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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第二部 第五章

  她坐進車裡時,頭重重地撞在了車頂上。「該死的!他們為什麼不把這玩意兒造得高一些,方便人上車?」她揉揉前額,直至回過神來。

  「沒事吧,親愛的?」

  「沒事。我很好。」

  亨利輕輕關上車門,走到另一邊,坐進她旁邊的位子。「在城市裡生活得太久啦,」他說,「你在那兒從來沒坐過轎車,對嗎?」

  「沒有。過不了多久,他們就會把車頂削減至一英尺高了。明年我們就得趴著坐車了。」

  「用大炮發射出去,」亨利說,「從梅科姆射到莫比爾,三分鐘。」

  「我只要一輛四四方方的老別克車就滿足了。記得那車嗎?座位離地面至少有五英尺。」

  亨利說:「記得有一次傑姆從車裡摔出去嗎?」

  她大笑起來。「他那把柄被我抓了好幾個星期——誰在去巴克灣的途中從車上摔下來,誰就是縮頭烏龜。」

  依稀記得,以前阿迪克斯有一輛帆布頂的老式敞篷轎車。一次,他載著傑姆、亨利和瓊·露易絲去游泳,路上,車子顛過一個特別糟糕的土包,把傑姆扔出了車外。阿迪克斯繼續沒事一般地往前開,直至他們抵達巴克灣為止,因為瓊·露易絲故意不提醒父親傑姆不見了,並抓著亨利的手指往後扳,不讓他開口。他們到達溪邊時,阿迪克斯轉過身,歡呼:「集體下車!」笑容在他臉上凝固了:「傑姆呢?」瓊·露易絲說,他應該馬上就到。當傑姆喘著氣出現時,他因被迫全速飛奔而大汗淋漓、滿身污垢,直接從他們身邊沖了過去,和衣跳進溪裡。幾秒鐘後,一張殺氣重重的臉浮出水面,喊道:「過來啊,斯庫特!來較量較量啊,漢克!」他們接受了他的挑戰,瓊·露易絲一度以為傑姆會掐死她,但最終他還是放了她一馬——阿迪克斯在場。

  「他們在巴克灣上建了一家刨削木材的加工廠,」亨利說,「現在那兒不能游泳了。」

  亨利把車駛到精而美小吃店前,按了按喇叭。「請給我們兩套調酒用的杯子、冰塊和蘇打水,比爾。」他對出來招呼他們的年輕人說。

  在梅科姆鎮,有兩種人:喝酒的和不喝酒的。喝酒的人,他們會走到車庫後面,拿出一品脫酒,一飲而盡;不喝酒的人,在夜色的掩護下,到精而美小吃店,索要調酒用的杯子、冰塊和蘇打水——從未聽說有人在家或和鄰居一起在飯前或飯後小酌一兩杯的。那屬￿喝群酒。那些喝群酒的人多半不是高貴的出身,而在梅科姆鎮,沒有人認為自己不是高貴的出身,所以不存在集體式的喝酒。

  「把我那杯調得淡一些,親愛的,」她說,「只要給水上點顏色就好。」

  「你還沒學會喝酒嗎?」亨利說。他把手伸到椅子下,拿出一瓶棕褐色的施格蘭七冠威士忌。

  「烈酒不行。」她說。

  亨利給她紙杯裡的水加了點顏色。他為自己倒了豪邁的一杯,用手指攪拌,把瓶子夾在兩膝之間,重新蓋上蓋子。他把酒塞到座椅下,發動汽車。

  「我們出發啦。」他說。

  汽車輪胎在柏油路面上發出嗡嗡聲,令她昏昏欲睡。她最喜歡亨利·克林頓的一點是,在她不想說話時,他讓她保持沉默。她不必費神取悅他。

  當她處於這種狀態時,亨利從不對她糾纏不休。他的態度屬￿阿斯奎斯自由派,並且他知道她對他的耐心心懷感激。她不曉得他這個優點是從她父親身上學來的。「放輕鬆,孩子,」阿迪克斯有一次告訴他,「不要逼她。讓她照她自己的速度走。逼她的話,她會比全縣所有的騾子都更難相處。」平日裡,阿迪克斯幾乎從不評價自己的女兒。

  亨利·克林頓在大學法學院的同班同學皆是聰明而缺乏幽默感的年輕人,個個身經百戰。競爭異常激烈,但亨利習慣了刻苦用功。雖然他能跟得上並成績優異,但他在實際應用方面卻不甚通達。阿迪克斯·芬奇的話沒錯,大學唯一使亨利受益的地方是讓他和亞拉巴馬未來的政客、煽動家和活動家們結為朋友。唯有到實際操作時,人們才開始對法律是怎麼回事略知一二。例如,亞拉巴馬和普通法的訴訟程序,這一科目本質上如此虛無縹緲,以至於亨利只能靠死記硬背課本才及格。教這門課的是個滿腔怨憤的矮個子男人,是全校唯一一個有膽量嘗試教這門課的老師,連他自己也沒有完全領悟這門課的門道,不能融匯貫通。「克林頓先生,」當亨利斗膽質詢一次格外含糊不清的測驗時,他說,「你可以一直寫,寫到世界末日,那與我無關,但假如你的答案和我的答案不一致,那就是錯的。錯的,先生。」難怪在他們剛開始一起共事時,當阿迪克斯說,「訴訟不過是把你想說的話寫在紙上」時,亨利一頭霧水。阿迪克斯耐心、不露聲色地把他的經驗技巧(亨利平日已對這些經驗技巧耳聞目睹,有所瞭解)悉數傳授給了亨利,但亨利有時會很疑惑,他是否要等到阿迪克斯的年紀才能對法律駕輕就熟。湯姆,湯姆,煙囪清掃工的兒子。是那件陳年的財物寄託案嗎?不,是首例埋藏物案:所有權繼續有效,除真正的主人以外,任何新來者不得占為己有。那個男孩撿到了一枚胸針。他低頭看看瓊·露易絲。她在打盹。

  他是瓊·露易絲真正的主人,這一點他了然於心,從她朝他扔石頭的時候起就是,一直都是——當她玩火藥險些把自己的腦袋炸飛時;當她從後面跳起來撲到他身上,以一個肩下握頸的摔跤動作把他擒住,逼他說出「饒命」時;當她有一年夏天生病,神志不清,嚷著要找他、傑姆和迪爾時——亨利不知道迪爾人在何處。瓊·露易絲大概知道,他們一直都有聯繫。

  「親愛的,迪爾現在在哪裡?」

  瓊·露易絲睜開眼。「我上次聽說他的行蹤時,他在意大利。」

  她一時間思緒翻飛。查爾斯·貝克·哈裡斯。迪爾,她的知心好友。她打了個哈欠,望著車頭蠶食公路上的那道白線。「我們到哪兒了?」

  「還有十英里。」

  她說:「已經能感覺到那條河了。」

  「你肯定有一半鱷魚的體質,」亨利說,「我就感覺不到。」

  「『兩個腳趾的湯姆』,還在那附近嗎?」

  哪裡有河,「兩個腳趾的湯姆」就在哪裡落腳。他是個天才:他在梅科姆底下挖地道,夜裡吃人們養的雞;有一次,他被人從迪莫波利斯追蹤到滕薩斯。他的歲數和梅科姆縣一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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