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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8)


  「胡說吧?」

  「怎麼胡說呢?是希臘語。」

  「是什麼詞?用日語來說。」

  「不知什麼意思,只知道怎麼寫。如果寫得長些,可達六寸三左右。」

  假如是其他人,這應該是酒桌上的玩笑話。可他卻說得很正經,可謂一大奇觀,怪不得惟有今夜貪杯。平時規定只喝兩盅,而今天已經四杯進肚了。只喝兩杯他都臉紅,現在多喝了一倍,臉熱得像燒紅了的火筷子似的,夠遭罪的了。可他還想喝,伸出懷來說:

  「再來一杯!」

  妻子怕他太過量,板著臉說:

  「別再喝啦!好吧!幹賺個遭罪的。」

  「嗯,就算是遭罪,今後你也得學著點兒。大町桂月①說:『喝吧!』」

  ①大町桂月:(一八六九——一九二五)文學家,名芳衛,高知縣人,作品多是敘事、紀行、修養等文章。

  「桂月是個什麼?」即使著名的桂月,一旦碰上女主人,也將一文不值。

  「桂月是當代一流的批評家。他說『喝吧』那就准沒錯」!

  「那是混話!桂月也好,梅月也好,叫人喝酒受罪,真是多此一舉!」

  「不僅叫人喝酒,還叫人們多交際,嫖女人,常旅行哪。」

  「豈不更壞嗎?那號人還算是一流批評家?喲,真要命!竟然勸有婦之夫吃喝玩樂……」

  「吃喝玩樂也不壞嘛。即使桂月不勸,只要有錢,說不定我也要幹呢。」

  「沒有那種事多幸福!你若是今後也吃喝玩樂!我可受不了!」

  「你若說受不了,那就不去吃喝玩樂。不過,條件是:你必須更小心地侍候丈夫。而且,晚上要再給些佳餚。」

  「現在已經是盡最大努力了。」

  「是嗎?那麼,等有了錢再去吃喝玩樂。今晚的酒就到此為止吧!」說著他伸出飯碗。

  他好像一連吃了三大碗茶水泡飯。而咱家那天夜裡享用了三片豬肉和一個鹽烤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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