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與狼共舞 | 上頁 下頁 |
三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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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觸,使他停住了腳步。他注視著這個女人,她正緊張的吃吃笑著,不知她要玩什麼詭計。 那群女人中,其中有兩、三人開始唱歌,也舞了起來。好幾個女人拉著他的手臂,他被要求加入她們。 附近都沒有人,他回頭看看,並沒誰在看他們。 此外.他告訴自己,有些運動可能對消化有好處。 舞步很慢,也很簡單。先抬一隻腳,停在那,再放下。然後抬起另一隻腳,停在那兒,再放下。他進入跳舞的圈子,學著她們的舞步,跟著大夥兒一起跳。每個人都開心地跳著舞,他非常快活。跳舞很容易就摟抱在一起,這是讓他放鬆最好的方法之一。女人們一面跳,一面唱著歌,他抬起腳抬得過高,有時憑著靈感,引領她們跳出新的舞步,更能將自己和節奏融在一起。至少,他一直跳得很入神,中尉閉上眼睛,臉上一直掛著微笑,他全然進入忘我的境界。 他全然不去察覺,跳舞的圈子愈來愈小,直到他碰到前面的女人,中尉才意識到圈子竟變得這麼小了。他看了看每個女人,女人們愉快地朝他微笑,鄧巴安心了,又繼續跳舞。 如今,他的背偶爾觸到女人的胸部,是那麼柔軟,在跳舞時,有時也碰到女人的臀部,朝後一退,又碰到另一個女人豐滿的雙乳。 他好久好久,都沒有碰到女人。對他而言,還是非常新鮮的感覺。太新鮮了,他不知該怎麼做才好。 圈子縮到更小了,女人們只是笑,而他則在乳波臀浪中擠來擠去。 他無法再抬腿,這兒太擠了,連跳舞的動作都省了。 圈子散了,女人們擁著他,她們的手不斷逗弄著他,從他的背摸到胃,又摸到他背的盡頭,突然她們都撫摸起他最隱私的地方,就是他褲子的前方。 中尉忍不住,他再過一秒就要跑開了。在他還沒動之前,那些女人先跑了。 他注視看她們奔到黑暗中,像羞怯的女學生。這時他才看出,是誰把她們嚇跑的… 他一個人,一直站在火邊一角。他戴著一頂貓頭鷹頭的帽子,看起來很搶眼,也顯得很可怕。踢鳥對他咕濃說了些什麼,但中尉卻不明白他是否不高興。 這名巫師從火邊轉過身子,中尉跟著他後面走。就像一條小狗,知道自己做錯什麼事,但卻沒被處罰。 5 有人在吃吃竊笑的聲音傳到他的耳裡,可是他卻睜不開眼。眼皮太重了,那吃吃竊笑的聲音一直持續著,這才意識到有一股味道傳到他鼻子裡,是野牛皮皮衣的味道。現在,他可以確定,那竊笑的聲音,一定就在近旁,而且就在這間房間裡。 他強迫自己把眼睛張開,轉過頭朝聲音來源望去,可是什麼也沒看到,不禁微微抬起了身子。帳篷裡很安靜;踢鳥家人一動也沒動,像是睡熟了。 然後,他又聽到吃吃的竊笑聲,那聲浪很高,聲音很甜美,可以確定是個女人的聲音,聽出這聲音是直接從地面另一端傳來的。中尉微微又坐起來一些。置於帳篷中央的餘燼,還有些火星,中尉現在才看得清楚了一些。 女人又吃吃笑了起來,還有一個男人的聲音,那聲音低沉又溫柔,傳到他耳中。他知道,那聲音是從踢鳥夫妻床上傳來的。 鄧巴猜不出,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樣的事,他揉揉眼睛,又把頭伸高了一點。 現在,他可以看出床上有兩個人,他們的頭和肩膀伸出被子外面,這麼晚了仍在動著。中尉眯著眼睛,想透過黑暗看個仔細。 兩個身體,突然交疊在一起,這時沉默了好久好久,然後聽到低聲呻吟一下,像是累極了的呼吸聲,傳到他的耳裡,鄧巴這才意識到,這是性。 感到自己好像一個傻子,他很快睡下去,希望那兩個人沒有看到他這副笨樣子,如此傻傻的看著他們。 這會兒,他更加清醒,聽著那穩定又急促的聲音,他們正在做愛,他的眼睛好奇地看著黑暗,這時看到睡在他近旁的人。 她側著睡,背朝著他。看來完全睡著了。但他知道她的臉孔、身材,還有那一頭紅發。 站立舞拳睡著了,他開始想著她。她應該有白人的血統,可是在印第安人之中,只有她一個人特別。然而,她說著他們的語言,好像那就是她的母語,對她而言,英文反而是外語。她的行為舉止,也完全像印第安人一樣。但是,他也看不出,她是被擄來的。現在,她在這兒生活,和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他想,她一定在很小的時候,就到這兒來了。 他一直想著這個女人,她身上應有兩種文化,但現在所呈現出的,只有印第安文化。 他問著自己,不知她這樣生活著,快樂嗎? 這個問題,一直殘留在他的腦海裡。踢鳥和他的妻子做愛的聲音,也逐漸變得懶懶的了。 然後,那個問題一直在他的腦海裡打轉,由慢愈變愈快,愈轉愈快,最後他什麼也感覺不清,鄧巴中尉又睡著了。 第二十章 1 他們在臨時營區中,至少住了三天了。這三天,如果要多方面做很多事,又太短了些。 鄧巴中尉,當然也得輪值。 對日常生活來說.沒有什麼特別的事件。他也不再認為神秘。如果是神,不會有外表的,他也不是蘇族被動的戰士。 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人指使他,何時何地,要做這或做那。 在平淡過日的日子裡,卻有些長久潛藏的那些美麗、神秘的美德,逐漸浮現而出,進入他生命中。 狩獵之後的一個早晨,他沒有宿醉,難得早早醒來了。中尉想,自從他不再是個男孩時,好久沒這麼清明的感覺。 他的腳很粘,所以他提起靴子,踏著帳篷小屋的拖鞋,想找一個地方洗洗他的腳趾。清晨草原上的青草,全沾著露珠,幾哩都如此。他剛走出帳篷小屋,就找到了洗腳的地方。 他把靴子放在帳篷小屋旁,中尉向東走,他知道馬群在那兒吃草,他想先去看看西斯可。 天剛亮,射出第一道玫瑰色的霞光。他一邊走著,一邊敬畏的看著大自然瑰麗美景。他的褲管,都被草上的朝露沾濕了。 他突然想道:每一天的開始,都是神奇的。 那道朝霞愈染愈開,一瞬間,就改變了天空的顏色。 不論上帝是什麼,我感謝上帝為這一天所做的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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