,甚至三年前,他還曾一度考慮些東西——故事主題,情節安排,遣詞造句。那時他剛走出校門,新婚燕爾,像千萬個天真少年一樣在做著作家夢。而現在他已習慣於——不,滿足於——自己的生活。他的工作不再是使自己大腦情於思考的簡單的體力勞動,而變得非常充實。他對現狀感到心滿意足。為什麼不呢?看,他有一位精明漂亮的妻子,有這麼多好朋友,住在一個如此美麗的地方,他還能奢求什麼呢?所以他不再專注於什麼人類的遺產,所以他不能或說也不願再去寫什麼偉大的美國小說了。 他歎口氣,或許他應該重新開始寫作,至少試一下,趁著文思還沒有完全枯竭。他確實寫過不少篇未完成的短篇小說,一部長篇也開了四十頁的頭,至今手稿還壓在家中寫字臺右手的抽屜底。 「嘿!」布蘭德戳了他肩膀一下,戈登抬頭問,「怎麼了?」 戈登搖搖頭,「該死的雨。」他說。 布蘭德咧著嘴笑了,他從他們之間的冰盒中拿起一罐百事可樂,砰地一聲打開了,「我一直喜歡雨,他媽的這熱我可真受不了,汗不斷,蛋癢癢,皮都要掙破了,我簡直要發瘋。」 戈登閃開車窗,抓起自己的百事可樂罐兒,他不無譏諷地笑著說,「那就是你為什麼要搬到亞利桑那的原因了。」 「亞利桑那北部,」布蘭德更正說。 「那你為什麼不搬到俄勒岡或華盛頓州呢,既然你這麼喜歡雨?那幾天天在下雨。」 布蘭德用手背揩了一下順鬍鬚下滴的可樂。「我喜歡這兒的季節」,他說,「我喜歡這兒的景色。」接著他又大笑著說,「這是康妮的老子想要我開拓業務的地方。」 戈登也大笑起來,他知道布蘭德和康妮關係並不怎麼融洽。正如布蘭德常指出的那樣,他們的婚姻本是個權宜之計,離劍拔弩張只有幾步之遙。只是實際情形還沒有糟到那一步。康妮的父親掌有整個裡姆地區,即北亞利桑那整整三分之一區域的百事可樂配發權。他已相當富有,在愛達荷某地的飼料和穀物市場上曾大賺其錢,當初他對布蘭德說,只要肯娶自己的女兒,布蘭德立刻就會得到做生意所需的資金和許可。現在布蘭德和他岳父同樣富有,在康妮的問題上,完全可以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康妮可能和鎮上每個男人都不乾淨,」他喜歡這樣說。戈登認識康妮,知道康妮的長相,但他並不這樣認為,只是嘴上不說什麼。 卡車在到達小鎮前的最後一座小山時,越過了黃色雙線,且高速前行,迎面開來的一輛大眾汽車沖他們直按喇叭,「去你媽的!」布蘭德舉起中指吼道。 「我想他聽不到你的話,」戈登向外指指,「你的窗戶關著呢。」 「那我不管。」 戈登笑了,「違章的可是你。」 布蘭德鼻子哼了一聲。 他們經過一處半隱半現在灌木叢中寫著限速35的牌子時,布蘭德立刻開始減速。十有八九,吉姆·韋爾登或他的那幫下屬會埋伏在離牌子不太遠的髒兮兮的路邊停車處等著超速者。這是個眾所周知的速度圈套,時速猛地就從55降到35,本地人沒有不知道的,只有外地人被抓到過。經過停車處時,布蘭德向那邊掃了一眼,說道「你知道嗎,今天沒警察。」他不覺又將時速提到45邁。他看看戈登,說道,「問一下,你著急馬上回家,還是能容我停下來加點兒油?油箱沒油了,我想今晚把油添滿。」 「沒問題」,戈登說,「反正我按小時取酬。」 「我會快一點兒。」 他們開過格雷草地,開進了城邊查·克裡夫頓的76號加油站。卡車撞上橡皮纜繩,搖響了車庫內的鐘,於是克裡夫頓便親自迎出來。這個老頭行動緩慢,當他倆跳下駕駛艙時,他拖著腳向他們走來。他看看布蘭德又看看戈登,「都好嗎?」他一邊問一邊將油膩的雙手向同樣油膩的一塊破布揩去。 「不錯」,戈登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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