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麥田裡的守望者 | 上頁 下頁
二四


  「什麼?」

  我沒再說下去。反正說了她也不懂。「要是他們演奏一個快步舞曲,你想跳會兒搖擺舞嗎?不是那種粗俗的搖擺舞,不是那種跳跳蹦蹦的——而是那種輕鬆愉快的。只要一奏快步舞曲,那些老的、胖的全都會坐下,咱們的地方就寬敞啦。成不成?」

  「對我說來都無所謂。」她說。「嗨——你到底幾歲啦?」

  不知什麼緣故,這話使得我很惱火。「哦,天哪。

  別煞風景,」我說。「我才十二歲呢,老天爺。我的個兒長的特別高大。」

  「聽著。我已跟你說了。我不愛聽那樣說話,」她說。「你要是再那樣說話,我可以去跟我的女朋友一塊兒坐著,你知道。」

  我象個瘋子似的不住道歉,因為樂隊已在奏一個快步舞曲了。她開始跟我一起跳起搖擺舞來——但只是輕鬆愉快的那種,不是粗俗的那種。她跳得真是好。你只要用手搭著她就成。她讓我神魂顛倒了.我說的是心裡話。我們一起坐下的時候,我有一半愛上她了。女人就是這樣。只要她們做出什麼漂亮的舉動,儘管她們長的不漂亮,儘管她們有點兒愚蠢,你也會有一半愛上她們,接著你就會不知道自己他媽的身在何處。女人。老天爺,她們真能讓你發瘋。她們真的能。

  她們沒請我過去坐到她們桌上——多半是因為她們太沒知識——可我還是坐過去了。那個跟我一起跳舞的金髮女郎叫作蓓尼絲什麼的——我記不清是姓克拉伯斯還是克萊伯斯了。那兩個特別醜的叫作馬蒂和拉凡恩。我告訴她們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爾,當然是他媽的隨口胡謅的。接著我想服她們談些有意思的事,可那簡直辦不到。你於什麼都得扯她們的胳膊。你也很難說她們三個中間到底那一個最傻。她們三個全都在這個混帳房間裡不住地東張西望,好象希望看到一大群混帳電影明星隨時闖進來似的。她們大概以為那些電惑明星一到紐約,都不去白鸛俱樂部或者愛爾·摩洛哥那類地方,反倒全都來到紫丁香廳。嗯,我差不多費了半個鐘頭,才打聽出她們三個都在西雅圖什麼地方幹活。

  她們全都在一家保險公司裡工作。我問她們喜不喜歡那工作,可你以為能從這三個傻瓜嘴裡聽到什麼聰明的回答嗎?我本以為那兩個醜的,馬蒂和拉凡思,是姐妹倆,可我這麼一問,卻把她們兩個都氣壞啦。你看得出她們倆誰也不願自己長的象對方,當然這也不能怪她們,不過仔細想來,倒也十分有趣。

  我輪流著跟她們三個全都跳了舞。那個叫拉凡思的醜姑娘跳的還不太壞,可另外那個叫馬蒂的簡直可怕極了。跟老馬蒂跳舞,就好象抱著自由女神石像在舞池上拖來拖去。我這樣拖著她轉來轉去的時候,唯一讓自己作樂的辦法是拿她取個笑兒。因此我告訴她說我剛在舞池那頭看見了電影明星加萊.庫拍。

  「哪兒?」她問我——興奮得要命。「哪兒?」

  「唷,你正好錯過了他。他剛出去。我剛才跟你說的時候,你幹嗎不馬上回過頭去呢?」

  她幾乎停止跳舞,拼命從大家的頭頂上望過去,想最後看他一眼。「唉!唉!」她說。我差點兒碎了她的心——真是差一點兒。我真後悔自己不該跟她開這個玩笑。有些人是不能開玩笑的,儘管他們有可笑的地方。

  可是最最好笑的還在後面。我們回到桌上以後,老馬蒂就告訴其他兩個說,加萊·庫柏剛剛出去。嘿,老拉凡恩和蓓尼絲聽了這話,差點兒都趨自殺。她們全都興奮得要命,問馬蒂看見了沒有。

  老馬蒂說他只隱約見了他一眼。我聽了差點兒笑死。

  酒吧馬上就要停止營業,所以我給她們每人要了兩杯飲料,我自己也另外要了兩杯可口可樂,這張混帳桌子上擺滿了杯子。那個叫拉凡恩的醜姑娘不住地拿我取笑,因為我光喝可口可樂。她倒真富於幽默感。她和老馬蒂只喝湯姆·柯林斯——還是在十二月中旬,我的天。她們除此之外不知道喝什麼別的。那個金髮女郎老德尼絲光喝摻水的威士忌。而且也真的喝得一滴不剩。三個人老是在尋找電影明星。她們很少講話——甚至在她們彼此之間。老馬蒂比起其餘兩個來,講的話還算多些.她老是說著那種粗俗的、叫人腦煩的話,比如管廁所叫「小姑娘的房間」,看見布迪·辛格樂隊裡那個又老又糟的吹木簫的站起來嗚嗚吹了幾下,就認為他吹的好得了不得。她還管那根木簫叫「甘草棒」。

  你說她粗俗不粗俗?另外那個叫拉凡恩的醜姑娘白以為非常俏皮。她老叫我打電話給我父親,問問他今晚上在幹什麼。她還老問我父親約了女朋友沒有。這話整整問了四遍——她倒真是俏皮。那個金髮女郎老蓓尼絲簡直一句話也不說。每次我問她什麼,她總是說「什麼?」這樣要不多久,會使你的神經受不了。

  突然間,她們喝完自己的酒,三個全都站起來沖著我說她們要去睡了。她們說明天一早還要到無線電城的音樂廳去看早場電影。我還想留她們多呆一會兒,可她們不肯,因此我們互相說了聲再見。

  我對她們說我要是有機會到西雅圖,一定去拜望她們,可我很懷疑自己說的話。我是說懷疑我自己會不會真的去拜望她們。

  加上香煙什麼的,賬單上共約十三元。我想,她們至少應該提出來付一部分帳款,就是在我坐到她們桌上去之前她們自己叫的那些飲料帳——我自然不會讓她們付,可她們至少應該提一下。不過我並不在乎。她們實在太沒知識了,她們還戴著那種又難看又花哨的帽子哩。還有,她們一早起來要去無線電城音樂廳看早場電影一事也讓我十分懊喪。

  假如有人,比如說一個戴著極難看帽子的姑娘,老遠來到紐約——還是從華盛頓州的西瞄圖來的,老夫爺——結果卻是一早起來去無線電城音樂廳看一場混帳的早場電影,那就會讓我懊喪得受不了。只要她們不告訴我這一點,我寧肯請她們喝一百杯酒哩。

  她們一定,我也就離開了紫丁香廳。他們反正也快關門了,樂隊已經離開很久了。首先,這類地方簡直沒法呆,除非有個跳舞跳得好的姑娘陪著你跳舞,或者除非那裡的侍者讓你買的不光是可口可樂,而是一些真正的飲料。世界上沒有一個夜總會可以讓你長久坐下去,除非你至少可以買點兒酒痛飲一醉,或者除非你是跟一個讓你神魂顛倒的姑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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