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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的地方;我為何生活(1)


  到達我們生命的某個時期,我們就習慣於把可以安家落戶的地方,一個個地加以考察了。正是這樣我把住所周圍一二十英里內的田園統統考察一遍。我在想像中已經接二連三地買下了那兒的所有田園,因為所有的田園都得要買下來,而且我都已經摸清它們的價格了。我步行到各個農民的田地上,嘗嘗他的野蘋果,和他談談稼穡,再又請他隨便開個什麼價錢,就照他開的價錢把它買下來,心裡卻想再以任何價錢把它押給他;甚至付給他一個更高的價錢——把什麼都買下來,只不過沒有立契約——而是把他的閒談當作他的契約,我這個人原來就很愛閒談——我耕耘了那片田地,而且在某種程度上,我想,耕耘了他的心田,如是嘗夠了樂趣以後,我就揚長而去,好讓他繼續耕耘下去。這種經營,竟使我的朋友們當我是一個地產拍客。

  其實我是無論坐在哪裡,都能夠生活的,哪裡的風景都能相應地為我而發光。家宅者,不過是一個座位——如果這個座位是在鄉間就更好些。我發現許多家宅的位置,似乎都是不容易很快加以改進的,有人會覺得它離村鎮太遠,但我覺得倒是村鎮離它太遠了點。我總說,很好,我可以在這裡住下;我就在那裡過一小時夏天的和冬天的生活;我看到那些歲月如何地奔馳,挨過了冬季,便迎來了新春。這一區域的未來居民,不管他們將要把房子造在哪裡,都可以肯定過去就有人住過那兒了。只要一個下午就足夠把田地化為果園、樹林和牧場,並且決定門前應該留著哪些優美的橡樹或松樹,甚至於砍伐了的樹也都派定了最好的用場了;然後,我就由它去啦,好比休耕了一樣,一個人越是有許多事情能夠放得下,他越是富有。

  我的想像卻跑得太遠了些,我甚至想到有幾處田園會拒絕我,不肯出售給我——被拒絕正合我的心願呢——我從來不肯讓實際的佔有這類事情的傷過我的手指頭。幾乎已實際地佔有田園那一次,是我購置霍樂威爾那個地方的時候,都已經開始選好種子,找出了木料來,打算造一架手推車,來推動這事,或載之而他往了;可是在原來的主人正要給我一紙契約之前,他的妻子——每一個男人都有一個妻子的——發生了變卦,她要保持她的田產了,他就提出賠我十元錢,解除約定。現在說句老實話,我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一角錢,假設我真的有一角錢的話,或者又有田園,又有十元,或有了所有的這一切,那我這點數學知識可就無法計算清楚了。

  不管怎樣,我退回了那十元錢,退還了那田園,因為這一次我已經做過頭了,應該說,我是很慷慨的羅,我按照我買進的價格,按原價再賣了給他,更因為他並不見得富有,還送了他十元,但保留了我的一角錢和種子,以及備而未用的獨輪車的木料。如此,我覺得我手面已很闊綽,而且這樣做無損於我的貧困。至於那地方的風景,我卻也保留住了,後來我每年都得到豐收,卻不需要獨輪車來載走。關於風景——  我勘察一切,像一個皇帝,

  誰也不能夠否認我的權利。

  我時常看到一個詩人,在欣賞了一片田園風景中的最珍貴部分之後,就揚長而去,那些固執的農夫還以為他拿走的僅只是幾枚野蘋果。詩人卻把他的田園押上了韻腳,而且多少年之後,農夫還不知道這回事,這麼一道最可羡慕的、肉眼不能見的籬笆已經把它圈了起來,還擠出了它的牛乳,去掉了奶油,把所有的奶油都拿走了,他只把去掉了奶油的奶水留給了農夫。

