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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本序


  法國當代文壇無奇不有,奇才奇書不時湧現。

  這裡介紹法國文壇奇才中的一個怪才,奇書中的一本怪書。這個怪才就是「小偷大作家」讓·熱內,這本怪書就是他寫的自傳體小說《小偷日記》。一個浪跡歐洲的小偷,在極端動盪不安的客觀環境裡,在極端惶恐的心理條件下,苦中作樂,醜中尋美,寫詩,寫小說,寫劇本,寫出了世界名著。他的《小偷日記》毫不忌諱地記錄和回味了他飽嘗恥辱的下賤生涯,寫得有頭有面,有滋有味,有情有景,乃至淋漓盡致,竟博得法國當代文學大師薩特的喝彩。此人來歷雖然卑微,渾身沾滿污垢,但文采光怪陸離,下筆如有神助,此書不怪才怪呢!

  讓·熱內是一個傳奇式的人物,他的成名叫人有點「不可思議」。

  他是地地道道的法國人,可他長期享受不到法國公民的權利。他的法國父母孕育了他,但他出生僅7個月,就被母親拋棄在育嬰堂,從此就沒有再見到母親的面。一個才7個月的嬰兒,即使是天才也無法記住母親的容貌。在《小偷日記》中,當他思念自己的母親時,竟然把自己的親生母親虛設為剛從監獄出來的竊賊老太婆。他的父親乾脆連名字都不留,到底是人是鬼,至今仍是個解不開的謎。後來,熱內被一個姓雷尼埃的農村小工匠收養。大概養父母對他還不錯,他總算過了一段幸福的童年生活。後來養母死了,姐姐負責撫養他,讓他信奉基督教,進唱詩班,上學受教育。他的確聰明過人,品學兼優,成績名列班級前茅,而成績最好的是法語,法語中最好的是作文。有一次,老師要求寫一篇《我的房屋》,熱內描寫得最漂亮,老師向全班高聲朗讀了這篇好文章。但是,全班同學都恥笑他,說他寫的不是他自己的房屋,因為他是「一個撿來的棄兒」。一個被法國人遺棄的人。有什麼資格寫不屬￿他的家園,有什麼資格在法國同學面前表現優秀呢?他從小就被法國社會(包括父母)所拒絕,不得不一步步走向拒絕法國社會的道路。60年後,讓·熱內已是大名鼎鼎的大作家,但他在接受採訪時,仍然對法國耿耿於懷,公開宣稱他恨法國,提起法國就感到噁心。儘管如此,他對曾使他名列前茅的法語卻情有獨鍾,戀戀不捨。他用奇妙的法語進行思維,為自己解悶,為自己辯護,吐露自己的心聲,最終練就了一支流利的生花妙筆。

  根據領養合同,雷尼埃家負責把他養到13歲。因此,他從14歲開始,就再也沒有資格進學校接受正規教育。一個天真活潑的少年,一下子被送到巴黎附近當印刷學徒工。他接受不了這個現實,於是就逃跑。沒有飯吃,就沿街乞討;沒有衣穿,就順手牽羊,偷偷摸摸。因為偷了一次,就落下個小偷的罪名,後來沒偷也是偷。既然已經背上了小偷的頭銜,就得名副其實,只好證明自己是小偷,於是越罰越偷,越偷越罰,他與社會的對抗陷入了一個不可名狀的怪圈。他經常因偷幾瓶飲料、幾塊零頭布、幾條手絹被捕,少不了蹲幾十天監獄。於是他與警察來來往往,結下了不解之緣;在拘留所進進出出,與各地監獄也結下了不解之緣。他到處流浪,到處偷竊,到處被抓,到處蹲牢房。從青少年時代開始,他就當了《警察與小偷》的活主角。到後來,他居然同不少警察混得爛熟,發展了警察朋友,甚至同警察搞同性戀,搞案情合作。其實,何止他一人有此經歷,他的許多流氓朋友都有警察朋友暗中保護,有的甚至同警察合夥偷盜、走私、嫖娼、販毒。在他看來,在靈魂深處,警察同小偷一樣下流。再把視野擴大一點,很容易發現,那些闊佬,那些達官貴人,那些上流社會,又何嘗不是男盜女娼?他太熟悉西方文明的弱點、流弊、怪癖、污垢和卑鄙勾當了,所以才能以毒攻毒,偷盜、行騙、色誘、敲詐屢屢成功,才能在擔驚受怕的惡劣環境下遊刃有餘。因此他的作品,對西方社會在自由、民主、人權、法制光環籠罩下的醜惡、敗壞、肮髒、惡習、黑暗暴露得格外真實和無情,對西方首腦自鳴得意的西方價值觀不啻是辛辣尖酸的諷刺和批判。

