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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地理分佈-續前(7)


  剛剛討論過的關係——即低等生物比高等生物的分佈更加廣遠——分佈廣遠的屬,它的某些物種的分佈也是廣遠的,——高山的、湖泊的和沼澤的生物一般與棲息在周圍低地和幹地的生物有關聯,——島上和最近大陸上的生物之間有顯著關係,——在同一群島中諸島上的不同生物有更加密切的親緣關係,——根據各個物種獨立創造的普通觀點,這些事實都是得不到解釋的,但是如果我們承認從最近的或最便利的原產地的移居以及移居者以後對於它們的新家鄉的適應,這就可以得到解釋。

  前章和本章提要

  在這兩章裡我曾竭力闡明,如果我們適當地估計到我們對於在近代必然發生過的氣候變化和陸地水平變化以及可能發生過的其他變化所產生的充分影響是無知的,——如果我們記得我們對於許多奇妙的偶然輸送方法是何等無知——如果我們記得,而且這是很重要的一點,一個物種在廣大面積上連續地分佈,而後在中間地帶絕滅了,是何等常常發生的事情,——那麼,相信同一物種的一切個體,不管它們是在哪裡發現的,都傳自共同的祖先,就沒有不可克服的困難了。我們根據各種一般的論點,特別是根據各種障礙物的重要性,並且根據亞屬、屬和科的相類似的分佈,得出上述結論,許多博物學者在單一創造中心的名稱下也得出這一結論。

  至於同一屬的不同物種,按照我們的學說,都是從一個原產地散佈出去的;如果我們像上述那樣地估計到我們的無知,並且記得某些生物類型變化得很緩慢,因而有大量時間可供它們遷徙,那麼難點決不是不能克服的;雖然在這種情形下,就像在同一物種的個體的情形下一樣,難點往往是很大的。

  為了說明氣候變化對於分佈的影響,我曾經試圖闡明最後的一次冰期曾經發生過多麼重要的作用,它甚至影響到赤道地區,並且它在北方和南方寒冷交替的過程中讓相對兩半球的生物互相混合,而且把一些生物留在世界的所有部分的山頂上。為了說明偶然的輸送方法是何等各式各樣,我曾經略為詳細地討論了淡水生物的散佈方法。

  如果承認同一物種的一切個體以及同一屬的若干物種在時間的悠久過程中曾經從同一原產地出發,並沒有不可克服的難點;那麼一切地理分佈的主要事實,都可以依據遷徙的理論,以及此後新類型的變異和繁生,得到解釋。這樣,我們便能理解,障礙物,不問水陸,不僅在分開而且在顯然形成若干動物區域和植物區域上,是有高度重要作用的。這樣,我們還能理解同一地區內近似動物的集中化,比方說在南美洲,平原和山上的生物,森林、沼澤和沙漠的生物,如何以奇妙的方式彼此相關聯,並且同樣地與過去棲息在同一大陸上的絕滅生物相關聯。

  如果記住生物與生物之間的相互關係是最高度重要的,我們就能知道為什麼具有幾乎相同的物理條件的兩個地區常常棲息著很不相同的生物類型;因為根據移住者進入一個或兩個地區以來所經過的時間長度;根據交通性質所容許的某些類型而不是其他類型以或多或少的數量遷入;根據那些移入的生物是否波此以及與本地生物進行或多或少的直接競爭:並且根據移人的生物發生變異的快慢,所以在兩個地區或更多的地區裡就會發生與它們的物理條件無關的無限多樣性的生活條件,——根據這種種情況,那裡就會有一個幾乎無限量的有機的作用和反作用,——並且我們就會發見某些群的生物大大地變異了,某些群的生物只是輕微地變異了,——某些群的生物大量發展了,某些群的生物僅以微小的數量存在著,——我們的確可以在世界上幾個大的地理區裡看到這種情形。

  依據這些同樣的原理,如我曾經竭力闡明的,我們便能理解,為什麼海洋島只有少數生物,而這些生物中有一大部分又是本地所特有的,即特殊的;由於與遷徙方法的關係,為什麼一群生物的一切物種都是特殊的,而另一群生物、甚至同綱生物的一切物種都與鄰近地區的物種相同。我們能夠知道,為什麼整個群的生物,如兩栖類和陸棲哺乳類,不存在于海洋島上。同時最孤立的島也有它們自己特有的空中哺乳類即蝙蝠的物種。

  我們還能夠知道,為什麼在島上存在的或多或少經過變異的哺乳類和這些島與大陸之間的海洋深度有某種關係。我們能夠清楚地知道,為什麼一個群島的一切生物,雖然在若干小島上具有不同的物種,然而彼此有密切的關係;並且和最近大陸或移住者發源的其他原產地的生物同樣地有關係,不過關係較不密切。我們更能知道,兩個地區內,不論相距多麼遠,如果有很密切近似的或代表的物種存在,為什麼在那裡總可以找到相同的物種。

  正如已故的福布斯所經常主張的,生命法則在時間和空間中有一種顯著的平行現象;支配生物類型在過去時期內演替的法則與支配生物類型在今日不同地區內的差異的法則,幾乎是相同的。在許多事實中我們可以看到這種情形。在時間上每一物種和每一群物種的存在都是連續的;因為對這一規律的顯然例外是這麼少,以致這些例外可以正當地歸因於我們還沒有在某一中間的沉積物裡發現某些類型,這些類型不見於這種沉積物之中,卻見於它的上部和下部:在空間,也是這樣的,即,一般規律肯定是,一個物種或一群物種所棲息的地區是連續的,而例外的情形雖然不少,如我曾經企圖闡明的,都可以根據以前在不同情況下的遷徒、或者根據偶然的輸送方法、或者根據物種在中間地帶的絕滅而得到解釋。在時間和在空間裡,物種以及物種群都有它們發展的最高點。

  生存在同一時期中的或者生存在同一地區中的物種群,常常有共同的微細特徵,如刻紋或顏色。當我們觀察過去悠久的連續時代時,正如觀察整個世界的遙遠地區,我們發現某些綱的物種彼此之間的差異很小,而另一綱的、或者只是同一日的不同組的物種彼此之間的差異卻很大。在時間和在空間裡,每一綱的低級體制的成員比高級體制的成員一般變化較少;但是在這兩種情形裡,對於這條規律都有顯著的例外。

  按照我們的學說,在時間和在空間裡的這些關係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不論我們觀察在連續時代中發生變化的近緣生物類型或者觀察遷入遙遠地方以後曾經發生變化的近緣生物類型,在這兩種情形裡,它們都被普通世代的同一個紐帶連結起來;在這兩種情形裡,變異法則都是一樣的,而且變異都是由同一個自然選擇的方法累積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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