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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布瑞克勒笑了笑說:「我們喜歡那兒,那兒一個人也沒有,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格瑞伯茲也跟著嘿嘿地傻笑。

  「我希望你們兩個去做一下測謊試驗。」

  「疼嗎?」布瑞克勒模仿著小孩的嗓音,假裝傻乎乎地問道。

  「你的檔案上說,你以前做過。」

  「對,我是做過。那些該死的電線弄得我很不舒服。這一次我說什麼也不做了。」

  「我也不做。」格瑞伯茲也隨聲附和著。

  「如果你們能通過測謊試驗,就可以幫助你們洗涮罪名。如果你們沒能通過測謊試驗,就說明你們撒謊了,你們有可能就是殺人兇手。」

  「讓我們考慮一下,行嗎?」布瑞克勒說。

  丹尼爾按了一下電鈴,進來一個警察,將他們兩人帶了出雖然這兩個傢伙很討厭,但丹尼爾還是相信他們兩人說的是真話。這兩人頭腦簡單,四肢發達,容易衝動,精神有點不太正常。這兩人一有機會,還會危害社會,但丹尼爾認為他們兩個人不是殺害朱莉婭和菲特瑪的兇手。這種冷酷的殺人方式不符合他們兩人的風格。但是有時候人們容易被表面現象迷惑,再加上他們兩人也沒法證明自己的清白,因此丹尼爾決定儘量推遲釋放他們,在放他們之前,先派埃維·克漢去他們住的地方再調查調查;放他們出去之後也要派人盯著他們,決不能掉以輕心。

  那個德努茲人叫阿薩德。馬拉,也是個白癡。他剛滿三十,說話有點結巴,有窺探他人隱私的毛病,住在一輛活動房車裡,有精神病史。當年因為有精神病他沒服兵役。十幾歲時,他潛入了一戶居民家中,吃光了冰箱裡的所有東西,臨走之前還留下了紀念品:在那人的廚房裡撤了一泡尿。

  由於他未滿十八歲,法官沒法把他送到監獄裡去勞教,只好準備把他送到工讀學校裡去,但他很走運,附近沒有工讀學校,這樣,這一次他就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不過,他的父親狠狠地揍了他一頓。看樣子這一頓揍得很厲害,至少整整十年他接受了教訓,沒幹什麼壞事。十年後的一個晚上,他又跑到別人家裡去偷東西。他已經有點變態了。偷了東西後,他並沒有急於溜走,而是在窗外窺視房主夫婦做愛,看到高潮處,他甚至叫了起來。叫聲驚動了房主夫婦,丈夫沖了出來,看見阿薩德·馬拉正一手抓著窗臺,一手興高采烈地揮舞著。兩人打了起來。阿薩德被打得鼻青臉腫,最後幸虧警察及時趕到,否則阿薩德還不知道要被打成什麼樣子呢。到了警察局後,阿薩德很快就承認了所有的罪行。他在這一帶已經作案多次了。這樣,警方也就一舉破獲了多起入室盜竊案和性騷擾案。

  阿薩德也是個危險分子。警察上次逮捕他時,在他身上搜出了一把刀,儘管他說這把刀是用來開罐頭削水果的,而且也沒發現他用刀作案的證據,警方還是把刀沒收了。這次他運氣不太好,審判時碰見了一個以嚴厲著稱的法官,結果可想而知,他被判了重刑。在監獄裡,他表現不錯,心理醫生和監獄長都認為他已經改造好了,這樣他就被提前釋放,正好在菲特瑪死前一個月出獄。

  這次審訊前的例行檢查,又在他身上嫂出了一把刀。不過,刀刃與死者身上的傷口並不吻合。丹尼爾還注意到阿薩德·馬拉是個左撇子,驗屍報告上說兇手是個右撇子,儘管如此,丹尼爾並沒有大意,他還是審問了阿薩德將近兩個小時,並讓他做了測謊試驗,放了他之後,丹尼爾又給北方局打了個電話,要他們監視阿薩德,不過也沒有要求二十四小時監視,只是要他們在阿薩德進耶路撒冷時跟蹤就行了。

  與此同時,約瑟·李和伊利亞斯·達奧得也照著名單在審問嫌疑犯。他們兩人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審問猶太人時,約瑟·李就凶一些;而審問阿拉伯人時,伊利亞斯·達奧得就凶一些。他們花了很長時間,但一無所獲。