  霍樂威爾田園的真正迷人之處,在我看是:它的遁隱之深,離開村子有兩英里,離開最近的鄰居有半英里,並且有一大片地把它和公路隔開了;它傍著河流,據它的主人說,由於這條河,而升起了霧,春天裡就不會再下霜了,這卻不在我心坎上;而且,它的田舍和棚屋帶有灰暗而殘敗的神色,加上零落的籬笆,好似在我和先前的居民之間,隔開了多少歲月;還有那蘋果樹,樹身已空,苔薛滿布,兔子咬過,可見得我將會有什麼樣的一些鄰舍了,但最主要的還是那一度回憶,我早年就曾經溯河而上,那時節,這些屋宇藏在密密的紅色楓葉叢中,還記得我曾聽到過一頭家犬的吠聲。

  我急於將它購買下來,等不及那產業主搬走那些岩石,砍伐掉那些樹身已空的蘋果樹,剷除那些牧場中新近躍起的赤楊幼樹,一句話,等不及它的任何收拾了。為了享受前述的那些優點,我決定幹一下了;像那阿特拉斯一樣,把世界放在我肩膀上好啦——我從沒聽到過他得了哪樣報酬——我願意做一切事:簡直沒有別的動機或任何推託之辭,只等付清了款子,便佔有這個田園,再不受他人侵犯就行了;因為我知道我只要讓這片田園自生自展,它將要生展出我所企求的最豐美的收穫。但後來的結果已見上述。

  所以,我所說的關於大規模的農事(至今我一直在培育著一座園林),僅僅是我已經預備好了種子。許多人認為年代越久的種子越好。我不懷疑時間是能分別好和壞的,但到最後我真正播種了,我想我大約是不至於會失望的。可是我要告訴我的夥伴們,只說這一次,以後永遠不再說了:你們要盡可能長久地生活得自由,生活得並不執著才好。執迷于一座田園,和關在縣政府的監獄中,簡直沒有分別。

  老卡托——他的《鄉村篇》是我的「啟蒙者」,曾經說過——可惜我見到的那本唯一的譯本把這一段話譯得一塌糊塗——「當你想要買下一個田園的時候,你寧可在腦中多多地想著它,可決不要貪得無厭地買下它,更不要嫌麻煩而再不去看望它,也別以為繞著它兜了一個圈子就夠了。如果這是一個好田園,你去的次數越多你就越喜歡它。」我想我是不會貪得無厭地購買它的,我活多久,就去兜多久的圈子,死了之後,首先要葬在那裡。這樣才能使我終於更加喜歡它。

  目前要寫的,是我的這一類實驗中其次的一個,我打算更詳細地描寫描寫;而為了便利起見,且把這兩年的經驗歸併為一年。我已經說過,我不預備寫一首沮喪的頌歌,可是我要像黎明時站在棲木上的金雞一樣,放聲啼叫,即使我這樣做只不過是為了喚醒我的鄰人罷了。

  我第一天住在森林裡,就是說,自天在那裡,而且也在那裡過夜的那一天,湊巧得很,是一八四五年七月四日,獨立日,我的房子沒有蓋好,過冬還不行,只能勉強避避風雨,沒有灰泥墁,沒有煙囪,牆壁用的是飽經風雨的粗木板,縫隙很大,所以到晚上很是涼爽。筆直的、砍伐得來的、白色的間柱,新近才刨得平坦的門戶和窗框,使屋子具有清潔和通鳳的景象,特別在早晨,木料裡飽和著露水的時候,總使我幻想到午間大約會有一些甜蜜的樹膠從中滲出。這房間在我的想像中,一整天裡還將多少保持這個早晨的情調,這使我想起了上一年我曾遊覽過的一個山頂上的一所房屋,這是一所空氣好的、不塗灰泥的房屋,適宜于旅行的神仙在途中居住,那裡還適宜于仙女走動,曳裙而過。吹過我的屋脊的風,正如那掃蕩山脊而過的風,唱出斷斷續續的調子來,也許是天上人間的音樂片段。晨風永遠在吹,創世紀的詩篇至今還沒有中斷;可惜聽得到它的耳朵太少了。靈山只在大地的外部,處處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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