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麥田裡的守望者 | 上頁 下頁
四六


  她那頂混帳帽子給風吹掉了,他去給她拾來,他們於是一塊兒到汽車頂層上坐下,談起查爾斯·狄更斯來。他們兩個都喜歡這個作家。他身邊帶著本《奧列弗·退斯特》,她正好也帶著一本。我差點兒都嘔了出來。嗯,他們倆就這樣一見鍾情了,就因為彼此都是熱愛查爾斯·狄更斯作品的瘋子。他還幫著她做出版生意。那姑娘是個出版商。只是她的生意並不怎麼興隆,因為她哥哥是個酒鬼,把她掙的錢全給花了。他心裡窩著一肚子火,她那個哥哥;因為戰時他是個軍醫,給震壞了神經,不能再開刀動手術了,就一天到晚喝酒,可他為人倒是十分恢諧有趣。嗯,後來老艾力克寫了一本書,那姑娘把它出版了,兩個都嫌了不少錢。他們都準備好要結婚了,那另一個姑娘,叫什麼瑪霞的,突然出現了。瑪霞原是英力克失去記憶之前的未婚妻,艾力克在書鋪裡往他書上親筆簽名的時候給她看見了。她認出了他,就跟他說他原是個公爵什麼的,可他不信她的話,也不願跟著她回去看他母親什麼的。他母親的眼睛瞎得都跟蝙蝠似的。可另外那個始娘,那個可愛溫柔的姑娘,卻要他回去。她的心地十分高尚。他於是回去了。可是儘管他的那只丹麥種大狗沖著他又跳又蹦,他母親用指頭在他臉上到處撫摸,還拿出他小時候愛玩的玩具熊給他看,可他仍舊沒恢復記憶。後來有一天幾個小孩在草地上打捧球,一球打在他腦袋上。他立刻恢復了他的混帳記憶,進去吻他母親的前額什麼的。他於是依舊當起公爵來,把那個做出版生意的溫柔姑娘完全扔到腦後了。我倒願意把底下的故事說完,可這樣一來我非真正嘔出來不可。倒不是我會給你把故事糟蹋掉,那故事根本沒什麼可供你糟蹋的,我的老天爺。嗯,反正最後艾力克跟那個溫柔的姑娘結婚了,接著那酒鬼哥哥的神經恢復了正常,給艾力克的母親動了手術,使她依舊看得見東西,接著那個酒鬼哥哥和老瑪霞成了眷屬。最後一幕是大家坐在長長的晚飯桌上,看見那只大丹麥狗帶著一嘟嚕小狗進來,個個笑得命都不要了。或許大家都以為它是只雄狗呢,我揣摩,或者諸如此類的混帳玩藝兒。我能說的只有一句話: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腸子嘔出來,就別去看這電影。

  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旁邊還坐著位太太,在整個混帳電影放映時哭個不停。越演到假模假式的地方她越哭得凶。你也許會以為她這樣做是因為她心腸軟得要命,可我正好坐在她旁邊,看出她並不是軟心腸。她帶著個小孩子,他早已看不下去電影,一定要上廁所去。她不住地叫他規規矩短坐著。她的心腸軟得就跟他媽的狼差不離。那些在電影裡看到什麼假模假式的玩藝兒會把他們的混帳眼珠兒哭出來的人,他們十有九個在心底裡都是卑鄙的雜種。我不開玩笑。

  看完電影,我就徒步向維格酒吧間走去,我跟老卡爾·路斯約好了在那兒會面。我一邊走,一邊卻想起戰爭來。那些戰爭片老引起我胡思亂想。我覺得自己要是被征去當兵,恐怕會受不了。我真的會受不了。要是他們光是讓你去送死什麼的,那倒也不太壞,問題是你得在軍隊裡呆他媽的那麼久。

  這是最大的問題。我哥哥DB在軍隊裡呆了他媽的四年。他也參加了戰爭——還參加了進攻歐洲大陸什麼的——可我真覺得他痛恨軍隊比痛恨戰爭還厲害。我那時年紀還很小,可我記得他每次休假回來,簡直是躺在床上不起來。他甚至連客廳都不進去。後來他到海外參加戰爭,身上沒受過什麼傷,也不用開槍打人。他光是駕駛著一輛指揮車載著一個牛仔將軍整天轉游。他有一次跟艾裡和我說,他要是得開槍打人,都不知道應該朝哪個方向打。他說他呆的軍隊簡直跟納粹軍隊一樣,全都是些雜種。

  我記得艾裡有一次問他參加戰爭對他有沒有好處,因為他是個作家,戰爭可以向他提供不少材料。他叫艾裡去把那只壘球手套拿來,隨後他問艾裡,誰是最好的戰爭詩人,是魯帕特·勃洛克還是艾米莉·狄更生?艾裡說是艾米莉·狄更生。我自己讀詩不多,不太懂得他們的意思,可我卻清楚地懂得我自己要是被征去當兵,一天到晚跟一嘟嚕象阿克萊、斯特拉德萊塔和老毛裡斯之類的傢伙一塊兒廝混,跟他們一塊兒行軍什麼的,那我非發瘋不可。

  我有一次在童子軍裡呆了那麼一個星期,我甚至都沒法老望著我前面那個傢伙的後腦勺。他們老是叫你望著你前面那個傢伙的後腦勺,我實在受不了。

  我發誓如果再發生一次戰爭,他們不如乾脆把我送去放在行刑隊跟前槍決算了。我決不反對。我對DB有一點不很瞭解,他那麼痛恨戰爭,卻在今年夏天讓我閱讀《永別了,武器》這樣的小說。他說這本書寫得好極了。就是這一點我不能理解。小說裡有個叫作亨利少尉的傢伙,大概算是個好人吧。

  我實在不瞭解DB一方面那麼痛恨軍隊和戰爭,一方面卻能喜歡這樣一個假模假式的人。我的意思是,比方說,我不瞭解他怎麼能一方面喜歡這樣一本假模假式的小說,一方面卻又能喜歡林·拉德納的那本小說,或者另外那本他最最喜歡的小說——《偉大的蓋茨比》。我這麼一說,DB聽了很生氣,說我年紀太小,還欣賞不了那樣的書,可我不同意他的看法。我告訴他說我喜歡林·拉德納和《偉大的蓋茨比》這類書。我的確喜歡。我最最喜歡的是《偉大的蓋茨比》。老蓋茨比。可愛的傢伙。我喜歡他極了。嗯,不管怎樣,我們發明了原子彈這事倒讓我挺高興。要是再發生一次戰爭,我打算他媽的乾脆坐在原子彈頂上。我願意第一個報名,我可以對天發誓,我願意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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