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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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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時間上的兵力集中 我們在這裡要談的概念在實際運用時很容易引起各種各樣的錯覺,所以有必要把某些概念闡述和明確一下,為此,我們再來作一次簡短的分析。 戰爭是方向相反的兩個力量的碰撞,從這裡自然會得出結論:較強的一方不但可以抵銷對方的力量,而且還可以迫使對方作反方向的運動。因此,在戰爭中根本不容許陸續(逐次)發揮力量的作用,同時使用規定用於一次碰撞的全部力量必須看作是基本法則。 但是,只有戰爭確實象機械碰撞一樣,才會產生上述現象。如果戰爭是雙方力量持續不斷地相互抵銷的過程,那麼力量的作用當然也就可以陸續發揮了。在戰術上就是這樣,這主要是因為火器是一切戰術的重要基礎,但也還有其他原因。如果在火力戰中以一千人對五百人,那麼雙方傷亡的多寡同雙方參戰人數的多少都有關係。一千人發射的子彈比五百人多一倍,而一千人被擊中的可能性也比五百人被擊中的可能性大些( 因為一千人的隊形一定比五百人的隊形更為密集)。假定一千人被擊中的可能性比五百人大一倍,那麼雙方的傷亡就會相同。例如用五百人戰鬥的一方傷亡二百人,那麼用一千人戰鬥的一方也同樣有二百人傷亡。 如果用五百人戰鬥的一方還有五百人保留在火力範圍以外,那麼,雙方都還有八百個可以戰鬥的人。但是,其中一方的八百人中有五百人是彈藥充足、體力充沛的生力軍,而另一方的八百人卻都是隊形鬆散、彈藥不足和體力受到削弱的士兵。不過,僅僅由於一千人比五百人多一倍,被擊中的可能性就大一倍,這樣的假定當然是不正確的。因此,保留半數兵力的一方也可能在一開始就受到較大的損失,這是一種不利。同時還必須承認,在一般情況下,用一千人戰鬥的一方一開始就擁有把敵人逐出據點和迫使敵人退卻的有利條件。 但是,他以後作戰時只有八百名經過戰鬥而處於鬆散狀態的士兵,對方卻有五百名生力軍,而且參戰過的士兵的戰鬥力被削弱的程度也不會比他嚴重得很多,這是對他不利的。至於上述兩種有利條件同這一種不利條件能否抵銷,這已不是進一步分析所能明確的問題,必須依靠經驗來判定。在這裡,凡是稍有戰爭經驗的人,大概沒有一個人不認為,在一般情況下,優勢在擁有生力軍的一方。 由此可見,在戰鬥中使用過大的兵力將會導致多麼大的不利。儘管使用優勢兵力在最初可能帶來很大的利益,但是在以後卻可能不得不為此付出代價。 不過,只有當軍隊秩序混亂、隊形鬆散和體力疲憊時,換句話說,當出現每次戰鬥中都會有的(勝利的一方也會有的)危機時,才有上述危險。因此,當一方的軍隊處於削弱狀態時,對方相當數量的生力軍的到來就起決定性的作用。 但是,當勝利一方的鬆散狀態已經消失,只剩下勝利帶來的精神方面的優勢時,對方再投入生力軍就不能挽回敗局了,相反,這支生力軍也會被捲入失敗的旋渦。一支被擊敗的軍隊,是不可能依靠強大的預備隊在第二天轉敗為勝的。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戰術和戰略之間的一個+ 分重要的區別的根源。 戰術上的成果,即在戰鬥進行中和在戰鬥結束前取得的成果,絕大部分是在隊形鬆散和體力疲憊的情況下取得的,而戰略上的成果,即整體戰鬥的成果或終局的勝利( 不論是大是小),卻不是在這種情況下取得的。戰略上的成果,是在部分戰鬥的成果結合成一個獨立的整體時才產生的,這時,危機已不存在,軍隊恢復了原來的狀態,損失的只不過是實際被消滅了的那一部分。 根據這種區別只能得出這樣的結論:在戰術上兵力可以逐次使用,而在戰略上兵力卻只能同時使用。 在戰術上,如果開始階段取得的成果不能解決一切,而必須考慮到下一階段,那麼,自然會得出以下結論:為了取得開始階段的成果,只能使用必要的兵力,而必須把其餘的兵力配置在火力戰和白刃戰的殺傷範圍以外,以便用來對付敵方的生力軍,或者用來戰勝已經削弱了的敵人。但在戰略上卻不是這樣。一方面,如同我們上面指出的那樣,在戰略上一旦產生了成果,就無需擔心敵人的反擊,因為隨著戰略成果的出現,危機也就不存在了;另一方面,並不是所有在戰略上使用了的兵力都一定會受到削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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