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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第一版刊行前,有關物種起源的見解的發展史略(3)


  1853年,著名的地質學家凱薩林伯爵(Count Keyserling)提出(《地質學會會報[Bulletin de la Soc. Geolog〕,第二編,第十卷,357頁),假定由瘴氣所引起的新病留經發生而且傳遍全球,那麼現存物種的胚在某一時期內,也可能從其周圍的具有特殊性質的分子那裡受到化學影響,而產生新類型。

  同年,即1853年,沙福赫生(Schaaffhausen)博士發表了一本內容精闢的小冊子(《普魯士萊茵地方博物學協會討論會紀要》(Verhand. desNaturhist,Vereins der Preuss Rheinlands〕),在那裡,他主張地球上的生物類型是發展的。他推論許多物種長期保持不變,而少數物種則發生了變異。他以各級中間類型的毀滅來說明物種的區分。「現在生存的植物和動物並非由於新的創造而脫離了絕滅的生物,而可以看做是絕滅生物的繼續繁殖下來的後裔。」

  法國的知名植物學家M. 勒考克(Lecoq.)在1854年寫道(《植物地理學研究》 〔Etuides sur Geograph,Bot.〕 第一卷,250頁)「我們對物種的固定及其變化的研究直接引導我們走入了二位卓越學者聖提雷爾和歌德所提倡的思想境地」。散見於勒考克的這部巨著中的一些其他章節使人有點懷疑,他在物種變異方面究竟把他的觀點引伸到怎樣地步。

  巴登·鮑惠爾(Baden Powell)牧師在《大千世界統一性論文集》(Essays on Unity of Worlds,1855年)中以巧妙的方法對「創造的哲學」進行了討論。其中最動人的一點是,他指出新種的產生是一種「有規律的而不是偶然的現象」,或者,有如約翰·赫謝爾(John Herscbel)爵士所表示的,這是「一種自然的過程,同神秘的過程正相反」。

  《林納學會學報》刊載了華萊士先生和我的論文,這是在1858年7月1日同時宣讀的。正如本書緒論中所說的,華萊士先生以可稱讚的說服力清晰地傳播了自然選擇學說。

  深受所有動物學者尊敬的馮貝爾(Von Baer)約在1859年發表了他的信念,認為現在完全不同的類型是從單獨一個祖先類型傳下來的(參閱魯道夫·瓦格納(Rodolph Wagner〕教授的著作《動物學的人類學研究》 〔Zoologisch-Anthropologische Untersuchungen〕,51頁)1861年),他的信念主要是以生物的地理分佈法則為依據的。

  1859年6月,赫肯黎(Huxley)教授在皇家科學普及會Royal InStitution)做過一次報告,題為「動物界的永久型、(Persistent,Types of Animal Life)。關於這些情形,他說,「如果我們假定每一物種或每一個大類,都是出於創造力的特殊作用,在長年累月的問隔時期內,被個別地形成於和被安置於地球上,那麼,就很難理解永久型這等事實的意義;想一想下述情況是有益的,即這種假定既沒有傳統的也沒有聖經的支持,而且也和自然界的一般類推法相抵觸。相反地,如果我們假定生活在任何時代的物種都是以前物種逐漸變異的結果,同時以此假定來考慮。『永久型』,那麼,這些永久型的存在似乎闡明了,生物在地質時期中所發生的變異量,和他們所遭受的整個一系列變化比較起來,是微不足道的。這種假定即使沒有得到證明,而且又被它的某些支持者可悲地損害了,但它依然是生物學所能支持的唯一假定。」

  1859年12月,胡克(Hooker)博士的《澳洲植物志緒論》(Introduction to the Australian Flora) 出版。在這部巨著的第一部分他承認物種的傳續和變異是千真萬確的,並且用許多原始觀察材料來支持這一學說。

  1859年10月24日,本書第一版問世, 1860年1月7日第二版刊行。

  【①:亞裡士多德(Aristole在《聽診術》(Physic & Auscultationes)中,論述了降雨不是為了使穀物生長,也不是為了毀壞農民的室外脫了粒的穀物,然後他以同樣的論點應用於有機體;他接著說道(此系克萊爾·格雷所〔Clair Grece〕先生所譯,他首先把這一節示我):「有什麼會阻止身體的不同部分去發生自然界中這種偶然的關係呢?例如,牙齒為了需要而生長了,門齒銳利,適於分切食物,臼齒平鈍,適於咀嚼食物,它們不是為了這等作用而形成的,這不過是偶然的結果而已。身體的其他部分亦複如此,它們的存在似乎是適應一定目的的。因此,所有一切構造(即一個個體的所有部分)都好像是為了某種目的而被形成的,這一切經過內在的自發力量而適當組合之後,就被保存下來了,凡不是如此組合而成的,就滅亡了,或趨於滅亡。」從這裡,我們看到了自然選擇原理的萌芽,但亞裡士多德對這一原理還沒有充分的瞭解,從他論牙齒的形成即可看出。】

  【②:我所記的拉馬克學說最初發表的日期,是根據小聖提雷爾(Irid.GeffroySaint Hilaire)所著的《博物學通論》(HiSt.Nat.Generale)第二卷405頁(1859年),關於這個問題的歷史情況,書中有極精闢的論述。這部書對布豐關於同一問題的結論也有充分的記載。奇怪的是,我的袓父伊拉茲馬斯·達爾文醫生(Dr.Erasmus Darwin)在1974年出版的《動物學》(Zoonomia,第一卷,500-510頁)裡已經何等相似地持有拉馬克關於這個問題的觀點及其錯誤見解。根據小聖提雷爾的意見,歌德(Goethe)無疑也是主張同一觀點的最力者。歌德的主張見於1794和1795年他的著作的引言中,但這些著作在此後很久才發表。他曾突出地提出,今後博物學者的問題,在於牛怎樣獲得它的角,而不是怎樣使用它的角(梅丁博士〔Dr.Karl Meding〕:《作為博物學者的歌德〔Goetheals Naturforscher],34頁)。這是一個奇特的事例:相似的觀點發生夜差不多同一個期間內,這就是說,歌德在德國,達爾文醫生在英國,聖提雷爾(我們就要談到他)在法國,於1794- 1795年這一期間內,關於物種起源做出了相同的結論。】

  【③:這部「傳記」的原名為「Vie,Travdux et Doctrine Scientifique D'EtienneGreoffroy Saint一Hilaire」,1847。】

  【④:根據勃龍寫的《進化法則的研究》,(Untersuchungen uber die Entwickelungs-Gesetze)所載:「看來植物學家和古生物學家翁格(Unger)在1852年就發表了他的信念,認為物種經歷著發展和變異。多爾頓(Dalton)以及潘德爾和多爾頓合著的《樹懶化石》(1821年)表示了相似的信念。如所周知,奧根(Oken)所著的神秘的《自然哲學》(Natur Philosophie)中也表達了相似的觀點,根據戈德龍(Godron)所寫的《論物種》(Sur l'Espece),看來聖·文森特(Bory Saint-Vincent)、布達赫(Burdach)、波伊列(Poiret)和弗利斯(Fries)都承認新種在不斷地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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