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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地理分佈-續前(6)


  在加拉帕戈斯群島的這種情形裡以及在程度較差的某些類似的情形裡,真正奇異的事實是,每一個新物種在任何一個島上一旦形成以後,並不迅速地散佈到其他島上。但是,這些島,雖然彼此相望,卻被很深的海灣分開,在大多數情形裡比不列顛海峽還要寬,並且沒有理由去設想它們在任何以前的時期是連續地連結在一起的。在諸島之間海流是迅速的和急激的,大風異常稀少;所以諸島彼此的分離遠比地圖上所表現的更加明顯。

  雖然如此,有些物種以及在世界其他部分可以找到的和只見於這群島的一些物種,是若干島嶼所共有的;我們根據它們現在分佈的狀態可以推想,它們是從一個島上散佈到其他島上去的。但是,我想,我們往往對於密切近似物種在自由往來時,便有彼此侵佔對方領土的可能性,採取了錯誤的觀點。

  毫無疑問,如果一個物種比其他物種佔有任何優勢,它就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全部地或局部地把它排擠掉;但是如果兩者能同樣好地適應它們的位置,那麼兩者大概都會保持它們各自的位置到幾乎任何長的時間。經過人的媒介而歸化的許多物種曾經以驚人的速度在廣大地區裡進行散佈,熟悉了這種事實,我們就會容易推想大多數物種也是這樣散佈的;但是我們應該記住,在新地區歸化的物種與本地生物一般並不是密切近似的,而是很不相同的類型,如得康多爾所闡明的,在大多數情形下是屬￿不同的屬的。在加拉帕戈斯群島,甚至許多鳥類,雖然那麼適於從一個島飛到另一個島,但在不同的島上還是不相同的;例如,效舌鶇(mocking-thrush)有三個密切近似的物種,每一個物種只局限於自己的島上。

  現在,讓我們設想查塔姆島的效舌鶇被風吹到查理士島(Charles),而後者已有另一種效舌鶇:為什麼它應該成功地定居在那裡呢、我們可以穩妥地推論,查理士島已經繁生著自己的物種,因為每年有比能夠養育的更多的蛋產生下來和更多的幼鳥孵化出來;並且我們還可以推論,查理士島所特有的效舌鶇對於自己家鄉的良好適應有如查塔姆島所特有的物種一樣。

  萊爾爵士和沃拉斯頓先生曾經寫信告訴我一個與本問題有關的可注意的事實;即馬德拉和附近的聖港(Porto Santo)小島具有許多不同的而表現為代表物種的陸棲貝類,其中有些是生活在石縫裡的;雖然有大量為石塊每年從聖港輸送到馬德拉,可是馬德拉並沒有聖港的物種移住進來;雖然如此,兩方面的島上都有歐洲的陸棲貝類棲息著,這些貝類無疑比本地物種佔有某些優勢。

  根據這些考察,我想,我們對於加拉帕戈斯群島的若干島上所特有的物種並沒有從一個島上散佈到其他島上的事,就不必大驚小怪了。再者,在同一大陸上,「先行佔據」對於阻止在相同物理條件下棲息的不同地區的物種混入,大概有重要的作用。例如,澳洲的東南部和西南部具有幾乎相同的物理條件,並且由一片連續的陸地聯絡著,可是它們有巨大數量的不同哺乳類,不同鳥類和植物棲息著;據貝茨先生說,棲息在巨大的、開闊的、連續的亞馬遜谷地的蝴蝶和其他動物的情形也是這樣。

  支配海洋島生物的一般特性的這同一原理,即移住者與它們最容易遷出的原產地的關係,以及它們以後的變異,在整個自然界中有著廣泛的應用。我們在每一山頂上、每一個湖泊和沼澤裡都可看到這個原理,因為高山物種,除非同一物種在冰期已經廣泛散佈,都與周圍低地的物種是相關聯的;這樣,南美洲的高山蜂鳥(humming-birds)、高山齧齒類、高山植物等,一切都嚴格地屬￿美洲的類型;而且顯然地,當一座山緩慢隆起時,生物便會從周圍的低地移來。湖泊和沼澤的生物也是這樣,除非極方便的輸送允許同一類型散佈到世界的大部分。從美洲和歐洲洞穴裡的大多數盲目動物的性狀也可看到這同一原理。還能舉出其他類似的事實。

  我相信,以下情形將被認為是普遍正確的,即在任何兩個地區,不問彼此距離多少遠,凡有許多密切近似的或代表的物種存在,在那裡便一定也有某些相同的物種;並且不管在什麼地方,凡有許多密切近似的物種,在那裡也必定有被某些博物學者列為不同物種而被其他博物學者僅僅列為變種的許多類型;這些可疑的類型向我們示明瞭變異過程中的步驟。

  某些物種在現在或以前時期中的遷徒能力和遷徙範圍,與密切近似物種在世界遙遠地點的存在有一定的關係,這種關係還可用另一種更加普通的方式表示出來。古爾德先生很久以前告訴我,在世界各處散佈的那些鳥屬中,許多物種分佈範圍是廣闊的。我不能懷疑這條規律是普遍正確的,雖然它很難被證明。在哺乳類中,我們看見這條規律顯著地表現在蝙蝠中,並以較小的程度表現在貓科和狗科裡。

  同樣的規律也表現在蝴蝶和甲蟲的分佈上。淡水生物的大多數,也是這樣,因為在最不同的綱裡有許多屬分佈在世界各處,而且它們的許多物種具有廣大的分佈範圍。這並不是說在分佈很廣的屬裡一切物種都有很廣闊的分佈範圍,而是說其中某些物種有很廣闊的分佈範圍。

  這也不是說在這樣的屬裡物種平均有很廣闊的分佈範圍;因為這大部分要看變化過程進行的程度;比方說,同一物種的兩個變種棲息在美洲和歐洲,因此這個物種就有很廣的分佈範圍;但是,如果變異進行得更遠一些,那兩個變種就會被列為不同的物種,因而它們的分佈範圍就大大地縮小了。

  這更不是說能越過障礙物而分佈廣遠的物種,如某些善飛的鳥類,就必然分佈得很廣,因為我們永遠不要忘記,分佈廣遠不僅意味著具有越過障礙物的能力,而且意味著具有在遙遠地區與異地同住者進行生存鬥爭並獲得勝利的這種更加重要的能力。但是按照以下的觀點——一屬的一切物種,雖然分佈到世界最遙遠的地點,都是從單一祖先傳下來的;我們就應該找到,並且我相信我們確能照例找到,至少某些物種是分佈得很廣遠的。

  我們應該記住,在一切綱裡許多屬的起源都是很古的,在這種情形下,物種將有大量的時間可供散佈和此後的變異。從地質的證據看來,也有理由相信,在每一個大的綱裡比較低等的生物的變化速率,比起比較高等的生物的變化速率更加緩慢;結果前者就會分佈廣遠而仍然保持同一物種性狀的較好機會。這個事實以及大多數低級體制類型的種籽和卵都很細小並且較適於遠地輸送的事實,大概說明了一個法則,即任何群的生物愈低級,分佈得愈廣遠;這是一個早經觀察到的、並且最近又經得康多爾在植物方面討論過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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