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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學說的難點(4)


  現在我舉兩三個事例來說明同種的諸個體間習性的分歧和習性的改變。在二者之中的任何一種情形裡,自然選擇都能容易地使動物的構造適應它的改變了的習性,或者專門適應若干習性中的一種習性。然而難以決定的是,究竟習性一般先起變化而構造隨後發生變化呢,還是構造的稍微變化引起了習性的變化呢?但這些對於我們並不重要。大概兩者差不多常是同時發生的。

  關於改變了的習性的情形,只要舉出現在專吃外來植物或人造食物的許多英國昆蟲就足夠了。關於分歧了的習性,有無數例子可以舉出來:我在南美洲常常觀察一種暴戾的鶲(Saurophagus sulphuratus),它它像一隻茶隼(Kestrel)似地翱翔於一處,複至他處,此外的時間它靜靜地立在水邊,於是像翠鳥(Kingfisher)似地沖入水中撲魚。在英國,有時可以看到大茬雀(Paurs inajor)幾乎像旋木雀(creeper)似地攀行枝上;它有時又像伯勞(shrike)似地啄小鳥的頭部,

  把它們弄死,我好多次看見並且聽到,它們像鳾(nuthatch)似地,在枝上啄食紫杉(yew)的種籽。赫恩(Hearne)在北美洲看到黑熊大張其嘴在水裡游泳數小時,幾乎像鯨魚似地,捕捉水中的昆蟲。

  我們有時候既然看到一些個體具有不同於同種和同屬異種所固有的習性,所以我們可以預期這些個體大概偶爾會產生新種,這些新種具有異常的習性,而且它們的構造輕微地或者顯著地發生改變,不同於它們的構造模式。自然界裡是有這樣的事例的。啄木鳥攀登樹木並從樹皮的裂縫裡捉捕昆蟲,我們能夠舉出比這種適應性更加動人的例子嗎?然而在北美洲有些啄木鳥主要以果實為食物,另有一些啄木鳥卻生著長翅而在飛行中捉捕昆蟲。

  在拉普拉他平原上,幾乎沒有生長一株樹,那裡有一種啄木鳥叫平原鴷(Colaptes campestris),它的二趾向前,二趾向後,舌長而尖,尾羽尖細而堅硬,足以使它在一個樹幹上保持直立姿勢,但不及典型啄木鳥的尾羽那樣堅硬,並且它還有直而強的嘴,然而它的嘴不及典型啄木鳥的嘴那樣地直或強,但也足以在樹木上穿孔。因此,這種鳥,在構造的一切主要部分上,是一種啄木鳥。

  甚至像那些不重要的性狀,如羽色、粗糙的音調、波動式的飛翔,都明白表示了它們與英國普通啄木鳥的密切的血緣關係;但是根據我自己的觀察,以及根據亞莎拉的精確觀察,我可以斷定,在某些大的地區內,它不攀登樹木,並且在堤岸的穴洞中做窠!

  然而在某些別的地方,據赫德森先生(Mr.Hudson)說,就是這種同樣的啄木鳥常往來樹間,並在樹幹上鑿孔做窠。我可以舉出另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一屬的習性改變的情況,根據得沙蘇爾(De Saussure)的描述,有一種墨西哥的啄木鳥在堅硬的樹木上打孔,以貯藏橡樹果實(acorn)。

  海燕(petrels)是最具空中性和海洋性的鳥,但是在火地的恬靜海峽間有一種名叫水雉鳥(Puffinuria berardi)的,在它的一般習性上,在它的驚人的潛水力上,在它的游泳和起飛時的飛翔姿態上,都會使任何人把它誤為海烏(auk)或水壺盧(grebe)的;儘管如此,它在本質上還是一種海燕,但它的體制的許多部分已經在新的生活習性的關係中起了顯著的變異;而拉普拉他的啄木烏在構造上僅有輕微的變異。

  關於河烏(Water-ouzel),最敏銳的觀察者根據它的屍體檢驗,也決不會想像到它有半水棲的習性;然而這種與鶇科近似的鳥卻以潛水為生,——它在水中使用翅膀,用兩腳抓握石子。膜翅類這一大目的一切昆蟲,除了卵蜂屬(Proctotrupes),都是陸棲性的,盧伯克爵士曾發見卵蜂屬有水棲的習性;它常常進入水中,不用腳而用翅膀,到處潛遊,它在水面下能逗留四小時之久;然而它的構造並不隨著這種變常的習性而發生變化。

  有些人相信各種生物一創造出來就像今日所看到的那樣,他們如果遇到一種動物的習性與構造不相一致時,一定常常要覺得奇怪。鴨和鵝的踐腳的形成是為了游泳,還有什麼比此事更為明顯的呢? 然而產於高地的鵝,雖然生著蹼腳,但它很少走近水邊,除卻奧杜旁(Audubon)外,沒有人看見過四趾都有蹼的軍艦鳥(friga-te-bird)會降落在海面上的。

  另一方面,水壺盧和水姑丁(coots)都是顯著的水棲鳥,雖然它們的趾僅在邊緣上生著膜。涉禽類(Gra11atores)的長而無膜的趾的形成,是為了便於在沼澤地和浮草上行走,還有比此事更為明顯的嗎?——鷭(water-hen)和陸秧 雞(landrail)都屬￿這一目,然而前者幾乎和水姑丁一樣是水棲性的,後者幾乎和鵪鶉(quail)或鷓鴣(partridge)一樣是陸棲性的。在這些例子以及其他能夠舉出的例子裡,都是習性已經變化而構造並不相應地變化。高地鵝的蹼腳在機能上可以說已經變得幾乎是殘跡的了,雖然在其構造上井非如此。軍艦鳥的趾間深凹的膜,表明它的構造已開始變化了。

  相信生物是分別而無數次地被創造出來的人會這樣說,在這些例子裡,是因為造物主喜歡使一種模式的生物去代替別種模式的生物;但在我看來這只是用莊嚴的語言把事實重說一遍罷了。相信生存鬥爭和自然選擇原理的人,則會承認各種生物都不斷在努力增多個體數目,並且會承認任何生物無論在習性上或構造上只要發生很小的變異,就能較同一地方的別種生物佔有優勢,而攫取那一生物的位置,不管那個位置與它自己原來的位置有多大的不同。

  這樣,他就不會對下面的事實感到奇怪了:具有蹼腳的鵝和軍艦鳥,生活於乾燥的陸地面很少降落在水面上;具有長趾的秧雞,生活於草地而不生活於澤地上;啄木鳥生長在幾乎沒有樹木的地方;以及潛水的鶇、潛水的膜翅類和海燕具有海鳥的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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