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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崗脫大廈(2)


  瑪麗·開厄裡昂小時在巴黎一個修院辦的學校裡讀書。她的教母就是法國儲君的妃子瑪麗·安東尼①。在她最年輕美貌的時候,嫁給了——也有人說是賣給了——崗脫勳爵②。他那時正在巴黎,在腓力普·奧萊昂的家裡作客,和小姐的哥哥狠狠的賭了幾次,贏的數目實在太大了。崗脫伯爵和灰衣火槍營的特·拉·馬希伯爵(他小時候在宮裡當皇后的侍者,一直是皇后的寵臣)那一回的決鬥鬧得沸沸揚揚,據說就是因為爭奪漂亮的瑪麗·開厄裡昂小姐。伯爵躺著養傷的時候,她就和崗脫伯爵結婚了。婚後她住在崗脫大廈,在威爾斯親王豪華的宮廷裡出入,時候雖然不長,風頭是健極了。福克斯特地為她乾杯。莫裡斯和謝立丹③寫了詩頌揚她。莫姆士白萊④拿出最嫻雅的風度對她鞠躬。華爾泊爾⑤誇獎她嫵媚。德芬郡公爵夫人⑥差不多有些妒忌她。無奈她過不慣這種瘋狂享樂的生活,心裡總覺得害怕,生過兩個兒子之後,便隱居起來,只顧念經修行。斯丹恩勳爵最愛熱鬧,向來是尋歡作樂慣了的,如今娶的少奶奶卻是這麼寡言少語,鬱鬱不歡,成天乞乞縮縮的樣子,再加她又有許多迷信的習慣,怪不得夫婦倆合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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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路易十六之後,在大革命中上斷頭臺處死。
  ②就是指斯丹恩勳爵,因為當年他還沒有得到侯爵的封號。
  ③謝立丹,見本書430頁注①。莫裡斯(Charles Morris,1745—1838),詩人。
  ④這裡指第一代的莫姆士白萊伯爵(Earl of Malmesbury,1746—1820),英國外交家,出名的風度嫻雅。
  ⑤華爾泊爾(Horace Walpole,1717—97),作家。
  ⑥德芬郡公爵夫人(Georgiana Cavendish,1757—1806),當時有名的美人,極有才氣,能寫詩。


  前面提到的湯姆·伊芙斯(他並不是這本歷史裡面的角色,不過他認識所有倫敦的大人物,熟悉每家的秘密和新聞)——前面提到的湯姆·伊芙斯還知道斯丹恩夫人許多別的事情,是真是假,卻不得而知了。湯姆常說:「這位太太在她自己家裡受到的委屈說出來氣死人。斯丹恩勳爵逼著她和那些邪女人一桌吃飯。拿我來說,我是甯死不准老婆跟她們來往的。像克拉根白萊太太,契本納姆太太,還有那法國秘書的老婆克呂希加茜太太,總而言之,所有他得寵的姘頭,侯爵夫人都得招待。」(湯姆·伊芙斯只要有機會巴結這幾位太太,把自己的老婆殺了做祭獻也沒什麼不願意;她們對他哈哈腰,或是請他吃頓飯,他就受寵若驚。)「你想,她自己的出身跟波朋王族一樣尊貴,在他們看起來,斯丹恩家裡的人不過是做傭人的材料,只好算暴發戶罷咧。說穿了,斯丹恩他們又不是崗脫家的正宗,他們那一支地位既不顯要,來歷也不大明白。我且問你,」(請讀者別忘了,說話的一直是湯姆·伊芙斯,)「斯丹恩侯爵夫人是全英國最尊貴的命婦,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難道肯對丈夫那麼依頭順腦嗎?哼!告訴你吧,裡面還有個秘密呢。大革命以後不是有好些法國人逃到英國來嗎?中間有個特·拉·馬希神父,跟比以賽和丁德尼亞一起牽涉在居貝龍事件①裡面,原來他就是一七八六年和斯丹恩決鬥的灰衣火槍營的上校。他一到英國,和斯丹恩侯爵夫人又碰頭了。這位又做神父又做上校的特·拉·馬希在白立脫內槍斃之後,斯丹恩夫人才變得極端的虔誠,至今還是這樣。當年她每天去找她的神師神父,一早就上西班牙廣場去望彌撒,我還特地去監視她來著——我是說我湊巧去過那兒,剛剛碰見她。我看她這輩子准做過些不可告人的勾當。一個人要是沒有虧心事,怎麼會那樣痛苦呢?」湯姆·伊芙斯一臉意味深長的表情,搖搖頭說道:「瞧著吧,如果侯爵沒有拿住她的把柄,她也不會那麼好說話。」

  伊芙斯先生的話也許是靠得住的,看來這位夫人地位雖然高,在家裡卻著實受委屈。她外貌儘管鎮靜,背地裡不知怎麼受苦呢。弟兄們,誰保得定有錢有勢的大人物不是天天在受罪啊?咱們這些沒有地位的人這麼一想,倒可以聊以自慰。大莫克利斯②背後靠的是軟緞的靠枕,吃起飯來使的都是金盤子金杯子,可是頭頂上可有一把劍掛在那裡,譬如像要債的地保,或是遺傳的惡病,或是不可告人的醜事。這柄劍不時從繡花的幔子後面露出來,好不可怕。它總有一天會掉下來,不偏不倚,剛剛打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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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居貝龍是法國西部的小島。大革命以後逃難在倫敦的法國貴族受了英國首相畢脫的煽動,企圖依靠英國的軍力從居貝龍向大陸反攻,比以賽伯爵便是主謀,事敗後逃回英國。丁德尼亞原是法國海軍軍官,英政府和逃亡的法國貴族之間的關係就是他拉攏的。
  ②大莫克利斯(Damocles)是公元前四世紀西西利暴君戴奧尼西斯王(Dion-ysius)的朝臣,傳說他羡慕戴奧尼西斯的尊榮富貴,戴奧尼西斯叫他嘗嘗做君主的滋味,請他坐在首位享用好酒好菜。他抬頭一看,只見頭頂上掛著一把劍,只用一根頭髮吊住,隨時可能掉下來,這才明白在高位的人也有多少危險和苦處。


  根據伊芙斯先生的意見,窮人還有一頭比大人物放心。如果你家裡產業很少,或是乾脆沒有產業,那麼家人父子之間感情一定融洽。在斯丹恩那樣權勢赫赫的王公勳戚家裡就不同了,做兒子的巴不得自己當權,只嫌父親霸佔著位子不放,心裡有不生氣的嗎?伊芙斯老頭兒冷笑說:「我這話百無一失,在王室裡,父親和長子沒有不互相仇恨的。做太子的不是和父親搗亂,就是想占王位。親愛的先生,莎士比亞對於人情世故懂得最透徹,他描寫海爾王子怎麼試戴父親的王冠①,就把儲君的心理描寫出來了。(崗脫一家硬說他們就是海爾王子的後裔,其實他們和你一樣,跟崗脫的約翰②全無關係。)倘若你能承襲公爵的地位和一天一千鎊的收入,難道你不急急乎希望安享這份富貴嗎?那些大人物既然當年都嫌自己的父親礙事,當然猜得著兒子的心理,因此沒一個不對小輩猜忌厭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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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見歷史劇《亨利第四》第二卷第四幕。海爾(Prince Hal)是亨利的小名。
  ②崗脫的約翰(John of Gaunt,1340—1399)就是蘭加斯脫公爵,愛德華第四的兒子,亨利第四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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