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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狄恩站在後面,叫道:「天啊!太棒了!」然後使勁地拍著掌:「索爾,史利姆才知道及時行樂,他太知道及時行樂了。」史利姆坐在鋼琴邊彈了起來。魁梧的貝絲演奏員從陶醉中猛然驚醒過來,意識到史利姆正在演奏著「吉姆布魯斯。」史利姆用他粗大的手指用力彈奏著琴鍵,奏出鮮明的節奏,每個人都跟著節奏晃動起來。史利姆又變得瘋狂起來。一個半小時之後,他猛烈地敲起鼓來,敲出激烈的卡波那節奏,同時他嘴裡還不斷地用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波裡維亞語、埃及語以及各種他懂的語言叫著。他懂得的語言真是太多了。最後,樂曲結束了,史利姆·蓋爾亞德走到一棵樹前站住。當人們走過來同他交談時,他的目光從人們的頭頂上方掃過。一杯威士忌遞到他的手裡。「噢,威士忌,謝謝。」沒有人知道史利姆·蓋爾亞德從哪裡來。狄恩曾經突發奇想,認為他正懷著一個孩子。當他躺在加利福尼亞一家醫院的草坪上時,他的肚子挺得老高。史利姆·蓋爾亞德坐在一棵樹下,周圍是一群黑人。狄恩瞪著絕望的眼睛看著他。史利姆說:「你過來吧。」狄恩走近了他,他走近了他的上帝,他認為史利姆就是上帝。他站在史利姆面前不安地點著頭,請他跟我們在一起。「好吧,」史利姆說。他可以跟任何人在一起,但卻不能保證在精神上跟你在一起。狄恩找到一個桌子,買了幾杯酒,緊張地坐在史利姆面前,史利姆則茫然地看著他的頭頂。我跟這兩個瘋子坐在一起。什麼事也沒有發生。

  那一晚上,我在費耳莫爾認識了蘭姆薩得和傑裡。蘭姆薩得是一個個子高大的傢伙,皮膚黝黑。他穿著大衣,戴著帽子,系著圍巾走進音樂酒吧,然後跳上舞臺,唱起歌來。他前額寬大,嗓音渾厚深沉。他一邊唱一邊對人們叫道:「要去天堂不用死,先吃醫生的虎狼藥,然後再喝威士忌。」他的聲音壓倒了一切,他作著鬼臉,渾身扭動,花樣不斷。他跑到我們桌旁,沖我們叫道:「太棒了!」然後他跌跌撞撞地沖到街上,闖進另一家酒吧。一個名叫康尼·喬唐的瘋子接著唱了起來,他不停地揮手擦著汗,對著話筒象個女人一樣尖叫著。半夜的時候你總能在傑姆遜酒吧看到他在聽瘋狂的爵樂士,面前放著一杯酒,無精打采地坐著,一雙大眼睛茫然地盯著前方。我從來沒見過如此癲狂的音樂家。在聖弗蘭西斯科,幾乎人人都吸毒。這裡是大陸的盡頭,沒有人會來管你。我和狄恩就這樣在聖弗蘭西斯科閒逛著,直到我該回家,準備下一次的GT測驗。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到聖弗蘭西斯科。凱米爾想讓我離開,狄恩對一切都無所謂。我買來了麵包和肉,做了10個三明治,準備再一次跨越全國。在我準備到達科他時,他們已經有點厭煩我了。我走的前一天晚上,狄恩瘋瘋癲癲地不知從商業中心的什麼地方找到了瑪麗露。我們開車穿過海灣,轉遍了整個裡奇蒙,找到了一家黑人爵士音樂廳。瑪麗露進去坐了下來,一個黑人把椅子從她那裡拿開,然後猥褻地笑著靠近她。我也走了進去,狄恩滿頭是汗地站在一旁。這就是結局。我想走了。

  清晨,告別了狄恩和瑪麗露,我便踏上了開往紐約的巴士。他們想吃幾個我的三明治,我告訴他們不行。這是一個令人悲哀的時刻。我們大家都在想或許再也不能互相見面了,但是,我們也都滿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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