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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十二、霍克與康斯坦丁

  天黑後一個多小時,兩個看守安吉拉的人來催她動身了。獨自坐在一間狹小的臥室裡,除了細數牆上的裂縫外無事可做,她聽到毗鄰房間裡的電話鈴響了起來,當一個警衛在兩分鐘後走進來時,她一點也不感到吃驚。

  這是兩個警衛中年長的一個,也是早些時候問她是否要食物的那一個,當她以沉默和怒容作答時,他看來並不關心、介意,也沒有給她帶來任何食物。除了偶爾來檢查一下她是否在那兒外,他也從不進屋——雖然他想要她到什麼地方去還是一個謎。房間裡甚至沒有一扇窗戶讓她去爬;臥室附帶的浴室,是她盡可能少去的地方,有跡象表明,那裡面的老鼠們都不會去分享她的嘔吐物。

  警衛用簡短、清楚的句子告訴她該做什麼,如果她無視他的命令將會發生什麼事。他用與霍克當初採用的同一種平板、冷漠的語氣宣告他的威脅,所不同的是,不像霍克,他沒有撒謊。

  她知道這一點,正如她知道,在汽車旅館那裡,如果她試圖警告霍克,他們就會射殺他。他們勿須指出,如果她做了什麼愚蠢的事,她會像霍克一樣被殺死,這是她學到的那些確定無疑的事之一。

  另外,她還知道,霍克一定會做些什麼事來把她從這團混亂中救出去,正是想到這一點,才沒有使她陷入神經質戰抖與眼淚橫流之中。霍克一定會做些什麼的——至於到底是什麼,她甚至不敢去猜想。

  當她夾在兩個男人之間走向等著的汽車時,她高昂著頭,挺著肩——一副勇敢的模樣,一種會令霍克感到驕傲的行為。

  在汽車裡,她坐在後排,警衛坐在她旁邊,她咬緊牙關,不讓它們戰抖出聲,她很害怕,但她如果讓任何人知道這一點,那地就要詛咒自己了。

  霍克在午夜前十分鐘左右到達那片海灘,把那輛佈滿麻點的貨車留在了離水邊兩百碼左右、比沙灘更鬆軟的泥地上。下了車,儘管夜涼如水,他還是脫下了夾克,把它和其它從運動包裡拿出來的東西一起,關進了車裡。他的槍已藏在了皮坐椅下,安吉拉撿起的那支自動手槍藏在備用輪胎後。任何藏起的武器都逃不過一次徹底的搜查,但這樣總比把它們放在一眼就看到的地方好,而且比根本不帶它們來更好。

  並不是霍克指望能有機會用到它們。如果事情像他希望的那樣發展,他不久就會在「海魔號」上,而在船上,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他拿起一支小電筒,鎖上車,把鑰匙裝進了兜裡。

  那天晚上,天上只有一彎新月,在滿天的繁星下相形見絀。穿著T 恤衫,下裝,提著運動包,霍克踏著鬆軟的沙子向退潮走去。他沒有用電筒,只是緊緊地盯著水面。起初,他看不見任何東西,接著他發現平靜的海面上有一團黑乎乎的東西。他集中視力,看見它轉過側面,一束光從一個沒有關上的舷窗裡射出,在波浪上跳躍。

  「海魔號」在離岸邊一裡處拋錨,他閃亮了電筒兩次,然後,在十六個小時中,第一次,作了一次放鬆的深呼吸。

  現在,出現了一切順利進行的希望。唯一剩下的事,就是找出安吉拉是否在船上。從船那邊傳來的一陣低低的引擎聲,告訴他不必久等了。

  幾分鐘後,一隻橡皮艇停在了霍克站立的岸邊,他等待著,雙腿叉開,雙手自然下垂在身旁。艇上有兩個人,只有一個上了岸,另一個待在艇上,手裡端著一支大號自動手槍。當他的同伴對霍克搜身時,他用它指著霍克。鑰匙,手電筒和表一起被扔在了沙地上,警衛拿走了他的錢夾。霍克預料到了這點。康斯坦丁是不會讓官方輕易地認出他的屍體的——如果它被沖上岸的話。

  警衛拉開運動包,從裡面掏出一堆賬單,當他發現錄像帶時,他正準備隨手把它扔在沙地上,但霍克很快告訴他,康斯坦丁會對它很感興趣的。警衛聳聳肩,把它放回去,然後拉上包。

  霍克的網球鞋也遭到禁止,他把它踢掉,沒有爭辯什麼。

  就上了小艇,雖然他認為這種小心是不必要的。如果他們擔心這其中有什麼詭計,只需把鞋扔進海水裡,就會消除它。

  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他們只是想確保他完全無抵抗力——用網球鞋踢傷人——那他們最好知道,在霍克的職業生涯中,已有許多人死在了他的赤腳之下。

  不幸的是,他們並不像霍克那樣想問題。不過也沒關係,因為赤腳對他來說正好,如果他運氣夠好,能夠活著跳入水中,遊起泳來也更容易一些。

  十分鐘後小艇靠近了「海魔號」,霍克通過練習一旦看見安吉拉,就需要告訴她的話,來使自己的神經穩定,一切都有賴於她是否能領會他告訴她的話。

  如果她在那裡。

  「海魔號」是一艘適合遠洋航行的遊艇,大約三十英尺長,速度很快。霍克曾經聽說,康斯坦丁是從一個商人那裡廉價買到手的,那人被人用特別的方式告之,康斯坦丁不能容忍會計們大量支出他的錢。

  小艇靠在「海魔號」的船尾,霍克注意到,有人關掉了、他從遠處看到的那盞燈,顯然,康斯坦丁很小心地不讓人發現他的遊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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