  讓·熱內曾是地地道道的小偷。但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他這個扒手有點斯文,除偷錢、偷東西外,還愛偷書,而且經常偷高雅的哲學書和文學名著。他經常因偷書被當場抓獲,送去蹲監獄。他偷書先是為了看。看書是為了寫書。他寫書先寫詩。詩一向被認為是最神聖最高尚的文學殿堂,可他卻從最卑賤、最肮髒、最下流的人間地獄裡發現了美,激發了靈感,因此詩興大作,開創了小偷歌頌罪犯的寫詩先河。小偷處境危險,生活漂泊不定,心理壓力很大,寫作環境極其惡劣。於是他迷戀上了監獄這個避風港。在監獄裡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和安全感,可以結交更多的難兄難弟,有吃有喝還有人為他站崗,可以在牢房構思寫詩寫書了。就這樣,他在監獄中創作了長詩《死刑犯》和長篇小說《鮮花聖母》,還有一大堆劇本。出了監獄,看完的書太多,得減輕負擔處理掉。於是他公然在塞納河畔擺起舊書攤。他還把自己寫的詩偷偷印出來,擺在書攤上賣,竟然能以文會友,結識了幾個小文人。經過小文人的引薦,他終於認識了當時著名作家讓·科克托。科克托慧眼識奇才,看完熱內的處女作後,立刻意識到熱內作品低俗中見奇異的現代文學價值,於是他不顧自己的名人身份,痛快地幫助被警察四處緝拿的小偷出版詩書。一個法國文學奇才就這樣被發現了。

  不知為什麼,正當讓·熱內成名在即的關鍵時刻,他仍鬼迷心竅,一偷再偷。一次,他為偷一部絕版書被捕,並將作為「慣犯」被起訴,很可能被判處終身流放。科克托真也愛才如命,不惜聘請大律師為小偷辯護,並以大作家的身份親臨法庭助威。結果名人效應起了作用,熱內僅被判處3個月監禁。誰知出獄不到三星期,他又因偷書被捕入獄。當時法國淪陷尚未光復,當局準備把他押送到法奸保安隊控制的集中營。就在這緊急關頭,科克托再次動用各種關係把小偷作家保釋出來。但熱內終身流放的命運並未改變。

  不管怎麼說,讓·熱內在當時法國文壇已小有名氣,刮起了一陣不小的讓·熱內旋風。繼長篇小說《鮮花聖母》和《玫瑰的奇跡》出版後,1947年4月19日,他的劇本《女僕》在法國公開上演,不久連同劇本《嚴加監視》一起出版,引起強烈反響,獲法國七星詩社獎。緊接著,發表詩集《苦役》。1948年,《小偷日記》先後在瑞士和法國公開出版。

  根據法國法律,讓·熱內必須繼續服刑,有可能被流放到遠離法國的海外孤島上。為了挽救一個才華畢露的小偷作家,以薩特、科克托為代表的「全巴黎文學界」上書共和國總統,呼籲赦免對熱內的刑罰。讓·熱內因禍得福,名聲鵲起。在評論界出現了「讓·熱內現象」。1949年8月12日,法國總統發佈了對讓·熱內的特赦令。

  讓·熱內時來運轉,其作品在法國文壇一路走紅。法國著名的伽利馬出版社加緊編輯《讓·熱內全集》,請薩特為其作序。薩特欣然命筆,寫了長長的一卷序言,名為《喜劇演員和殉道者聖熱內》,把小偷作家當聖人進行評介,作為六卷全集的第一卷出版。這不能不說是法國文學史乃至世界文學史的一個奇觀。小偷讓·熱內因此一舉成了世界知名的大作家。

  也許是他過慣了小偷生活,過慣了流浪生活,過慣了鐵窗生活,現在突然住在豪華飯店裡自由寫作,反而感到渾身不舒服,渾身不自在了。他本來就與主流社會格格不入,現在卻要同流合污了,頓時陷入了不可名狀的精神苦悶。他對記者說:「一旦自由了,我卻迷茫了。」他沉悶了好幾年,擱筆了好幾年。但他沒有忘記薩特的警世恒言:「世界是荒誕的,人生是痛苦的。」經過一段時間的反思,他恢復了創作活力,可以在地獄裡發現天堂,也可以在天堂裡看到地獄。此時,法國荒誕派戲劇風起雲湧,讓·熱內不甘寂寞,揮筆推波助瀾,先後創作了三部名劇《陽臺》(1956)、《黑奴》(1958)和《屏風》(1961),成為法國荒誕派戲劇的代表作家之一。一時間,讓·熱內的作品蜚聲國內外。1983年,他榮獲法國國家文學大獎,從此奠定了他在法國文學史上的重要地位。

