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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篇(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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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蠻狀態中的每一家都有一座最好的好住所來滿足他們的粗陋而簡單的需要;可是,我想,我下面的話還是說得很有分寸的,我說,雖然天空中的飛鳥都有巢,狐狸都有穴,野蠻人都有尖屋,然而在摩登的文明社會中卻只有半數家庭是有房子的。在文明特別發達的大城市中,擁有房屋的人只是極小一部分。極大多數人若要身外有所蔭蔽,得每年付出一筆租金,在夏天冬天,蔭蔽是少不得的,可是這祖金,本已足夠他買下一個印第安人的尖屋的,現在卻害得他在世上活多久也就貧困多久了。 這裡,我並不是把租屋與擁有房屋之優劣拿出來做比較,然而很明顯的是,野蠻人擁有房屋是因為價格低,而文明人通常租房子住,卻是因為他財力夠不上擁有房屋。有人就答辯,可憐的文明人只要付了租金,就有了一個住所;和野蠻人的尖屋比較,這房屋豈不像皇官一樣?每年只要付租金二十五元至一百元,這是鄉區價格,他就得到了經過多少世紀改良才進步的寬敞房間,有清潔的油漆和牆紙、魯姆福壁爐、內塗泥灰的牆、百葉窗、銅質的抽水機、彈簧鎖、寬敞的地窖,還有許多別的東西。然而,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享受著這一切的,通常總被稱為「可憐」的文明人,而沒有這一切的野蠻人,卻生活得野蠻人似的富足。 假若說,文明乃是人的生活條件的一種真正改進——我想這話是很對的,雖然只有智者才能改進他們的有利條件——那未,它必然能證明,它不提高價錢就把更好的房屋建造起來;所謂物價,乃是用於交換物品的那一部分生命,或者立即付出,或者以後付出。這一地區的普通房屋也許要八百元一幢,為了節儉地儲蓄起這一筆數目的錢,恐怕要一個勞動者十年以至十五年的生命,還必須是沒有家累的才行;——這是以每一個人的勞動,每天值一元來計算的,若有人收入多一些,別的人收入就要少一些——這樣,他通常必須耗費他的大半輩子生命,才能賺得了他的一幢「尖屋」。假定他依舊是租房居住的,那他還只是在兩件壞事中作了一次可疑的選擇。野蠻人懂不懂得,在這樣的條件底下,用他的尖屋來換得一座皇宮呢? 也許有人猜想,擁有這樣的多餘房屋,是為了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我認為對個人而言,這樣做的好處不過是可以夠他償付他的喪葬費罷了。但是人也許是用不到安葬自己的。然而,這裡面就指出了文明人和野蠻人中間的一個重要區別;有人給文明人的生活設計了一套制度,無疑是為了我們的好處,這套制度為了保存種族的生活,能使種族的生活更臻完美,卻大大犧牲了個人的生活。可是我希望指出,為了得到這好處,我們目前作出何等樣的犧牲,我還要建議,我們是可以不作出任何犧牲就得到很多好處的。你說可憐的窮人經常和你在一起,父親吃了酸葡萄,孩子的牙齒也發酸,說這些話有什麼意思呢? 「主那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 「看啊,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當我想到我的鄰居時,那些康科德的農夫們,他們的境遇至少同別的階級一樣好,我發現他們中間的大部分人都已工作了二十年三十年或四十年了,為的是他們可以成為他們農場的真正主人,通常這些農場是附帶了抵押權而傳給他們的遺產,或許是借了錢買下來的——我們不妨把他們的勞力中的三分之一,作為房屋的代價——通常總是他們還沒有付清那一筆借款。真的,那抵押權有時還超過了農場的原價,結果農場自身已成了一個大累贅,然而到最後總是有承繼的人,正如他自己說的,因為他這個承繼人和農場太親近了。我找評價課稅官談過話,驚詫地發現他們竟然不能夠一口氣背出十二個擁有農場,而又自由、清白的市民來。 如果你要知道這些家宅的實況,你得到銀行去問一問抵押的情形。真正能夠用勞力來償付他的農場債務的人是這樣地少,如果有的話,每一個鄰人都能用手指把他指點出來。我疑心康科德這一帶還找不出三個這樣的人。說到商人們,則絕大部分商人,甚至一百個中間大約有九十六個是肯定要失敗的,農夫也是如此。然而關於商人,其中有一位曾經恰當地指出,他們的失敗大都不是由於虧本,而只是由於不方便而沒有遵守諾言;這就是說,是由於信用的毀損。 這一來,問題就要糟糕得多,而且不禁使人想到前述那三個人的靈魂,說不定將來也不能夠得救,也許他們會比那些老老實實地失敗的人,在更糟的情況下破產。破產啊,拒付債務啊,是一條條的跳板,我們的文明的一大部分就從那裡縱躍上升,翻了跟鬥的,而野蠻人卻站在饑饉這條沒有彈性的木板上。然而,每年在這裡舉行的米德爾塞克斯耕牛比賽大會,總是光輝燦爛,好像農業的狀況還極好似的。 農夫們常想用比問題本身更複雜的方式,來解決生活問題。為了需要他的鞋帶,他投機在畜牧之中。他用熟練的技巧,用細彈簧佈置好一個陷阱,想捉到安逸和獨立性,他正要拔腳走開,不料他自己的一隻腳落進陷阱裡去了。他窮的原因就在這裡;而且由於類似的原因,我們全都是窮困的,雖然有奢侈品包圍著我們,倒不及野蠻人有著一千種安逸。查普曼歌唱道: 「這虛偽的人類社會—— 為了人間的宏偉 至上的歡樂稀薄得像空氣。」 等到農夫得到了他的房屋,他並沒有因此就更富,倒是更窮了,因為房屋佔有了他。依照我所能理解的,莫墨斯曾經說過一句千真萬確的話,來反對密涅瓦建築的一座房屋,說她「沒有把它造成可以移動的房屋,否則的話就可以從一個惡劣的鄰居那兒遷走了」;這裡還可以追上一句話,我們的房屋是這樣不易利用,它把我們幽禁在裡面,而並不是我們居住在裡面;至於那需要避開的惡劣的鄰居,往往倒是我們的可鄙的「自我」。我知道,在這個城裡,至少有一兩家,幾乎是希望了一輩子,要賣掉他們近郊的房屋,搬到鄉村去住,可是始終辦不到,只能等將來壽終正寢了,他才能恢復自由。 就算大多數人最後是能夠佔有或者租賃那些有了種種改善的近代房屋的吧。但當文明改善了房屋的時候,它卻沒有同時改善了居住在房屋中的人。文明造出了皇宮,可是要造出貴族和國王卻沒那麼容易。如果文明人所追求的並不比野蠻人追求的來得更加高貴些,如果他們把大部分的時間都只是用來獲得粗鄙的必需品和舒適的生活,那未他何必要有比野蠻人更好的住房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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