  兩天過去了,十六個嫌疑犯中的十個已經證明自己是清白的了;他們沒有做案時間,而且全都通過了測謊試驗。剩下的六人中。

  有三個也通過了測謊試驗。只剩下三個嫌疑犯了。他們是布瑞克勒、格瑞伯茲和一個阿拉伯人。丹尼爾安排達奧得去監視那個阿拉伯人。

  當天下午快下班時,施姆茨趕回了丹尼爾的辦公室,隨身帶著一些從海關複印的資料。在菲特瑪死前的那幾天,布瑞克勒和格瑞伯茲攬了一大筆生意,很忙,因為碼頭工人罷工,一批貨已經被耽誤了三個禮拜了,他們把送這批貨的活接了下來。這批貨要分別送到三個地方,最遠的離耶路撤冷有七十公里。當然,如果他們開車開得快,也有可能當天趕回耶路撤冷。

  丹尼爾、施姆茨、約瑟·李三人分別緒三個地方的貨主打電話核實情況。貨主們證實他們兩人那兩天確實很忙。而且菲特瑪死的當晚,他們就睡在第二個貨主的貨場裡。那個貨主記得很清楚,因為他們就睡在貨車上,撒尿也不去廁所就站在車上往下撒,早上起來後也不刷牙就這麼吃早餐,把貨場搞得亂糟糟的,臭氣熏天。

  「當時車上還有貨嗎?」

  「有,多得很。撤尿時他們就站在貨上往下撤,太他媽討厭這兩個白癡,明明有證據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卻一直不肯說,要麼他們兩個太傻了,要麼他們兩個認為被警方看成殺人嫌疑犯很刺激。

  丹尼爾想:「儘管這兩個人很危險,遲早要犯事兒,但現在不用管他們了。」

  阿爾朱裡這個阿拉伯人是最後的線索了。他喜歡用刀而且仇恨女人。僅僅因為湯做得不好,他就差點把他的第一個妻子殺了。後來他又把他的第二個妻子打成重傷。從監獄出來還沒三個月,他又娶了第三個妻子。真不明白,女人怎麼會喜歡這種類型的男人?這不是找死嗎?難道獨身一人比死更讓人害怕?

  達奧得審問了阿爾朱裡,但沒發現什麼可疑的東西:這個傢伙生活得很有規律,晚上從不外出。達奧得查看了他的資料,也沒發現什麼。

  丹尼爾看了看表,已經是晚上八點了,他想起還沒給家裡打電話,於是拿起話筒,給家裡打了個電話,但沒人接。他又撥了總機詢問勞拉是否給他打過電話。

  「讓我查一查。對,四點半她給你打過一個電話,問你是否回家和孩子們一塊兒吃飯。

  「她還打過嗎?」

  」七點半她還打過一次,也是問你是否回家吃飯。」

  「她說了她在哪兒嗎?」

  「沒有。她可能希望你能儘快回電話。」「謝謝。」丹尼爾把電話掛了,又喝了一大口冷咖啡,正準備趴在桌子上睡一會,突然聽到一陣敲門聲,指起頭一看,施姆茨手裡拿著一疊資料,氣衝衝地走了進來。

  「丹尼爾,瞧瞧這個。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見有人往牆上貼這個,想想也許你需要這些東西,就給你拿了幾張過來。」

  施姆茨拿的都是一些傳單。傳單中間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的照片:照片上的男人鬍子拉碴的,卷髮,有點胖,小眼睛,戴著一幅黑框眼鏡。他外面穿著一件深色的夾克,裡面穿著一件自襯衣,所有的扣子都扣上了。在照片底下,分別用希伯來語、英語印著黑色粗體字:「小心這個男人!

  馬可斯基是個殺人犯!馬可斯基是個強姦幼女犯!看好你的孩子!」在這些標語的下面是從紐約的報紙上剪下來的剪報。這說明這些東西都是真的。丹尼爾累極了,但他還是努力克服著疲勞,眯著眼看著這些剪報。

  馬可斯基來自紐約市的布魯克林區,是六個孩子的父親,也是一所神學院的牧師。一天,一個孩子控告馬可斯基性騷擾,結果引發了至少十二個孩子類似的控告。紐約市警察局逮捕了他。在交了保釋金後,警察局放了他。但他溜了,再也沒有出現過。登在《紐約通訊》上的一篇文章,在分析了他和猶太教傳教士的密切關係後,推測他可能已經逃到以色列了。

  丹尼爾一言不發,把傳單放在了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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