  存在決定意識。受盡苦難的讓·熱內對受苦受難的人們有一種天然的同情心。他說過,他是「赤貧粉揉成的窮酸面」,貧困就是他的血液,他的精華,他的本質。他出名以後,對生活在法國的外國移民的悲慘處境深表同情,公開加入他們的遊行示威行列;他對巴勒斯坦人民和美國黑人的鬥爭也積極給予聲援,親臨現場進行調查,寫了不少文章為他們伸張正義。

  從小偷到大作家,讓·熱內現象的確是世界文學史上一道奇異的風景線。如果沒有熱內當小偷悲慘的前半生,恐怕就沒有熱內當大作家走紅的後半生。讓·熱內現象莫名其妙,他的自傳體小說《小偷日記》,恐怕是領略其中奧妙的重要線索。

  《小偷日記》並不是真正意義的日記。在流浪、乞討、偷竊、坐牢的生活環境裡,他不可能堅持寫日記,即使寫了也很難完整地保存下來。他在書中坦言:「我寫這本書,住在世界一流繁華大都市的一座豪華大飯店裡。」這本書是對往昔生活片段的補記、追憶、回味、思考和重新認識,帶有明顯的自傳性質。但它又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傳,他在書中刻畫了幾個人物(有的沒用真名),講述了許多別人的故事,帶有明顯的小說特點。但它也不是真正意義的小說,不是在編排虛構的故事。我們有理由相信,他書中講的確有其人,確有其事,包括作家心靈的自我表白都是可信的。因此,這是一部以日記的形式寫成的自傳體小說,其特點可以用「真奇怪」三個字加以概括。

  首先是「真」。正如薩特所說,這部日記「全都是真實」,「除了真實還是真實」,人們可以從中發現一種「可怕的真實」,一種「神聖的真實」。

  真實的生活,真實的經歷,真實的苦難,真實的人物,真實的環境,真實的心態,真實的美感,真實的思想,真實的個人醜行,真實的社會病態,真實的肮髒靈魂,在書中俯拾皆是,處處可見。

  問他為什麼要當小偷,他說「最簡單的動機就是要吃飯」。他沿途乞討,口乾舌燥,雙眼冒火,饑腸轆轆,身體乾癟,臉色蠟黃,形容沮喪,身上髒得無法再髒,行頭破得無法再破,走了一村又一村,進村時受到惡狗的熱烈歡迎,出村時得到惡狗的熱烈歡送。他渾身長滿蝨子,「蝨子是我們(叫花子)繁榮昌盛的唯一標誌,也是我們窮困潦倒的象徵。有理由認為,當我們根據我們的現狀對這一標誌做出正確的評估之時,也就是對我們的現狀作出正確評價的時候」。

  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個不治之症就是日益嚴重的貧富懸殊,而西方價值觀和人權觀的一個重要特點恰恰是維護這種貧富懸殊關係。舊巴黎有一個叫花子集中的地方叫「奇跡院」,批判現實主義作家曾有過許多精彩的描寫。《小偷日記》也有一段關於巴塞羅那「奇跡院」鞭辟入裡的精彩描寫。

  在巴塞羅那港口附近,通往蘭布拉斯街區大道的護牆底下,有一片乞丐集中棲息的空地,成群的叫花子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經常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吵鬧不休,演出了一出出滑稽戲。橋上的行人則憑欄俯視,大加欣賞,形成了巴塞羅那一個不可或缺的旅遊勝景:一邊在充分暴露貧困,一邊在盡情欣賞貧困。這個景點對外國遊客有很大的吸引力。

  一天,有一條豪華旅遊船在巴塞羅那港口停泊,腰包鼓鼓的法國遊客非要到「奇跡院」一遊不可。他們個個帶著高級照相機,尋找天色層次與破衣爛衫的諧調,花幾個小錢就可以隨意擺弄乞丐模特兒作出種種「新穎的姿態」。叫花子的悲哀形象,「為腰纏萬貫的攝影愛好者的旅遊紀念冊增色不少」。作者想起了16歲那年,他在馬賽夾雜在其他小夥子中間,期待遊客先生們的挑選。誰知道,遊客要他扮演的是流氓團夥成員的角色。因為馬賽的流氓團夥構成了城市的本質,到馬賽沒有見識流氓團夥,豈不是有點冤枉?遠方的客人也許是專程來欣賞這裡的男色鬼樂園的。

