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追風箏的人 | 上頁 下頁


  第四章

  爸爸生於1933年,同年查希爾國王(MohammedZahirShah(1914~),阿富汗前國王,1933~1973年在位。)開始了他對阿富汗長達40載的統治。就在那年,一對來自喀布爾名門望族的年輕兄弟,開著他們父親的福特跑車一路狂飆。他們抽了大麻,喝了法國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奮,在去往帕格曼(Paghman,阿富汗城市。)的途中撞死了一對哈紮拉夫婦。警察逮到了這兩個略帶悔意的青年,連同罹難夫妻那個五歲的遺孤,帶到爺爺跟前。爺爺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聽完那對兄弟辯說來龍去脈之後,爺爺不顧他們父親的哀求,判決那兩個年輕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軍一年。此前他們家裡已經不知用了什麼手段,免去他們服役的義務。他們的父親有所申辯,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終,人人都贊同這樣的判罰,認為也許有些嚴厲,卻不失公正。至於那個孤兒,爺爺將他收養在自己家裡,讓僕人教導他,不過得對他和藹一些。那個孤兒就是阿裡。

  阿裡和爸爸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兒麻痹症令阿裡腿患殘疾,就像一個世代之後哈桑和我共同長大那樣。爸爸總是跟我們說起他和阿裡的惡作劇,阿裡會搖搖頭,說:「可是,老爺,告訴他們誰是那些惡作劇的設計師,誰又是可憐的苦工。」爸爸會開懷大笑,伸手攬住阿裡。

  不過爸爸說起這些故事的時候,從來沒有提到阿裡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從來沒有認為我與哈桑是朋友。無論如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朋友。雖然我們彼此學習如何在騎自行車的時候放開雙手,或是用硬紙箱製成功能齊備的相機。雖然我們整個冬天一起放風箏、追風箏。雖然於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個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著平頭,耳朵長得較低,那中國娃娃似的臉,那永遠燃著微笑的兔唇。

  無關乎這些事情,因為歷史不會輕易改變,宗教也是。最終,我是普什圖人,他是哈紮拉人,我是遜尼派,他是什葉派,這些沒有什麼能改變得了。沒有。

  但我們是一起蹣跚學步的孩子,這點也沒有任何歷史、種族、社會或者宗教能改變得了。十二歲以前,我大部分時間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時候回想起來,我的整個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過的某個懶洋洋的悠長夏日,我們在爸爸院子裡那些交錯的樹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與強盜,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蟲——我們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憐的東西身上系根繩子,每當它想展翅飛走,就把它拉回來,這帶給我們無與倫比的快樂。

  我們還追逐過路的遊牧部落,他們經由喀布爾,前往北方的層巒疊嶂。我們能聽到他們的牧群走近的聲音:綿羊咪咪,山羊咩咩,還有那叮噹作響的駝鈴。我們會跑出去,看著他們的隊伍在街道上行進,男人滿身塵灰,臉色滄桑,女人披著長長的、色彩斑斕的肩巾,掛著珠鏈,手腕和腳踝都戴著銀鐲子。我們朝他們的山羊投擲石頭,拿水潑他們的騾子。我讓哈桑坐在「病玉米之牆」,拿彈弓用小圓石射他們的駱駝的屁股。

  我們第一次看西部電影也是兩個人,在與那家我最喜歡的書店一街之隔的電影院公園,看的是約翰·韋恩的《赤膽屠龍》。我記得當時我求爸爸帶我們到伊朗去,那樣我們就可以見到約翰·韋恩了。爸爸爆發出一陣爽朗的狂笑——與汽車引擎加速的聲音頗為相像,等他能說得出話的時候,告訴我們電影配音是怎麼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來約翰·韋恩不是真的說法爾西語,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國人,就像那些我們經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樣,他們神情友善,留著長髮,吊兒郎當地穿著五顏六色的衣服,在喀布爾城裡遊蕩。我們看了三遍《赤膽屠龍》,但我們最喜歡的西部片是《七俠蕩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電影快結束的時候,我們哭著觀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爾斯·勃朗森——結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們在喀布爾新城那個彌漫著難聞氣味的市場閒逛。新城叫沙裡諾區,在瓦茲爾·阿克巴·汗區以西。我們談論剛剛看完的電影,走在市場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們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進,穿過那些小店雲集的擁擠過道。爸爸每週給我們每人十塊阿富汗尼(Afghanis,阿富汗貨幣名稱。)的零花錢,我們用來買溫熱的可口可樂,還有灑著開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學那些年,我們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當我從床上爬起來,拖拖遝遝走向衛生間,哈桑早已洗漱完畢,跟阿裡做完早晨的祈禱,幫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塊方糖的熱紅茶,一片塗著我最愛吃的櫻桃醬的饢餅,所有這些整整齊齊地擺在桌子上。我邊吃邊抱怨功課,哈桑收拾我的床鋪,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課本和鉛筆。我聽見他在門廊邊熨衣服邊唱歌,用他那帶鼻音的嗓子唱著古老的哈紮拉歌曲。然後,爸爸和我出發,開著他的福特野馬轎車——會引來豔羨的目光,因為當時有部叫《警網鐵金剛》的電影在電影院已經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麥奎因在影片中就開這種車。哈桑留在家裡,幫阿裡做些雜務:用手將髒衣服洗乾淨,然後在院子裡晾乾;拖地板;去市場買剛出爐的饢餅;給晚餐準備醃肉;澆灌草坪。

  放學後,我跟哈桑碰頭,抓起書本,一溜小跑,爬上瓦茲爾·阿克巴·汗區那座就在爸爸房子北邊的碗狀山丘。山頂有久已廢棄的墓園,各條小徑灌木叢生,還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風霜雨雪銹蝕了墓園的鐵門,也讓那低矮的白色石牆搖搖欲墜。墓園的入口邊上有株石榴樹。某個夏日,我用阿裡廚房的小刀在樹幹刻下我們的名字:「阿米爾和哈桑,喀布爾的蘇丹。」這些字正式宣告:這棵樹屬￿我們。放學後,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椏,摘下一些血紅色的石榴果實。吃過石榴,用雜草把手擦乾淨之後,我會念書給哈桑聽。

  哈桑盤腿坐著,陽光和石榴葉的陰影在他臉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給他聽,他心不在焉地摘著地上雜草的葉片。哈桑長大後,會跟阿裡和多數哈紮拉人一樣,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願地懷上他那天起,就註定要成為文盲——畢竟,僕人要讀書識字幹嗎呢?但儘管他目不識丁,興許正因為如此,哈桑對那些謎一樣的文字十分入迷,那個他無法接觸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給他念詩歌和故事,有時也念謎語——不過後來我不念了,因為我發現他解謎語的本領遠比我高強。所以我念些不那麼有挑戰性的東西,比如裝腔作勢的納斯魯丁毛拉和他那頭驢子出洋相的故事。我們在樹下一坐就是幾個鐘頭,直到太陽在西邊黯淡下去,哈桑還會說,日光還足夠亮堂,我們可以多念一個故事、多讀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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