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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對於自然選擇學說的種種異議(4)


  凡一種構造,無論它是什麼構造,只要為許多近似類型所共有,就被我們看作在分類上具有高度的重要性,結果就常常被假定對於物種具有生死攸關的重要性。固此我便傾向於相信我們所認為重要的形態上的差異——如葉的排列、花和子房的區分、胚珠的位置等等,——起初在許多情形裡是以彷徨變異而出現的,以後由於生物的本性和周圍條件的性質,以及由於不同個體的雜交,但不是由於自然選擇,便遲早穩定下來了;因為,由於這些形態上的性狀並不影響物種的安全,所以它們的任何輕微偏差都不受自然選擇作用的支配或累積。這樣,我們便得到一個奇異的結果,即對於物種生活極不重要的性狀對於分類學家卻是最重要的;但是,當我們以後討論到分類的系統原理時,將會看到這決不像初看時那樣地矛盾。

  雖然我們沒有良好的證據來證明生物體內有一種向著進步發展的內在傾向,然而如我在第四章裡曾經企圖指出的,通過自然選擇的連續作用,必然會產生出向著進步的發展,關於生物的高等的標準,最恰當的定義是器官專業化或分化所達到的程度:自然選擇有完成這個目的的傾向,因為器官愈專業化或分化,它們的機能就愈加有效。

  傑出的動物學家米伐特先生最近搜集了我和別人對於華萊斯先生和我所主張的自然選擇學說曾經提出來的異議,並且以可稱讚的技巧和力量加以解說。那些異議一經這樣排列,就成了可怕的陣容;固為米伐特先生並沒有計劃列舉與他的結論相反的各種事實和論點,所以讀者要衡量雙方的證據,就必須在推理和記憶上付出極大的努力。當討論到特殊的情形時,米伐特先生把身體各部分的增強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放過去不談,而我經常主張這是高度重要的,並且在《在家養下的變異》裡,我相信我比任何其他作者都更詳細地討論了這個問題。同時,他還常常認為我沒有估計到與自然選擇無關的變異,相反地在剛才所講的著作裡,我搜集了很多十分確切的例子,超過了我所知道的任何其他著作。我的判斷並不一定可靠,但是仔細讀過了米伐特先生的書,並且逐段把他所講的與我在同一題目下所講的加以比較,於是,我從未這樣強烈地相信本書所得出的諸結論具有普遍的真實性,當然,在這樣錯綜複雜的問題裡,許多局部的錯誤是在所不免的。

  米伐特先生的一切異議將要在本書裡加以討論,或者已經討論過了。其中打動了許多讀者的一個新論點是,「自然選擇不能說明有用構造的初期各階段」。這一問題和常常伴隨著機能變化的各性狀的級進變化密切相關聯,例如已在前章的兩個題目下討論過的鰾變為肺等機能的變化;儘管如此,我還願在這裡對米伐特先生提出來的幾個例子,選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稍微詳級地進行討論,因為篇幅有限,不能對他所提出的一切都加以討論。

  長頸鹿,因為身材極高,頸、前腿和舌都很長,所以它的整個構造美妙地適於咬吃樹木的較高枝條。因此它能在同一個地方取得其他有蹄動物所接觸不到的食物;這在饑荒的時候對於它一定大有利益,南美洲的尼亞太牛(Niata cattle)向我們表明,構造上的何等微小差異,在饑荒時期,也會對保存動物的生命造成大的差別。這種牛和其他牛類一樣都在草地上吃草,只因為它的下顎突出,所以在不斷發生的乾旱季節裡,不能像普通的牛和馬那樣地在這時期可以被迫去吃樹枝和蘆葦等等;因此在這些時候,如果主人不去喂飼它們,尼亞太牛就要死去。

  在討論米伐特先生的異議以前,最好再一次說明自然選擇怎樣在一切普通情形裡發生作用。人類已經改變了他們的某些動物,而不必注意構造上的特殊之點,如在賽跑馬和長軀獵狗的場合裡,單是從最快速的個體中進行選擇而加以保存和繁育,或者如在鬥雞的場合裡,單是從鬥勝的雞裡進行選擇而加以繁育。

  在自然狀況下,初生狀態的長頸鹿也是如此,能從最高處求食的、並且在饑荒時甚至能比其他個體從高一英寸或二英寸的地方求食的那些個體,常被保存下來;因為它們能漫遊全區以尋求食物的。同種的諸個體,常在身體各部分的比例長度上微有不同,這在許多博物學著作中都有描述,並且在那裡舉出了詳細的測計。

  這些比例上的微小差異,是由於生長法則和變異法則而發生的,對於許多物種沒有什麼用處,或者不重要。但是對於初生狀態的長頸鹿,如果考慮到它們當時可能的生活習性,情形就有所不同;因為身體的某一部分或幾個部分如果比普通的多少長一些的個體,一般就能生存下來。這等個體雜交之後,所留下的後代便遺傳有相同的身體特性、或者傾向於按照同樣方式再進行變異;至於在這些方面比較不適宜的個體就最容易滅亡。

  我們從這裡看出,自然界無需像人類有計劃改良品種那樣地分出一對一對的個體;自然選擇保存並由此分出一切優良的個體,任它們自由雜交,並把一切劣等的個體毀滅掉。根據這種過程——完全相當於我所謂的人類無意識選擇——的長久繼續,並且無疑以極重要的方式與器官增強使用的遺傳效果結合在一起,一種尋常的有蹄獸類,在我看來,肯定是可以轉變為長頸鹿的。

  對於這種結論,米伐特先生曾提出兩種異議,一種異議是說身體的增大顯然需要食物供給的增多,他認為「由此發生的不利益在食物缺乏的時候,是否會抵消它的利益,便很成問題」。但是,因為實際上南非洲確有長頸鹿大群地生存著,並且因為有某些世界上最大的羚羊,比牛還高,在那裡群棲著,所以僅就身體的大小來說,我們為什麼要懷疑那些像今日一樣地遭遇到嚴重饑荒的中間諸級先前曾在那裡存在過呢。在身體增大的各個階段,能夠得到該地其他有蹄獸類觸及不到而被留下來的食物供應,對於初生狀態的長頸鹿肯定是有一些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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