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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流浪生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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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她忙著和丈夫的律師們談判這些事情,忘了應該怎樣處置小羅登。她甚至於沒有去看過兒子。這孩子完全由大伯和大娘照管,反正他和大娘的感情本來是很好的。他的媽媽離開英國之後,在波羅涅寫了一封措辭簡潔的信給他,叫他好好讀書,並且說她自己準備上歐洲遊覽,將來再寫信給他。從那時起她一年沒有動筆,直到畢脫爵士的獨生子死掉以後才寫第二封信。那孩子本來身體單弱,後來生百日咳和出痧子死了,這樣一來,羅登就成了女王的克勞萊的承繼人。慈愛的大娘本來把他像自己的孩子一樣疼愛,從此兩人的感情更深了一層。這時羅登的媽媽便又給她寶貝的兒子寫了一封怪親熱的信。羅登·克勞萊已經長成一個高大強壯的大孩子。他收到了信,臉紅起來,說:「吉恩大娘,你才是我媽媽,不是——不是那個人。」話是這麼說,他仍舊恭恭敬敬的寫了一封回信給利蓓加。當時利蓓加住在翡冷翠一家寄宿舍裡——不過這些都是後話。 親愛的蓓基最初離開本國的時候走得並不遠。她先在法國沿海的波羅涅住下來。當地住著好些清白無辜的英國人,都是因為在本國不能安身,才到這裡來的。她在旅館裡租了兩間房,雇了一個女傭人,仿佛是個守寡的上等女人。她跟著大家吃普通客飯,很能得同桌人的歡心。她對鄰居談起她的大伯畢脫爵士和倫敦的了不起的朋友們。這種時髦場中的無聊瑣碎,最能叫那些不見世面的人覺得神往。聽了她的話,好多人都以為她是個有地位的人物。她請人家在自己屋裡吃吃茶點;當她的正當娛樂,像游泳、坐馬車兜風、散步、看戲,她也參加。有一個印刷商人的妻子叫白喬斯太太的,帶著一家在當地過夏,星期六星期日,她丈夫白喬斯也在那裡歇。白喬斯太太覺得利蓓加很討人喜歡。那知道後來混帳的白喬斯對她不斷的獻殷勤,白喬斯太太才改了主意。這件事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蓓基對人向來周到,隨和,近人情——對於男人尤其親熱。 倫敦的熱鬧季節一過,通常總有許多人從英國到此地來。因此蓓基有不少機會和從前那些了不起的倫敦朋友見面,從他們的行為推測「上流社會」對她的態度。有一天,蓓基在波羅涅的碼頭上很端莊的散步,隔著又深又藍的海水,英國的岩石在對岸映著日光發亮。在這兒她碰見派脫萊脫夫人和她的一群女兒。派脫萊脫夫人舉起陽傘刷的一揮,把女兒們都聚在身邊,轉過身來離開碼頭就走,一面惡狠狠的向蓓基釘了幾眼。 可憐的小蓓基只好獨自一個人站在那裡。 又有一天,一艘郵船從英國開過來。那天風浪很大,蓓基向來愛看乘客們從船上出來的時候那狼狽滑稽的樣子。這一回,恰巧斯林斯登夫人在船上。她一路上躺在自己馬車裡暈船暈得精疲力盡,從跳板走到岸上都覺得很勉強。忽然她一眼看見蓓基戴著粉紅帽子,一臉淘氣的樣子笑嘻嘻的站在那裡,渾身的力氣登時來了,竟然不用人攙扶,獨自一個走到海關裡去,一面對蓓基滿臉不屑的瞪了一眼。這種眼色,普通的女人是受不住的,蓓基只笑了一笑,不過我想她心裡一定也不高興。她覺得自己無倚無靠,一個親人也沒有。要走過在遠處發亮的岩石回到英國,在她是不可能的了。 男人們的態度也和以前大不相同。葛蘭斯登對她笑得呲牙咧嘴,那親狎的樣子看了叫人心裡嫌惡。包勃·色克林那小子三個月以前見了她就恭恭敬敬脫下帽子,她在崗脫大廈作客回家的時候,他常常給她當差,在屋子前面排列著的馬車裡面把她的車子找來,要他在雨裡跑上整整一裡路也願意。有一天蓓基在碼頭上散步,看見包勃正在和希霍勳爵的兒子,禁衛軍裡的非卓夫談話。這回他不脫帽子了,只扭過脖子來跟她點了一點頭,管自和希霍的嗣子談話。湯姆·萊克斯口裡銜著雪茄煙,要想闖到她旅館裡的起坐間裡來,給她關在門外。若不是他的手指夾在門縫裡,她一定當時就把門鎖上。到這時候她才覺得自己真正是孤單無靠。她想:「如果他在這兒,這些沒有膽子的人決不敢欺負我。」她想到「他」,心裡非常難受,說不定還覺得牽掛。他又傻又老實,對蓓基一味忠誠體貼,依頭順腦,而且脾氣又好,又有勇氣,有肝膽。那天蓓基說不定還哭了一場,因為下樓吃飯的時候她比平常更加活潑,臉上還多搽了一層胭脂。 現在她天天搽胭脂,而且——而且除了旅館賬單上開著的哥涅克酒以外,她的女傭人還在外邊替她另外打酒來喝。 男人們的侮辱雖然難受,恐怕還不如有些女人的同情那麼刺心。克拉根白萊太太和華盛頓·霍愛脫太太到瑞士去,路過波羅涅。同去的有霍納上校,年輕的包莫裡,當然還有克拉根白萊老頭兒和霍愛脫太太的小女兒。這兩個女人見了她並不躲避。她們笑呀,講呀,咭咭呱呱,說東話西,一會兒同情她,一會兒安慰她,倚老賣老的,真把她氣瘋了。她們吻了她,才裝腔作勢的嘻嘻笑著走掉了。她想:「她們也來對我賣老!」她聽見包莫裡的笑聲從樓梯上傳下來,很明白笑聲裡面含的是什麼意思。 蓓基住在旅館裡每星期付帳,對每個人都殷勤和氣,向旅館老闆娘微笑,管茶房叫「先生」,對女傭人們說話客氣,使喚她們做事的時候常常賠個不是,這樣,雖然她花錢小氣(她向來撒不開手),也就對付得過了。哪知自從這群人來過之後,旅館主人便來趕她動身。有人告訴他說旅館裡不能收留她這樣的人,因為英國的上等女人決不願意和她同桌子吃飯。這樣,她只得自己去租公寓住。那兒的生活單調寂寞,把她憋得難受。 她雖然到處碰壁,仍舊不屈服,努力替自己樹立好名聲,把別人說她的壞話壓下去。她經常上教堂,讚美詩比誰都唱得響亮。她為淹死的漁夫的家眷辦福利。她做了手工,畫了圖畫,捐給擴喜布傳教團。她捐錢給教會,而且堅決不跳華爾茲舞。總之,她儘量做個規矩的上等女人。為這個原因我很願意多說一些她當時的生活情形。後來的事情說來不怎麼愉快,我也不喜歡多講。她明明看見別人躲著不願意睬她,仍舊努力對他們微笑著打招呼。她心裡的委屈煩惱,在臉上是一點兒也看不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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