  從這個意義上說,《小偷日記》頗有認識和研究價值,堪稱是一面真實的社會鏡子,照出了西方文明落後、黑暗、醜陋的一面,也透視了西方價值觀和人權觀某些本質的東西。這對於我們全面觀察和認識西方社會恐怕是有啟發和幫助作用的。

  再說一下「奇」。這本書觀察社會的角度奇特,是用小偷、乞丐、流浪漢的眼光去審視社會現象,觀察人際關係,表現作家的心態和社會的病態,因此《小偷日記》的真實性別具一格,從中到處可見各種耳熟能詳、卻又耳目一新的奇特景觀,奇人奇事奇思妙想無奇不有,真到出奇的程度。

  例如,1936年,讓·熱內從部隊開小差之後,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曾在歐洲四處流浪,歷時一年,行程8500公里。這是熱內個人歷史的真實。《小偷日記》向我們提供了通過熱內目光反照下的風景線,因此給人的感覺絕無僅有。他剛從卡托維茲監獄出來,暫時棲息在城郊的一個「奇跡公園」裡,「我蜷縮在陰暗的角落裡,望著滿天星斗仰天長歎,當年亞歷山大和愷撒不也望空興歎過?可我現在只是一個好吃懶做的叫花子,一個愛偷懶的小偷。我也橫跨了整個歐洲,只是我的辦法與他們的赫赫戰功相反相成,正在為我譜寫一段珍貴的秘史,情節之離奇足與偉大的征服者相媲美。這些細節將把我塑造成天下第一奇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我繼續沿著我的歪門邪道,要閱盡無底深淵的的,不偷盜反而是非法的,「即使站在菩提樹下,我也有在強盜營裡走動的感受。」因此他在那裡偷盜心安理得,得心應手,但一點刺激也沒有,「偷了也是白偷」。

  不妨再舉一個例子。《小偷日記》裡有一個重要人物叫史蒂利達諾,他是一個「斷手英雄」,是熱內崇拜的哥們。有一次,史蒂利達諾與另外三個流氓發生口角,圍觀的人都鼓動兩邊打架。史蒂利達諾處境十分危險,熱內為他捏著一把汗。一向盛氣淩人的史蒂利達諾卻不怕露醜,把斷手傷疤一亮,全場為之一震,誰也不再好意思鼓動別人去打一個殘疾人。一場可能流血的風波頓時平息了。用瞎眼、傷殘、膿瘡做武器或花招進行自衛或詐騙,恐怕是叫花子的一個專利。作家有親身體驗,所以寫得情真意切,別有一番滋味。

  從文學欣賞角度看,《小偷日記》確有不少可取之處。細心的讀者閱讀時,自可品出一些未曾品嘗過的味道來。

  最後來說這個「怪」字。《小偷日記》同許多現代派小說一樣,從內容到形式都有很濃的「怪味」,追求荒誕的藝術效果。

  《小偷日記》既不以時間為順序,也不以人物事件為線索,也不以思維邏輯為脈絡,而是順乎回憶片段的意識流程,想到哪裡寫到哪裡,雖然有些支離破碎,但也有雲海飄忽的效果。這也算是一種西方現代派小說時髦的藝術表現手法,有鮮味也有怪味。

  《小偷日記》公開宣稱,叛賣、偷盜和同性戀是其基本題材,自然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熱內所看到的流氓群體,無不充斥著叛賣、偷盜和同性戀行為。但他們叛賣、偷盜和同性戀對象就不僅僅是他們自己,實際上大都是那些逼良為娼的人們,包括警察、軍人、富人和政府官員。德國佔領巴黎的時候,有多少法國人當了法奸?《小偷日記》不無挪揄地寫道:「法國的蓋世太保有兩大迷人的本領:背叛和盜竊。倘若再加上同性戀,那它就耀眼奪目、十全十美了。法國的蓋世太保所具有的這『三德』,我把它與對神『三德』等量齊觀。如何譴責蓋世太保?他們心目中沒有世道。他們背叛成性。他們投身搶劫。他們最終以雞奸為標誌,與世隔絕開來。他們作繭自縛,處於無法突破的孤立之中。」天主教把「信、望、愛」視為最高美德,簡稱對神「三德」。可在熱內的心目中,流氓的「三德」與世俗的「三德」和賣國賊的「三德」不過是一樣貨色。西方社會本來就這麼荒誕,經過熱內荒誕的藝術處理,就顯得更畸形、更變態、更怪誕了。

  熱內根本不在乎人家罵他小偷、流氓、混蛋、壞蛋、無賴、人妖什麼的,因為他知道,那些一肚子男盜女娼的正人君子們在尋歡作樂時,無不被玩弄對象稱以流氓、混蛋感到樂不可支。

  譯者

  199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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